信贷业务中,银行的风控应允许外包?

助贷或联合贷业务的核心是金融机构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的协助,缓解在个人或小微企业信贷过程中出现的获客成本高、信息不对称、定价不精细、风控不完备等问题。

但引入助贷机构后,这些外部能力果真能逐渐转化为自身能力吗?银行的金融科技能力真有提升吗?

信贷业务中,银行的风控应允许外包?

谁能想到,一直沉寂十多年的助贷模式, 能够借着银行“金融科技化” 和互联网平台“去金融化”东风,站到了中国数万亿消费金融的舞台中央。

一边是面临“规模增长乏力,盈利空间收窄”等诸多成长烦恼、急需进行科技化转型的传统银行;一边是被监管紧盯、依靠小贷、P2P或ABS获取放贷资金的模式难以为继的互联网公司, 双方一拍即合,相拥而舞。

业内将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模式,分为助贷和联合贷款两种模式。

它们最简单的区别在于:

联合贷款双方都具备放贷资质(如消费金融公司、网络小贷公司),双方按约定比例出资,风险各担。

助贷模式主要是不具备放贷资质的互联网平台,为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在获客、风控等环节提供支持,双方根据风险承担情况约定利润分成。

据财新报道,截至2019年11月,以助贷、联合贷为主要经营模式的市场规模已达到2万亿。蚂蚁金服、微众银行等行业“巨无霸”雄踞90%以上的市场,其中蚂蚁金服独占半壁江山,规模超逾万亿。

以拍拍贷等老牌P2P为代表的互金机构在强监管下孤注一掷转型助贷,成为助贷江湖的新生力量,与新网银行等互联网银行及京东数科、度小满、小米金融等互联网巨头背景的金融科技主体共同瓜分剩余10%市场。

从表面上看,助贷、联合贷模式下,银行获益颇多,与助贷机构实现了“双赢”:互联网时代,银行在发展零售业务时缺乏线上获客能力,数据风控能力有限。而在互联网平台或金融科技机构的帮助下,可延伸金融服务半径,触达长尾客户,做大客户基础。

更进一步讲,这种模式不仅可为当前银行黯淡的财报打上一剂强心针,营造零售业务繁荣发展的幻想(这在经济下行、对公业务不良高企的大环境下尤为重要),还可以在资本市场动情讲述“金融科技”的美好故事,为IPO或提振股价提供充足素材。

前几天提交IPO招股说明书的渤海银行,就是很好的例证:近两年异军突起的零售业务中,37%均来自助贷业务贡献,且称自己是“富有新生代特色的科技生态银行。(相关阅读:渤海银行的个人消费贷余额,为何能在短时间内猛增超700亿元?)

当然,只要投资者买单,这个故事可以一直延续下去。只是从长期来看,选择大力发展助贷业务的银行真的“赢”了吗?

信贷业务中,银行的风控应允许外包?

助贷或联合贷业务的核心是金融机构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的协助,缓解在个人或小微企业信贷过程中出现的获客成本高、信息不对称、定价不精细、风控不完备等问题。

引入助贷机构后,这些外部能力果真能逐渐转化为自身能力吗?银行的金融科技能力真有提升吗?

答案是否定的。

以BATJ为代表的助贷或联合贷机构,一直将客户、数据、风控模型看成自身的核心机密,甚少向银行开放。在合作时银行只会拿到一份经过助贷机构风控模型筛选的客户名单,究竟这份名单是如何筛选出来的,底层数据长什么样子,模型具体参数是何,银行一概无从而知。

虽然名单还需通过银行内部风控审核,但因助贷模式下享受贷款收益大头的是助贷机构,从成本考量银行也不太可能针对每笔业务再做精细化评审。选用比一般业务更为宽松的审查标准、以专案形式快速审批是多数银行的选择。

更有甚者,有的银行表面遵从监管规定,设立风险控制流程,实际上流于形式。对借款客户照单全收,利用助贷机构兜底、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将风险控制变相外包,赚快钱、赚易钱的心态十分突出。这对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竞争力的银行而言,短期看是“一劳永逸”,长期看则是“自废武功”。

助贷或联合贷模式不仅对银行自身风控能力的历练没有助益,对客户经营能力也贡献不大。模式合作之初,银行还寄望于通过助贷模式扩大客户基础、寻求交叉销售机会。

银行很快会发现:

助贷机构引流而来的大多数客户资质过于下沉,很难达到银行个贷、信用卡、理财等业务的服务标准,交叉销售机会几乎没有。

由于助贷或联合贷模式下互联网巨头往往有多家合作银行,银行品牌形象大大淡化,很难建立客户粘性,距银行自身开发的客户单体贡献相差甚远。

信贷业务中,银行的风控应允许外包?

也正因为此,各家银行针对助贷或联合贷的态度也大相径庭:有仿似看到救命稻草、争相疯狂涌入的中小城商、农商行;有适当引入但控制规模、将此视为与互联网巨头深度科技合作砝码的中大型银行;更有像招行这样的特立独行者,全身心打造自身金融科技能力和APP生态,丝毫不为所动。

助贷模式下,表面上是助贷机构帮助银行完成了贷款业绩指标、美化了财报。实质上是银行为助贷机构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弹药,帮助它们不断积累客户数据、修正风控模型、为客户提供更多附加价值,实现客户资源的高效变现。

银行们当然也感受到了自己的窘境:在与BATJ等互联网巨头合作时,银行明显处于劣势地位,不但要不到对方的客户数据和风控模型,而且收益分成有限,却需承担贷款主要风险,风险收益并不对等。但若想做大零售业务规模,在房贷政策收紧、业务增长乏力的背景下,在层层KPI业绩指标的重压下,又缺乏自建线上生态的实力、气魄和决心,不做这块业务还能做什么呢?

在P2P、互联网小贷等被监管强力整治、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后,长尾客群的金融服务需求依然存在。从全社会的角度来讲,助贷和联合贷的模式有助于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在资金端和资产端搭建起桥梁,对实现金融普惠有着积极的意义。

只是在现有监管模式下,银行作为参与方的利益被人为扭曲。监管一直紧盯银行要在助贷或联合贷过程中承担主动风险管理职责,但银行采用传统风控模型无法准确衡量线上长尾客群风险是不争的事实。合作方又出于自身利益考量和法律法规限制,不愿也不能向银行开放大数据和自身模型。除了做表面审核应付下监管,银行其实没有更多选择。而现行模式下,贷款的风险却主要由银行承担。

长期以往,可能对银行体系安全埋下隐患,尤其对于消费信贷这类看似风险分散,一旦风险爆发容易产生系统性风险的业务。

信贷业务中,银行的风控应允许外包?

依木爷看来,既然助贷、联合贷是对实体经济、对普通消费者有价值的商业模式,大家不妨换种思路,将这个生态体系中参与各方的角色、职责、所承担的风险、获取的利益真正厘清、各司其职。同时,根据实际业务模式调整监管方式,真正做到管住风险而不是管住主体。否则,很可能既管不到真正的风险、埋下隐患,又无形增加了机构应对监管的成本。

比如,被监管对象除了银行以外,是否应考虑向前延伸到真正有场景、有数据的助贷机构,将其风控模型纳入监管体系,以防风险向银行体系外溢。是否应正视银行作为单纯资金方(特别对于那些大型互联网平台而言)的角色,允许银行将该类业务的风控外包给受监管的助贷机构,真正做到权责利清晰对等。

在刺激内需的宏观大背景下,在亿万长尾客群的真实金融需求下,任何实事求是的探索都是有意义,且应该被鼓励的。只有彻底理顺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这种商业模式才有可能健康发展,否则就容易演变成掩耳盗铃的扭曲模式。

现行的助贷模式下究竟是谁助了谁,谁面临潜在危机,谁需要做出改变,未来的路在何方,我想大家已经有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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