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朋友借了三万块钱,归还时朋友说借条丢了,该怎么办?

用户3302037696


我1993年的时候,为了买单位的房改房,找一个经商的朋友借了三千元,当时我要打借条,她说不需要,朋友之间应该互相信任,我坚持打了一张借条给她,一年后我去还钱,问她要回借条,她说丢了,还说了一堆埋怨我的话,我一边听着她的埋怨话一边还是要她打了一张收条给我,收条上写明是还某年某月3000元的借款,借条已遗失未收回。她对我的意见很大,说相信我借钱给我,还搞得这么麻烦,后来我们的交往就少了。很多人也说我这个人办事原则性强,灵活性少。我也不知道我做的对不对?别人找我借钱我有钱会爽快的借,如果不主动打借条,我也不会说,但第二次肯定不借了,以没钱为借口。还完借款要收回借条,借条找不到了要收条,是防止以后借条出现了,时间长了她忘记了我还钱的事,再一个是她家人以后如果看到借条,也不明真相,她要是有个万一头脑不清楚了,要我还钱,我不是有口难辩。别人借我的钱不打借条,我心里也不踏实,少数额的还好,不还也就算送她个大情,看清个人。大数额的(几万上十万的)万一不还,她还不认账,我不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总之,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亲兄弟明算账,送的人情归人情,借款归借款,一码归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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