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的房子能買嗎?

A青衫如故


很多人都問小產權房可以買賣嗎?但是,卻不瞭解什麼是小產權房?下面首先說一下什麼是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辦理相關證件,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通常所謂的小產權房主要指兩類:其一是經過國家相關政府部門的土地、規劃、建設環節審批,建設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其二是未經過任何國家相關部門和環節審批,建設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佔的土地上的房屋。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小產權房沒有不動產權證,很多有宅基地使用權證。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一般需要同時具備幾個條件:(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5)宅基地使用隨房一併轉讓。

一般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效力以認定無效為原則。當然,並非所有的買賣均是無效的,需要具備上述所說的條件。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如有其它問題可私信!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關於小產權房我是有發言權的,因為我操作過多地多套小產權房。

首先小產權房子買賣法律上是不會保護的,任何一方提出法律訴訟的話,肯定要交易還原。

那我們確實想買小產權房如何保護自己利益呢?這裡我提供兩個方案,一個是長租協議,約定長租使用權,毀約賠償條款,至少能保障你這20年的使用權。

另外有個小技巧,就是通過假欠款方式,小產權賣家簽訂一個借款協議,無力償還之後買家提出訴訟,法院判決書上顯示以小產權房作為抵債的標的物,這樣就能長治久安了。



Lawrence16809093


☞2014年,有個朋友在本市買了一套小產權房,也就是城中村還建的房

☞2016年房價大漲,這套房在當時賣價的基礎上翻了一倍,2017年後來房東要求收回房屋,不賣了

☞這事到了法院,判決買賣無效,因為法律不允許小產權買賣,也就是買賣無效。房東把錢還給買家並附帶利息,買家清退房屋還給房東

☞如果這種風險您覺得可以承受或者避免的話,可以考慮入手一套


Jackfruit


我的建議是如果經濟條件不好的情況下可以選擇購買,一般不提倡買小產權房的,但購買時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只能到公證處進行公證進行公證交易,不受房管局管。


小產權房就是集體所有土地上村改造的樓房,由於五證不全,所以它辦不下來房產證,買小產權房有風險,需要謹慎購買,它有哪些風險呢?

風險一,沒有房產證,不屬於房主的不動產,房主沒有依法處分的權利,不能辦理過戶手續。



風險二,由於沒有房產證,房子無法抵押貸款,購買時也無法貸款,只能一次性繳清或者分期付款。

風險三,如果遇到拆遷,有可能屬於違章建築,而不與賠償或者賠償大打折扣,是的房主賠了夫人又折兵。 以上是我的一點建議,有興趣的朋友在此關注評論並轉發哦。


放飛自我2590


您好!小產權房本身不合法,所以對於小產權房的買賣交易均為違法行為,特別是買方的權利,不會受法律保護。所以強烈建議題主不要購買。

下面將從小產權房的定義、小產權房的利弊、小產權房的購買風險。

第一,小產權房的定義

小產權房是一類“違法建築”的總稱,主要違法原因包括土地實際用途不符合原有規劃用途、或者土地實際使用人不符合原有規定。目前市面在售的小產權房主要包括:將村集體擁有產權的土地,賣給非村集體成員居住;將非住宅用地建造商業住宅。

小產權房本身不合規,也沒有產權,所以買方不受法律保護。由於部分小產權房項目是由村集體或地方政府主導開發的,所以購買的時候會有所謂的“產權證”,不過請注意分辨“小產權證”和正規商品房的“產權證”的差別。這種“產權證”只能做登記作用,在法律上並不能反映房屋的產權。

第二,小產權房的利弊

1、小產權房的優勢

  • 小產權房和同地段的房屋項目價格更便宜,單價甚至可以低50%左右。其中原因主要有兩個,地段相對偏遠,本身地價就便宜;再加上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無形中,房屋成本就會低不少。

  • 其次,小產權房的購買不受當地限購資格和購房資格影響。所以即使是違法房屋,也很受歡迎。

2、小產權房的劣勢

  • 小產權房本身違法就是最大的劣勢,也是絕不能購買的理由。

  • 其次也因為房子本身沒有經過國家監管,所以本身的設計、消防、水電暖配置、包括房屋周邊配套設施,也都不夠理想,可能會對未來的居住造成影響。

第三,小產權房的購買風險

1、小產權房的購買過程不受法律保護,買賣雙方可以隨時反悔,對買家的傷害更大。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將農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非法出讓或出租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等違法用地,不得登記發證。

小產權房買賣違法,所以雙方簽訂《購房合同》也只能稱為“君子協定”,無法對買賣雙方進行約束。比如,一旦面臨房價上漲迅速,賣方後悔覺得房價賣低了;或者房子面臨拆遷,可能有補償,賣方後悔賣房了;賣方隨時可以“買賣不合法”為理由,要求追回房屋。

而面對這種情況,通常法院的判例顯示:

根據中國法院網總結的關於小產權房合同糾紛處理方法:在買賣雙方中任一方以“合同無效”為由提出終止交易的訴求時,賣方應返還房款並賠償相應的裝修費用,而買方應騰退房屋,並向買方繳納“居住期間租金等額的費用”。

至於是否應該賠償買方增值部分,或未來房屋徵收的賠償所得,沒有獲得明確結論,也就是說,如果賣方想反悔,買方必須騰退房屋,並且房屋增值部分也無法獲得補償;對買家的權益無法保障。

2、即使購買了小產權房,一旦面臨徵收拆遷、很可能不但沒有賠償,還需要繳納罰款。

目前對於小產權房徵收拆遷是否有補償、是否需要繳納罰款,並沒有明確的說法。只能根據現有的案例處理方法進行參考。

  • 目前深圳的做法是“徵收補償-未繳納地價-罰金”的原則,也就是說,拆遷是有補償、未繳納的土地出讓金也必須補全、罰款也是要罰的。

  • 而看北京近期的拆遷來說,主要以“罰”為主,對於補償力度並不明朗樂觀。

也就是說,“小產權房拆遷了,是不是就一定有補償?”這個問題的答案也並不明確,強烈建議大家不夠購買,也不要去博小概率的“補償”幾率。

希望回答對題主有幫助。


一紙家書


為什麼總問這個問題?小產權能不能買大家心裡都有數,買小產權的一部分是村民,他們根本不缺房住,是在他們集體土地上建的房子,基本花不了多少錢就得到一套房,跟白撿差不多;另一部分是投機者,他們有閒錢,賭小產權房轉正賺一筆。很少一部分是外地人,大產權房子太貴,反正自己住,買一個住而已。還有一個大問題,小產權房大多隱含著不公平,存在利益輸送問題,還有房子本身不符合要求,存在容積率太高,公攤面積大,安全隱患多等問題。


市事


小產權的房子能買嗎?小產權房的購房合同有效嗎?能夠轉讓嗎?法律風險有哪些?童律師一一為您解答。

小產權房沒有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的所謂“產權證“,也不是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小產權房分兩種

建在集體建設用地上 也就是建在農民宅基地上的房子,只屬於該村的集體所有者,外村農民不能購買。

建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耕地。這種屬於違建。

關於合同是否有效

一般認定為無效。但也有不同處理:

有效: 1. 本鄉範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戶口在同一個鄉)的農村房屋買賣。

2. 本鄉以外的人員購買,如果取得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有效。

無效:購買者為本鄉以外人員,也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實際履行或者購房人尚未實際居住使用。

關於轉讓

小產權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根據法律規定,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戶口不在本集體之內)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也就是說,購買後不能合法地轉讓過戶。


關於法律風險

政策風險。開發商簽訂合同並交付房款後,如果相關建設項目被整頓,有可能導致停建或被拆除。此時,無法取得房屋,有可能也不能及時索回房款。


拆遷風險。由於小產權房天生的缺陷(沒合法產權),所以購房人也就不是合法的產權人,當遇到國家徵地拆遷,無法得到對產權的拆遷補償。

質量風險。“小產權房”的建設監管不全面,開發單位的資質也難以言明,房屋質量、售後、保修,都難以保證。


童律師會客室


看情況。小產權房是指開發商把房修好了,但因為各種原因未能辦理下來相關手續,未繳納土地出讓費及相關稅費(即逃稅了),無法辦理產權證。小產權房缺點是無法進入市場流通(私人交易可以)、無法抵押貸款。個人買要注意以下幾點:1、自住,2、費用要比大產權房低20%-40%,議價空間大,房價越高的地方買小產權房越划算;3、剛開工的暫時不要買,如果遇上嚴查,剛開工的建築有可能成為殺雞儆猴中的那隻雞,當工程量完成一半左右的時候就沒什麼風險了。總之,越早買價格優惠越大,但風險稍大,越晚買、越多的人買風險越小,但價格優惠也小。4、遇上那種規模較大的小產權房,比如幾百近千戶的小區,只要有人買就可以放心大膽的跟進,把價往死裡殺(最好把銷售人員約出來吃個飯,公開場合很難殺太多)。象這種規模的小產權房沒人敢拆,強拆組一進小區就會被打出來,打死都不稀奇。一般當地政府過上一段時間就會清查小產權房,到時手頭鬆動的話補上土地費和稅費就可以辦產權證,變成大產權房了,入市流通、過戶給子女、抵押貸款都很方便,因為買的便宜,加上土地費和稅費仍然划得來得多。如果手頭緊,也可以不辦,政府嘮叨幾句你閉著嘴聽著就行了,反正沒錢辦理。不管是收土地出讓金、稅費還是清查,政府的目的是求財,你用錢換產權證皆大歡喜,沒錢也就算了,反正你的房子沒長腿,下次清查的時候再想辦法讓你交錢就行了,政府吃飽了撐的才會冒著社區動盪、群死群傷的風險和幾百上千戶人死磕。至於拆遷,小產權房因為沒交土地出讓金,所以土地補償是肯定沒有的。但土地出讓金不會影響房屋本身的價值,房屋的補償還是得按規矩來,該補多少補多少😃

創建於2017.12.12

凌雲248606139


所謂的小產權房,其實一般指的是房子所在的那片土地上,其土地性質是集體所有,並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常見於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的房屋。一般來說,小產權房是沒有產權證的,或是集體產權證,不過即使有產權證,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所以小產權房也稱為“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是不被國家所承認的房產。

小產權房嚴格來說,是不允許上市交易,但因為其價格便宜,私底下成交的也不在少數。不過小產權房既不能抵押貸款,也不能在房管局備案,有點像黑戶的感覺,隨時都會有查封的危險。

小產權房交易不被承認,所以風險較大,而且轉手也困難。萬一土地到時候回收,小產權房該何去何從也是個問題,儘量不要買小產權房,萬一有糾紛可就是比糊塗賬了。


諸葛找房鄭州


所謂的"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村委會或是開發商自行印製發放的。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屋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或預售許可證,自行簽訂的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也就是說不受法律保護。

前幾年,由於城市管理部門監管不力,一時也出現了部分城鎮居民,把自己的住房推倒開發"小產權房"衝擊市場。

在房價昂貴的今天,小產權房因沒有開發商瘋狂的利潤攫取,又沒有土地出讓金的特點,所以小產權房在廉價的誘惑下也有一定的市場。

“小產權房"對於是剛性需求,又沒有經濟實力購買"大產權"商品房的,就可以考慮購買。但是要考慮今後不需要了就無法轉讓。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購買小產權房是得不到產權保證的,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轉讓、處分、收益等權利,且不能辦理房屋的產權過戶手續,同時在購買的過程中不能抵押、不能貸款、不允許買賣或進入二級市場,再轉讓時要補繳一筆不小的土地出讓金,一旦出現糾紛缺少法律支持。

小產權房一般都是非法用地,不管是集體所有或國有土地。其中不乏有私自擠用公用通道和綠地等違法佔地。加之建設前未經城建、規劃和土地等部門的許可(未辦準建證),有可能被列為違章建築,如果拆遷得不到任何補償。

小產權房的質量也令人堪憂,房屋開發商(或原房主)為了賺取更多利潤,又沒有建設質量管理部門的監督,建築工程出現偷工減料的現象也不足為奇。

小產權房住進去後還存在很多遺留問題,如房屋的維修、衛生、治安、用水用電,以其鄰里糾紛等等,都會無部門和人員處理。

綜上所述,開發商(或原房主)非法利用集體(或國家)土地,不僅造成國家土地收益的流失,還嚴重侵害了購房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業主無法辦理房屋產證、土地使用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一句話:小產權房不受法律援保護。因此,購買小產權房存在極大風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