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無錫室內體育健身場所要恢復開放啦

關於室內體育健身場所恢復開放的通知


各市(縣)、區文體廣電和旅遊局(文體和旅遊局),無錫經濟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關工作部署要求,在做好“疫情二級響應”各項防控工作的基礎上,現就做好我市疫情期間安全有序恢復室內體育健身場館開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恢復開放時間

2020年3月11日


二、恢復開放範圍

除各類游泳場(館)、線下體育培訓機構和學校場地設施以外的全市各級公共室內體育健身場所和經營性室內健身場所。


三、恢復開放要求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場館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承擔起防疫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建立完善內部疫情防控組織體系,加強對健身人員和內部工作人員管理,指導做好個人防護,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二)明確相關標識。各開放場館通過設置告示牌、LED顯示屏播放等多種方式,加強疫情防控知識科普宣傳,提醒員工和健身市民遵守防控要求,支持配合防控工作。提倡以個人健身活動為主。

(三)嚴格入場要求。實施公共場所佩戴口罩、體溫檢測等措施。室內健身場所入口處須配備體溫檢測設備,對所有入場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和“錫康碼”掃碼核驗。出現體溫檢測異常或“紅碼”人員不得入場;“紅碼”人員出現體溫≥37.3℃、咳嗽等症狀的人員,各場館將引導至臨時隔離場所,並通知疫情防控部門處置。

(四)控制人員數量。日接待量不超過日最大承載量的50%,避免人員聚集,人員間隔不小於1.5米。禁止自行組織各類比賽活動和線下培訓。實行線上實名預約、錯峰健身和線下實名登記健身,完善全程追溯閉環管理。

(五)加強消殺通風。根據防控消殺規範,定時對設施器材等公共區域定期消毒,並做好記錄,在顯著位置張貼告示,注意避免過度消殺。保持室內體育健身場所通風狀態,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如必須使用空調,應確保供風安全充足。

(六)完善應急預案。明確疫情防控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發現疑似或確診病例的場館,立即配合疾控部門採取隔離措施,追蹤密切接觸者,進行場館消殺等工作,暫時關閉場館。

恢復開放後,各開放場所運營主體要主動配合所在地政府開展防疫檢查指導,發現問題立即整改,自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各地體育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檢查,督促室內體育健身場所落實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建立信息溝通聯繫機制,及時反映開放動態,向市體育局疫情聯防聯控應急領導小組報送相關信息。


無錫市體育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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