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後選擇計劃安置還是自主擇業好?

瞭望角


根據自身的內外條件選擇,地方環境較多的不確定性,自主發展的機會和風險成正比!自主發展要有把過硬的戰鬥精神轉化商業精神的決心和實力!安置要有重新開始的歸零心態以當官不想發財的境界!兩個方向都要看接收的平臺、方向、團隊、機會點以及是否能夠融合!


嫦娥智庫


有資源平臺人脈,建議自主擇業,若是三無,最好計劃安置。

本人副團,選了自主。

舉幾個例子,1.自主擇業後,自己創業,做北斗商用,國防科大畢業的有人脈有技術,據說年入千萬,我知道自主擇業做的最好的

2.自主擇業後,自己開店,賣智能家居,有免稅政策,小日子過的很舒服。還有幾個自主擇業的,有在大學做老師(博士),有的在技校做輔導員,還一個自己釀酒賣酒的。

3.自主擇業後,我已知2戰友已經1年多2年了沒找活幹,領自主擇業金過活。錢少的不願意幹,錢多的找不到。


勇者黎明


我也是個退伍軍人,只是入伍比較早,退伍已經有15年了,那個時候作為農村貧農出生的我,根本沒有這樣的選擇機會,當兵在農村都被視為一種改變人生道路的機會,除了讀書打工也沒有別的機會,於是在僅限的名額下,頭都擠破了。待遇也僅僅就是每年免掉家裡的農業稅(幾十袋稻穀)。期間每個月100元左右的生活津貼,根本抵不住年輕人的消費習性,經常電話讓家裡打款支援。那時候也開始體驗到了農村與城市戶口的差別,窮的地方和江浙發達地方的服役待遇大相徑庭,兩年後的退伍費我現在已經不記得多少了,因為少的我根本沒有在意。回來下火車的晚上,老兵一起聚一下就各回各家了,後來也根本沒有給我們安置政策的事宜。

現在國家發展好了,政策上也重視了,部隊幹部專業安置肯定不用講了,義務兵也比以前好太多了,個性放開的當下,怎麼選擇都是一種不錯的選擇,雖然我也知道安置單位端上穩定的飯碗是最佳的,但真要看自己的性格,從我自己角度講,目前的政治環境對我性格是個不小的考驗,我能做事,但我處理不好錯綜交錯的人際,所以我的選擇是給我錢,職業我自己想辦法。當然,如果你有一顆鬧記使命的心,勵志在這個領域耕耘,再加上本身的天賦,自然是先安身立命最好。有人想過大日子,就有人要過小日子。都是自己的選擇,然而作什麼選擇的人都有


不子映象


正團,有家庭,老婆孩子跟著你,所以很多人都會選擇求穩定——轉業安置!

其實英武身邊很多戰友也是選擇安置,起碼在北京市就好幾個都是安置,日子過得很好,人脈圈子要比英武寬廣好多好多......但是,英武依然對自己當初選擇“自主擇業”一點兒也不感覺後悔!

希望能夠對戰友有幫助!

難!這是英武看到這個話題的第一反應,尤其是團職幹部,在部隊還可以,回了地方尤其是準備回到北上廣深等大城市,說實話:事兒只有自己遇上了才知道難。這裡就不說落戶等等問題了,就說:到底是轉業安置還是自主擇業,就太難了。

1.自主擇業面臨的問題

英武身邊有一個戰友是重慶的,當時面臨這個問題,英武還是建議自主擇業。現在呢?日子過得很爽,沒事兒就朋友圈發發喝茶的生活,讓同樣是自主擇業的英武都羨慕。他在重慶有房子,然後自主擇業發的工資在重慶都屬於高收入,所以日子過得很爽。但是,時間長了,他說:英武,我感覺自己的圈子越來越小。我說:你自己出來做事情,就好了。

英武現在在北京生活,如果僅僅依靠自主擇業的收入,只能說是一個普通的北京生活的外地人,雖然戶口是北京的。想要過得滋潤,就得自己想辦法掙錢。雖然各種創業受挫,但是日子還是過得比較滋潤,包括寫寫稿子,搞搞拓展,還可以進行心理疏導等服務。

但是,自主擇業也有一個問題:如果你不去創業折騰了,你就真的跟我那個戰友一樣,在家裡閒得沒事兒做,然後就慢慢地沒了鬥志。

2.選擇安置的問題

不論你的安置單位是什麼,先要明白一件事情:地方上任何一個系統,都有自己的人才培養體系!

你想象一下:我們是團職幹部,安置到任何一個單位,你就相當於擋了別人晉升的道路!加入有一個科長盯著好久的崗位,結果因為你是團職幹部,安置後就佔有一個領導的編制,人家不說心裡也堵得慌啊?!雖然不會說,但你可以想想剛開始你的工作開展會順暢嗎?

還有一點兒:在部隊尤其是基層部隊,團職幹部相對而言還是有一定的威信和地位的,但你要到了地方,安置到某個崗位,不論你是否滿意,你都得老老實實,朝九晚五地上班,你永遠上面都有人管著。

3.團職幹部如何選擇?

如果你準備安置的不是一線大城市,建議轉業安置,畢竟需要圈子,需要讓家庭過得好些。不是一線城市,很多時候不能用錢解決的問題,因為你是公務員,迎刃而解。比如我一個戰友轉業到四川資陽。剛開始孩子上學,找了好多人沒搞好,後來轉業安置後,一個偶然機會,因為工作原因跟教育局一個人認識。結果,一句話就搞定了。也就是說在非一線大城市,隱性福利很多。

如果你是在一線大城市,除非你對官僚很感興趣,有虛榮心需要滿足,否則一定是自主擇業。只要有能力,自主擇業有打底收入,然後讓自己有一個重新選擇創業折騰的機會,非常好!

當然,每個人想法不同,想要過的日子也不同。如果感覺自己已經是船到碼頭車到站了,那就安安心心地轉業安置!

希望有其他問題,可以私聊!祝戰友返回地方一切安好!


英武


根據1999年6月30日軍委通過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第六章第41條規定:“義務兵服役期滿未被選取為士官的一律退出現役。”退出現役,通常是指士兵服期滿或其他原因退出現役返回入伍地。義務兵退伍待遇包括退役補助費、退伍醫療補助費、離隊下月津貼、離隊下月伙食費、退伍義務兵差旅費。退伍待遇是義務兵退伍回家所需費用的一項補助。服現役期限未滿的士兵,可否提前退出現役根據l999年6月30日軍委通過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第六章第42條規定:服現役期限未滿的士兵,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二十條和其他有關規定的,經師(旅)以上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現役。”義務兵退役補助費標準義務兵退役補助費標準為:軍齡滿2年的,標準為400元。發放義務兵退伍補助費士兵退伍時,均按其服役年限(軍齡)發給退伍補助費。其中入伍前系地方職工、未計領退職費的,按軍齡計發退伍補助費;如入伍前系軍隊編內職工,未領退職費的工齡可與軍齡合併計算計發退伍補助費。義務兵退伍醫療補助費標準(1)一等標準為150-200元;(2)二等標準為100-150元;(3)三等標準為50-100元;(4)直接分配到享受公費醫療單位工作的義務兵,不發給醫療補助費。義務兵退伍軍齡按週年計算後剩餘月數,怎樣計發退伍補助費義務兵退伍軍齡按週年計算後不滿半年的,按下週年與上週年標準之差的1#47;2加發;超過半年的,可按下週年標準發給。新兵在檢疫期間作退伍處理的,其有關費用怎樣發放新兵一入伍,一般要進行復查體檢即檢疫,經過複查後發現有些戰士不適合在部隊服役,便作為退伍處理,根據規定,新兵在檢疫期間作退伍處理的只發給回家路費,不發退伍補助費。士兵同時患了兩種以上慢性病,其醫療補助費發放 。一士兵同時患了兩種以上慢性病,其醫療補助費可按較重的一種疾病等級標準發放醫療補助費,但兩種病的等級不得相加。在退伍期間離隊的士兵,其津貼和伙食費怎樣發放在退伍期間離隊的士兵,發離隊下月津貼和伙食費。義務兵在全軍規定退伍期內走的,發給離隊下一個月的本人月津貼和伙食費,非退伍期走的,只發給當月津貼和伙食費。列退役費報銷。義務兵退伍時差旅費如何發放義務兵的退伍差旅費是發給退伍義務兵時的路費,一般按義務兵因公出差報銷路費標準和報銷範圍執行,將按所到達地點發足到人。義務兵被批准退出現役,在到地方報到時間上有什麼規定根據1999年6月30日軍委通過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第六章第46條和47條規定,(1)義務兵從被批准退出現役之日起,必須在三十天內到安置地的退伍軍人安置機構報到;逾期不報到的,由戶口管理機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罰。(2)對退出現役的義務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中國人民解放軍志願兵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第一條、根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兵役制問題的決定》,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志願兵具有下列原因之一者,可退出現役。(一)按志願兵服役年限規定服役期滿不需要繼續留隊的;(二)國家建設需要調出軍隊的;(三)軍隊編制員額縮減需退出現役的;(四)因戰因公致殘和因病不適宜繼續服現役的。第三條、志願兵在服現役期間,因嚴重違犯紀律或無正當理由堅持要求提前退出現役者,經軍以上機關批准,按義務兵作退伍處理。第四條、志願兵退出現役,由師以上機關批准,填寫《志願兵退出現役登記表》,發給國防部制發的《志願兵退出現役證明書》。第五條、退出現役的志願兵,原則上轉業回原籍,由縣(市)人民政府安置工作,在本縣(市)安置有困難的,可報請行政公署或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統籌安置。轉業的志願兵安置工作後,安置單位相應增加的勞動指標,應列入國家當年下達的和各省、市、自治區的勞動計劃。安置在區、縣以上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保留全民所有制職工的身分。在安置轉業志願兵時,應儘量按專業技術對口分配。其工資級別評定,軍齡(入伍前有工齡的應加入伍前工齡)滿八年不滿十五年的定三級工;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定四級工;滿二十年以上的定五級工。第六條、志願兵退出現役時,本人申請復員回鄉參加農業生產的,應予鼓勵,除由部隊按規定發給生產、生活等項補助費外,生產、生活有困難的,當地人民政府應協助解決。志願兵在服現役期間,因家庭發生重大變化,本人要求回鄉的,需有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證明,經師以上機關批准,准予復員回鄉。第七條、志願兵因戰因公致殘、積勞成疾,由部隊醫院出具診斷證明,並經師以上衛生部門鑑定確認,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或年滿五十五週歲的,可予以退休,由本人原籍或直系親屬居住地的縣(市)民政部門接收安置。退休費、福利待遇和住房等,按軍隊幹部退體的規定執行。退休人數和安置地點,由各大單位於每年六月底以前上報總參謀部。患精神病治療半年不愈的或患麻風病的,應按有關規定及時退出現役,辦理退休手續,按軍隊幹部退休的規定發給退休費。麻風病人退休後的安置,仍按國務院、中央軍委〔1975〕50號文件的有關規定辦理。部隊在與有關地方的民政、衛生部門聯繫好後,直接將麻風病人送麻風病院或麻風病村。第八條、凡因戰因公致殘符合評殘條件的,部隊應按照規定評定殘廢等級,發給《革命殘廢軍人撫卹證》,享受《革命殘廢軍人撫卹優待條例》和有關文件規定的待遇和撫卹。第九條、志願兵的軍齡,從縣(市)徵兵辦公室批准入伍之日至部隊批准退出現役之日為準計算。轉業的志願兵參加工作後,其軍齡合併計算為所在單位的連續工齡。第十條、志願兵退出現役時,對符合條件經組織批准已隨軍的志願兵家屬的安置和住房,按軍隊轉業幹部的有關規定辦理。有正式工作的配偶,由勞動人事部門負責安排。第十一條、志願兵退出現役轉業的,應於離隊前兩個月,由批准機關將其姓名、級別、專業技術、服役年限等情況,函告縣(市)人民政府,以便提前做好安置的準備工作。第十二條、志願兵離隊時應辦妥黨(團)組織關係、供給關係的轉移手續,發給下個月的工資和伙食費,並分別按轉業、復員、退休的規定發給補助費和返回安置地途中的差旅費。到達縣(市)時,持批准機關的行政介紹信,到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到。確定服預備役的到人民武裝部進行預備役登記。第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退出現役的志願兵要妥善安置。要教育他們到新的崗位後,發揚人民解方軍的光榮傳統,為四化建設做出新的貢獻。退役的志願兵、義務兵待分配期間工資待遇如何處理?根據原河北省勞動廳《關於適當調整退役到我省國有企業的志願兵、義務兵工資待遇的通知》(冀勞〔1994〕58號)的規定,退役的志願兵和由城鎮戶口入伍的義務兵,退役等待分配工作期間的工資待遇,區別不同情況,按以下辦法處理:參軍入伍前原為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正式職工、勞動合同制工人、臨時工,服役期間由原單位照發工資,退役後回原單位或經組織分配到其他單位工作,其等待分配工作期間的工資仍由原單位負責發給。對分配到其他單位工作的,從報到上班之日起,原單位停發工資,所在單位開始起薪。由城鎮普通中學或社會上參軍入伍的,退役後等待分配工作期間不計發工資。按規定等待分配工作期間不計發工資的,其分配工作後的工作待遇一律從到工作單位報到開始發給。實行月工資的,上半月報到發給全月工資,下半月報到的發給半個月工資。實行日工資的,從報到上班之日起發給。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以下簡稱《兵役法》)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二、士官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退出現役:(一)服現役滿本期規定的年限,未被批准繼續服現役的;(二)服現役滿30年或者年滿55歲的;(三)軍隊編制員額縮減需要退出現役的;(四)國家建設需要調出軍隊的;(五)經駐軍醫院診斷證明本人健康狀況不適於繼續服現役的。三、退出現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作復員安置:(一)服現役滿第一期或者第二期規定年限的;(二)符合轉業或者退休條件,本人要求復員並經批准的。四、退出現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作轉業安置:(一)服現役滿10年的;(二)服現役期間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的;(三)服現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被評為二等、三等傷殘等級的;(四)服現役未滿10年,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第(四)項情況的;(五)符合退休條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願轉業的。五、退出現役的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一)年滿55歲的;(二)服現役滿30年的;(三)服現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被評為特等、一等傷殘等級的;(四)服現役期間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並經駐軍醫院診斷證明,軍以上衛生部門鑑定確認的。六、士官服現役未滿本期規定年限,嚴重違反紀律或者無正當理由堅持要求退出現役的,經批准,可按義務兵作退伍處理;家居城鎮的,人民政府不負責安排工作。士官無正當理由堅持要求退出現役的,須附本人書面申請。七、士官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服現役未滿本期規定年限要求退出現役的,需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證明,經批准,不滿10年的作復員安置,滿10年的作轉業安置。八、士官退出現役作復員或者轉業安置的,第一期、第二期由團(旅)級單位批准;第三期、第四期由師(旅)級單位批准;第五期、第六期由軍級單位批准。士官退出現役作退休安置的,由軍級單位批准;改按義務兵退伍的,由師(旅)級以上單位批准。九、士官退出現役,由批准單位的司令機關填寫《士官退出現役登記表》(其中改按義務兵退伍的填寫《士官改按義務兵退伍審批表》),發給國防部制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證》。十、作復員和轉業安置的士官退出現役後,原則上回入伍時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安置。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國家或者軍隊建設需要的;(二)服現役期間,家庭常住戶口所在地變動的;(三)結婚滿2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戶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礎的;(四)因其他特殊情況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安置主管部門批准的。十一、士官退出現役的時間:(一)因國家建設需要調出軍隊的,隨時辦理;(二)作復員安置的,與當年義務兵退伍同步進行;(三)作轉業安置的,按民政部、總參謀部當年的規定執行;(四)作退休安置的,在符合退休條件時下達退休命令。十二、士官復員後,由徵集地的縣(市)人民政府按退伍義務兵的有關規定妥善安置。農村入伍的初級士官服現役期間,保留承包土地、自留地;中級以上士官復員後,沒有承包土地、自留地的,重新劃給。農村入伍符合轉業條件的士官,本人要求並經批准作復員安置的,允許落城鎮戶口。十三、士官轉業後,按照《兵役法》和國務院、中央軍委的有關文件以及國務院、中央軍委當年度退伍工作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十四、轉業士官和城鎮入伍的復員士官待安置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則發給生活補助費。十五、退休士官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一)、第(二)或者第(三)項條件的,參照軍隊退休幹部的安置辦法執行;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四)項條件的,在原徵集地或者直系親屬所在地分散安置,其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其中患精神病的士官不符合轉業安置條件的,按退伍義務兵的接收安置規定執行。十六、士官退出現役離隊時,應辦妥黨(團)組織關係、供給關係的轉移手續,按照規定發給工資、伙食費以及各種補助費和返回安置地途中的差旅費。到達安置地的縣(市)時,持批准機關的行政介紹信,到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到;確定服預備役的,併到人民武裝部進行預備役登記。十七、士官退出現役後,到安置地的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到前發生的問題,由原部隊負責處理;報到後發生的問題,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處理。十八、本辦法適用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十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以往有關規定與此不符的即行廢止。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民政部、總參謀部負責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義務兵退出現役後,按照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原則,由原徵集的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一)家居農村的義務兵退出現役後,由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們的生產和生活。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農村招收員工時,在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退伍軍人。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的,按照本條第(二)項規定安排工作。(二)家居城鎮的義務兵退出現役後,由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級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區內統籌安排。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不分所有制性質和組織形式,都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置退伍軍人的義務。入伍前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允許復工、復職。(三)城鎮退伍軍人待安置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則發給生活補助費。(四)城鎮退伍軍人自謀職業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並給予政策上的優惠。(五)義務兵退出現役後,報考國家公務員、高等院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優待。


ID特立獨行的羊


這個問題我想從幾個方面,和大家共同研計一下,首先從城市兵說起,對於城市兵來講絕大多數造擇計劃安置。說實話一般當兵退伍回地方,除了在部隊當過駕駛員的,絕大多數沒有專業技能技藝,所以很難適應地方社會需求。不過,現在黨和政府非常關愛重視退役軍人,政府專門成立了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以此退役軍人有了孃家。政府從多方面撫助退役軍人安置和再就業,比如絕大多數地方政府勞務部門,互相協調,幫肋退役軍人崗前,進行各項工種專業技能培訓,實行考核合格,專業技術達標上崗。對於退役回農村兵來說,條件就沒城市兵那麼優越了。主要是受條件的限制,農村籍退役軍人回到農村,均得不到工種專業技能培訓,除了務農種田種地,外出務工或工地幹活,也都是做些體力活。近年來,各地政府都積極幫助回鄉退役軍人,搞種值業、養殖業,進行大棚種值素菜,養魚,以及家禽類,幫助他們發展農副業,取得一定成效。絕大多數農村退役軍人自主就業,比仿說一些退伍軍人學會做早點,如蒸包子、饅頭,炸油條等,去鬧市區,有人氣的地方,擺早點攤或夜市攤兒的,既解決了就業問題,同時收益也不錯。無論城市或農村退役軍人,他們在部隊都受到了良好的思想素質教育,回到地方後,一樣遵紀守法,遵守政府法律法規,一樣成為祖國各條戰線上,經濟建設的勞動大軍。





汪海峰


根據以往的退役軍轉幹部安置經驗教訓來評判,假如當事人在地方上有一定的人脈關係,能夠安置在政府機關,那是可以採用計劃來安置。也就是自己找到適合個人的工作崗位,由負責安置的單位履行必要的程序即可。

如果個人有一技之長,不願坐在機關裡一張報紙一杯水,混上一整天。還想在人生的大舞臺上,充分展現退伍軍轉幹部的風彩,就選擇個人創業。藉助國家鼓勵大眾創新、萬眾創業的東風,充分發揮個人在部隊所積累的帶兵經驗、能吃苦能戰鬥的精神,就有可能創出一片新天地來。

正團級軍轉幹部,年齡應該正是一生中的黃金年齡段。四五十歲,比年齡小的人多了幾分成熟,比年齡大的人精力充沛,正是幹大事的時侯。

好男兒志在四方,這“四方”並未特指方位,而且還含有實現個人自身價值的方向。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結合自身情況,只要身體好,有文化、有理想、還有一定的積蓄,選擇自主創業並不是多麼可怕的事情。

河南首富秦英林夫婦,大學畢業以後,被分配在城市機關工作。由於不甘寂寞,辭職下海個人創業,憑藉大學學得的知識從事畜牧養殖事業。經過多年奮鬥,現在成為河南首屈一指的名星人物。

還有萬達老闆王建林,也是團級軍轉幹部。從為居民修房子開始,到從事房地產開發事業,現在也是國內至名人物。四川大邑縣的王建川從部隊轉業到政府機關。也是不願虛度年華,下海自謀職業,積累了財富以後,現在從事博物館事業。建川博物館,風聲水起,有聲有色。

人只要有夢想,將夢想轉化為現實也不是不可能的。吃苦耐勞,敢做敢為就是新時期軍轉幹部的模範形象。(2020/03/04)


吉祥如意


退伍安置有很多種,各種地方政府安置差別也挺大,士官退伍和軍官退伍差別也挺大的,現在士官退伍安置最起碼來說要十二年軍齡才可以安置,安置單位也千差萬別,有效益好的國企單位,也有事業單位,憑自己能力和地方政府人脈關係安置,至於軍官退伍,那要看那一級退伍,一般正團級退伍,回到地方下降半級或一級,但大都不會安排主要領導職位,一般為副處級待遇,以副職身份享受公務員待遇,副團或正營級享受正科級待遇,連級為副科級,回到地方也大多以副職身份工作,當然能為超強者例外


林木木生活文學雜記


我的建議,還是自主擇業好。主要有以下幾點考慮,供參考:

1.正團8年,年齡在45歲左右,工作精力已經沒有年輕人充沛,如果轉業到新的崗位,一些工作需要自己重新開始,隔行如隔山,自己會感到辛苦。

2.部隊正團,已經習慣了把別人呼來喝去的威風感,去了地方可不一樣,沒人會買賬,自己會遇到很多下不來臺的事。自己很沒面子不說,自己還憋屈。

3.自主擇業,自己有很多自己空間去發展,找到自己適應的。想去幹就幹,也不看別人顏色。畢竟憑藉自己能力本事掙錢生活嘛。

總之,要生活的舒服,努力,還得選擇自主擇業。



北漂的牛犇


安置和自主擇業是兩種安置形式,一是要看自己的職別,如果年齡偏大,職別偏低,到地方發展肯定受限,因因為現在地方機關政府都年輕化,80後,90後都是處長科長的,轉業幹部一般地方不給安排實職,都是虛職,想發展很難,但也不是絕對的!!!!二是如果自己年輕職務高,聯繫還是選擇安置,畢竟年輕還是要地方闖一闖,證明下自己,各項保障也很好,待遇也不錯,又能接觸地方人際關係網!三是如果你待轉業安置地經濟欠發達,人均收入水平偏低,建議還是自主,另外,如個人或家庭或親屬有企業有事情做,還是自主好,自由幹自己的事。四是看家庭條件,如果家庭確實存在實際困難如老人孩子等,聯繫自主。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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