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办公厅通知显示,目前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移交给今年4月份挂牌成立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知显示自4月20日起,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去年便有媒体报道,为强化2亿万市场监管,监管层正在酝酿融资租赁业务将由当前的商务部监管划转至银监会监管。当时部分地方金融职能部门给予媒体的回复是“我们听说过此事”。
今年4月初,一份“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的文件传出,该文件编号为银保监发[2018]1号,确认银保监会成为了融资担保业务的直接监管部门。此次银保监会再次接棒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行的监管职责,意味着在金融监管机构改革的大背景下,“一行两会”的监管体系职责将进一步明确。
閱讀更多 薄荷新金融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