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出台十条意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为贯彻市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依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落实上级法院和县委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要求,为县域经济和复工复产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2020年3月6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出台

《关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分十条。

新野法院出台十条意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用好用足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制度,对企业经营管理人犯罪和企业的生产自救行为,审慎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支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民商事案件。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健全落实诉调对接、审执联动机制。依法审慎办理涉及疫情的租赁、借贷、买卖、旅游、运输、服务等民商事案件。对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积极引导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自动履行。

三、严格规范涉企执行行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建立疫情期间应急工作机制,“不见面”查控不动产、机动车辆等财产。依托执行信息化成果,探索线上执行各项机制。妥善权衡疫情防控期间各方利益,减少司法活动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依法及时预防化解涉企矛盾风险。加强法律风险提示,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风险、漏洞,以及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面的风险隐患,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有效规避风险。

五、开辟涉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完善服务企业工作举措,开设涉企服务线上线下“绿色通道”,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实行“全天候”法律服务。

六、妥善处理疫情期间涉企行政争议。妥善办理因疫情引发的涉企行政争议纠纷案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切实化解疫情防控期间涉企行政争议。

七、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缴费、开庭、调解,就近跨域立案、远程办理诉讼事项。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移动微法院、新野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在线方式,实现诉讼和服务活动线上办、网上办。积板推广运用阳光送达云平台系统,强化网络查控、网络司法拍卖等执行工作,及时有效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八、健全完善院企沟通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法院服务企业沟通联系机制,全面落实班子成员走访下访企业制度,推行涉企信访事项线上受理登记、交办督办反馈告知制度,建立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经信、商务等部门信息通报机制,积极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九、加强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依托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号,及时发布相关法律及司法信息,解析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中的法律问题。开展送法进企业(项目)活动,建立疫情期间典型案例发布机制,大力宣传全市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事例。

十、加强司法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审务督察力度,加强对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统筹指导,开展涉企司法行为专项检查,坚决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新野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成立依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领导小组及专项办公室,及时预判评估疫情期间各类矛盾纠纷对县域经济、企业发展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做好相关法律保障工作,切实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企业渡过难关。

新野法院出台十条意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万波多次深入走访调研分包联系企业新野和平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督导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做好企业复工复产首席服务官。目前,该企业已顺利复工复产。

下一步,新野法院将按照上级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建设和“三大攻坚战”,为我县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