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現在還能建房嗎?

彩虹總在風雨後604


農村宅基地現在還能建房嗎?

不像過去,如今農村在土地管理方面越來越嚴格,農民建房子需要得到審批後才能開展建設,不能未批先建,不然房子是不受保障的。

當然,現在農村是可以建房的。但有很多問題需要農民朋友加以注意:


農村蓋房子應注意事項

一,服從統一規劃

也就是說,現在建房子需要服從各地的規劃要求,比如房子層數不得超過3層,不得增加房屋的層高。新建、重建、擴建都是需要事先得到規劃許可,未批先建屬於違規行為。

二,符合“一戶一宅”

為了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現在要求農村的宅基地必須滿足“一戶一宅”政策,即一戶家庭只能有一處宅基地。在宅基地上所蓋房子的面積也有規定,根據戶口本上的成員數量確定房屋面積。戶口簿上登記了1-3人,按照3人標準審批,房屋面積不得高於90平米;4人就按照4人標準審批,面積不得高於120平米;5人及以上,按5人標準批,面積不得高於150平米。如果超過這個標準建房,房屋面積過大,就屬於違規建設。


三,不得擅自變更宅基地用途

農村宅基地是為保障農民解決住房問題而存在的,也就是說宅基地上只能修建住房,不能轉為它用。現在農村出現一些小作坊、小加工廠,有的人就在宅基地上蓋廠房,從事生產加工。這其實就是擅自改變宅基地用途,是違規行為。

四,不得長期閒置宅基地

這一點是很多普通農民容易忽略的,尤其是那些常年外圍打工的農民朋友。土地管理相關法律規定了,因房屋常年未有人住,未有人維修造成房屋破損坍塌的情況,造成了宅基地資源的浪費,村集體有權收回宅基地。所以,在外打工的農民朋友,應該偶爾回家維護自己房子,尤其是瓦房、土胚房等容易被風雨侵蝕的房屋,以免房子破損坍塌又未及時申請重建而被村集體收回宅基地。


不能申請蓋房的人群

雖然現在農村依然可以建房,但有些條件不符合的農民在申請蓋房時,是不會被審批通過的。

一是,宅基地已經流轉出讓給同村的其他農民,因為宅基地出售後就不能重新再申請新的宅基地了。

二是,屬於“一戶多宅”情況的,這不符合當前的“一戶一宅”政策。

三是,現有的宅基地面積超標。超出標準的部分是不能重新申請蓋房的。


現在農民蓋房,一定要符合當地規定,等申請批准後再按照當地要求建設,這樣蓋的房子才有合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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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家雖然對農村房屋建設進行了限制,但是不代表農民都不能建房。

一、農村建房需要條件

首先要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無論是翻建舊宅子還是重新建新房子都要有宅基地。

對於新申請宅基地的,要符合“一戶一宅”的分戶條件,還要有相關審批程序,才可擁有一處宅基地建房;

對於原有老宅基地的,原老宅基地被判屬於危房或者翻建房屋,可以在原宅基地建新房,但需要符合相關規劃條件。

二、農村建房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1.新建的房屋面積不能超過當地政府規定標準。農村宅基地建房面積一定要符合當地審批面積,如果有超標將會被限制建房。

2.不是本村村集體成員的農民無權擁有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上建設主體,必須是當地本村村集體成員,如果是外來人或者是戶口在城市都沒有建房資格。

3.未得到相關部門同意的。農村宅基地建設必須向當地村委會申請建房地點,等到相關部門審批同意後才能開始建設,不然有被拆除危險。

4.私自佔用耕地面積建房。耕地建房依法是被堅決制止的,農村宅基地建設不能佔用耕地。佔用耕地建房構成非法佔地以及破壞耕地要件,,佔用耕地建房不僅會面臨重罰,還面臨依法拆除的風險,這個還是不要嘗試為好!


有關農村建房問題回覆至此,具體的申請宅基地和申請建房程序本篇沒有詳盡解讀。有需要具體諮詢以上以及其他法律問題的,敬請關注醉美梨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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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關於農村宅基地現在還能不能建房的問題,我能回答。

如果你的房子到達了一定的標準有漏水、裂縫的情況被評估成了危房,再一個就是因為家庭人口的增加已經不夠住了(每人按照二十平方的標準),就可以申請建房。

首先自己寫一個建房申請到當地村委會或者居委會審批並蓋章並在村委會或者居委會同意之後繳納一定的垃圾清運費就可以到所在鎮或鄉去申請審批,鎮或鄉辦事處派人實地考察確定於書面申請無誤後蓋章同意你建房,然後你再把書面申請拿到當地城市規劃部門報批(以上兩步做好之後基本沒問題,我覺得城市規劃部門就是看村/居委會和鄉/鎮辦事處蓋章同意沒有),拿到這三個部門的審批結果同意之後,你就可以放心建房了,但是你要記住你當時申請的面積以及格局,一旦超出報備的面積那就成了違建。

年前我建自家二樓的時候,對這方面也不懂,村委會和鎮辦事處都報批了,想著沒事了,結果正壘牆的時候被城管叫停了,罰了兩千塊,停了一星期的工。

現在農村自己的宅基地也不讓隨便建房了,你不按照要求來的話會給以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也祝你順利申請審批下來,建房順利!


我是勝利哥


隨著農村城鎮化的發展以及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現在很多農村地區面臨著拆遷,當然在拆遷的過程中你有可能會分到房子或者是拿到一筆拆遷款。很多人也因為拆遷而獲得了財務自由,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拆二代”。想要拆遷你就得先在農村有房子,在過去的時候農村建房子沒有那麼嚴格,很多家庭都是隻蓋一處,因為也沒有多餘的錢去蓋房。

現在隨著國家政策的越來越完善,對於宅基地也進行了確權工作,想要建房首先得取得宅基證,但是對於宅基證的發放也很嚴格,現在很多地區都不允許建房子了。過去很多人離開農村去城市發展,在城市立足後就放棄家裡的房屋,後來隨著一種落葉歸根的情懷想回家鄉蓋一處房子。但是現在的農村不是想蓋就能蓋的,下面這5類人將不能再申請宅基地。

第一類:年齡未滿20週歲的人;

在農村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申請宅基地的,不是按人口來計算,你家的人口再多,不符合條件也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此次文件中指出,年齡未滿20週歲的人是不予批准申請宅基地的。

第二類:原有宅基地面積已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有的農民朋友家中可能之前申請的宅基地面積達到了規定標準,這樣如果再申請的話是不予批准的。同時如果能夠解決分戶需求,就是說如果家中宅基地能夠滿足分戶需求,這類人也是不予批准。

第三類:戶口已遷出本村,不在當地居住的;

在農村,有很多人只靠種地滿足不了自身發展需求,這樣就會去城市裡發展。時間長了,能夠在城市立足生活,未來能夠定居在這裡,子女也在城市發展。這樣就把自己的戶口遷出,同時不在當地居住。現在想到老家尋求一個住處,這樣的話是不予批准的。

第四類:農村村民將原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築物出賣、出租、贈與或改作他用,又申請宅基地的;

有很多人可能在外地打工長期不在農村,一年也回不了幾次家,為了減少麻煩,可能就把自己的宅基地或房屋乾脆賣掉或者是出租給他人這些行為。如果想再申請宅基地當地是不予批准的。所以說,不到萬不得已最好不要把自己的房屋賣掉,以後有可能想回老家都回不了了,回來了也沒個住處。

第五類:不符合鄉(鎮)、村莊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

隨著國家對新農村的建設發展,對於村莊的建設也是同一規劃,現在我們看到的農村基本上外牆都是統一刷漆,整齊劃一,非常美觀。如果你的地方不符合相關部門整體規劃的,想申請宅基地也是不予批准的。

文件中明確指出這五類人如果想申請宅基地是不予批准的,所以希望廣大農民朋友在申請前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不要等去申請的時候才知道自己不符合條件。宅基地屬於村集體的所有土地,其所有權人有使用和佔有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農民朋友一定要依法使用自己的所有權,遵守國家的相關政策。對於相關政策要依法執行遵守,這樣才能合理維護好農民朋友的自身利益。當然每個地區的政策不一樣,最好去當地有關部門諮詢一下是否符合情況。希望對你有幫助。


魯北小房


我們這邊現在新的宅基地都不再讓建房,一些老的房子可以維修,如果實在住不了,翻建的話不允許超過推倒之前,而且還需要申請,審批也不容易!

所以現在農村建房都不給批地了,從最近的政策風向來看,國家要對對農村建房進行統一規劃、標準化建設!

國家2018年也發佈了文件《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當中指出,要“強化新建農房規劃管控”、“持續推進宜居宜業的美麗鄉村建設”。

然後各省也陸續出臺了當地的實施方案,貫徹“鄉村振興戰略”。比如河北省就提出,要以縣域為單元,科學編制鎮村體系規劃,“整治”和“建設”相結合,優化農村空間佈局。我們現在這邊都在鄉村整合,村村相併!

大家可能會問,農村建房“統一規劃”好嗎?

1.

過去農村建房沒有規劃,東一戶西一戶,大多數農村,“髒、亂、差”現象很常見,生活垃圾和廢水隨意排放。統一規劃後,生活垃圾和廢水排汙得到統一處理,生活環境也能得到改善。

如果居住分散的話,現在農村到處修建水泥路、修建文體活動設施等,國家資金投入有限,然後一些公共設施不可能照顧到每家每戶。統一規劃建設的話,節約了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成本,更多的人也能享受到便捷

2.

現在有的農村住房還是按以前幾間房幾間房那樣建設,缺少設計。空間利用不合理,自建房安全隱患也多。也參差不齊,不美觀

3.

保護農耕用地,規劃後,就不會再出現隨意建房減少耕地面積的現象了,因為很多農村建房都是在很多農耕地上直接劃宅基地,農耕地也會得到有效保護。

當然農村建房現在統一規劃還是不容易的,因為現在很多故有,固定的,如果集體拆遷投資更巨大。

所以現在的第一步就是減少宅基地建房,然後慢慢改造,逐漸的把人口集中,住宅集中,農耕用地集中,形成住,耕分離,方便種植居住!

下圖是我們這邊老房空房,改造的新民宿


山農亞鵬


農村宅基地現在還能建房嗎?

農村和城市最大的區別就是農村擁有宅基地,宅基地肯定是能建房也只能用來建房的。土地確權也是為了保護農村的宅基地和農耕地,建房需要注意些什麼呢?


第一:別人的宅基地肯定是不能佔用的。農村開始出現人多地少的局面,但是每家每戶的宅基地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你把房子修建在別人的宅基地上絕對是不行的,即使建起來也有被拆除的危險。



第二:宅基地不能買賣,更不能私下交換。因為農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並且不作生產、加工、養殖等其他用途。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歸村集體所有的,交換和買賣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第三:建房不是想建就能建的,需要正規流程審批。首先向村委會申請,直到鄉鎮相關部門批准,下發宅基地使用證才可以建房子。同時,原有老房子的宅基地被收回,農民只對老房子有使用權,不得修葺和翻新。




農村宅基地是農民的合法權益,更是珍貴的國土資源,經過審批是可以建房子的,合理使用每一寸土地,必須從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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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紀


農村宅基地現在還能建房嗎?

這個問題提得有點古怪,農村宅基地,如果不能建房,要宅基地幹嘛?咱先不說宅基地的權屬問題,只說宅基地的功用問題。從定義上講,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概念很明確,宅基地就是用來建設住房的!當然是可以用來建房的。

但是,問題往往並不是那麼簡單,題主提問此問題,說明農村建房問題和宅基地問題現在有很多制約條件。雖然宅基地的最初功能是用來建房的,但隨著形勢發展,宅基地的性質可能發生變化。一旦用來建房的宅基地,其原來的主人失去了擁有宅基地使用權的資格,那麼這塊宅基地可能被村集體收回,或者短期內不能用於建房,或者隨著宅基地整治和土地復墾土地性質轉變為農業用地。那麼,到底什麼樣的宅基地可以用來建房,什麼可的宅基地不能再建房呢?這個問題其實是比較複雜的。

從宅基的範圍看,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就是說宅基地上現在存在用於居住的房屋。這種情況沒有疑義,不管其是否符合目前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的基本政策,只要當初建房時不是違章建設,村集體無法收回土地使用權,因為房屋是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但這不存在還能不能建房的問題,已經建房了,還有啥爭論的?

建過房屋的土地,是指歷史上曾經是宅基地,其上曾經建過住房,但是目前房屋已經倒塌或者拆毀。 這種情況下,宅基地還能不能建房,那就要區別對待了。如果原宅基地的主人已經符合一戶一宅的基本政策,這塊空閒的宅基地就應該被村集體收回,原宅基地的主人不能再在上面建房。但是,原宅基地主人不能建房,不等於這塊宅基地不能建房,村集體收回後,可以重新進行分配,符合建房條件的村民,經過申請批准,可以在這塊空親宅基地上建房。但是,如果新農村建設中,這塊老宅基地被重新規劃,成為農林業用地,不再當做宅基地使用,那這塊土地就不可能再建房住房。

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 是指按照規劃,確定為農村宅基地的土地,包括已經被批准建房和尚未被批准建房的宅基地。就其土地性質看,是可以用來建設住房的。但是,建房的前提是獲得批准,即符合建房條件的村民,經過申請,上級批准,依法擁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那麼,兩年內申請者可以在該土地上建設房屋,建設後依法確權,長期居住使用。而規劃為宅基地,但尚未被批准給某戶農民建設住房的土地,暫時不能建設住房。或者曾經獲得審批,但申請者獲批後兩年內未動工,該土地會重新被收歸集體,重新進行分配,暫時沒法建設住房。

綜上,農村宅基地就是用來建設住房的,但是建房者必須經過上級批准。對於曾經建過房屋的老宅基地,會優先批給需要的農民建設住房。但如果在規劃中土地性質變化,那就無法再用來建設住房。


齊東晏子


農村的宅基地本來就是用來建房子的,這個毫無疑問,雖說現如今農村耕地管理越來越嚴格,保護基本農田迫在眉睫,但也不至於用宅基地來種地,耕地跟宅基地還是有區別的。

之所以題主會問農村宅基地現在還能不能建房,與宅基地申請和管理愈發嚴格有關。在過去誰家兒子如果到了娶妻生子的年紀,就可以向村裡申請宅基地蓋房,那時候宅基地管理寬容,不能說是隨便就批了,也算是有求必應,只要有地方你就可以蓋,有的家裡四五個兒子,一批就是一大遛,兄弟幾家都挨在一起。



今時卻大不一樣了,宅基地雖說還是可以用來建房的,但是卻不能說批就批,絕大多數村子已經不批宅基地了,因為沒地可批,一個村子總共就這麼大的地方,宅基地也就這麼多,批完了就完了,也不能再造出幾畝地。所以在沒有新宅基地可批時,只能等著有些五保戶去世留下的房子和宅基地收歸集體。

而且即使有宅基地也不能隨便建房,如果是城市戶口的人通過繼承獲得農村住房,那麼理論上不能進行翻修和重建,畢竟規定是隻有繼承農房的權利,當地上附著物也就是農房倒塌後,房子沒了,宅基地就收回了。



雖然說按規定農村住房不允許隨便翻蓋重建,但是隻要提前跟村裡打聲招呼,備個案,而且只在自己原地建房,不擴建不加高,村裡都會同意,不會過多幹涉。除非是這個村子馬上就要被規劃拆遷,很多城市戶口的人通過各種途徑在村裡買了房,就等著拆遷得賠償款,這種屬於個別村子的特殊情況,一般就會嚴格限制蓋房,在原宅基地上估計也要嚴格審核跟限制。


靈子


在規定範圍內允許蓋房子,年滿18週歲成家的,分居另過,可以蓋房子,(但獨生子想分居蓋房子不允許,因為獨生子女不允許分戶),返鄉創業的農村人可以蓋房,但以前沒有宅基地的,宅基地確權以後,政策規定,一戶一宅不能多宅,多宅的不允許再申請宅基地。允許蓋房子的戶,必須經過鄉鎮建設部門報上一級國土部門批准,才能允許你蓋房,按《土地管理法》規定,每戶只允許330平米,但按各個地區實際情況,在330平米的基礎上。可以增加一部分,這部分要由當地國土管理局規定,任何人不能超出規定,審批完之後。必須按規定把房子建上。如果不按規定把房子建上。鄉鎮建設部門有權把宅基地收回。我是這樣認為的,大家點評。





堅強134810131


我們這邊是華北平原地區,地方政府沒有說不讓建房,但是不允許新的地基上蓋房。其實就是讓蓋,現在人們也不蓋了。其實原因為以下幾點。

1,現在有小孩子的都想讓孩子去縣城上學,想報名就要有學區房。所以都去縣城買房子。

2,年齡大一點的,有小孩子結婚的。現在都要去縣城買套婚房。也不會蓋房子了。

3,還有另一個原因就是農村一直在開展村莊合併建社區,我們這邊有好些村莊已經拆遷搬進社區。

所以現在我們這邊很少有人在家蓋房子了。個人觀點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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