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得救後又犯罪了怎辦?

因信稱義得救以後又犯罪了怎麼辦?有的人說要認罪,有的說不用再認罪了,因為耶穌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現在出現這兩種領受。據我所知因信得救後偶然被過犯所勝,接受認罪悔改的多,不接受認罪悔改的人少而又少,此少部分人認為信耶穌罪已經都赦免了,就不用再認罪悔改了。就這兩種不同的領受,談談我個人的看法,因聖經告訴我們要在真道上歸一。

【弗4:13】“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 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以下談談我的看法:

首先,我們先要明白聖經中全備的“救恩真理”,如果我們不明白聖經全部救恩真理的話,就會領受一部分真理,也就是說不領受整本聖經的真理,只領受聖經的部分救恩真理。首先要了解聖經中的救恩真理。【拿2:9】…救恩出於耶和華。”

人得救後又犯罪了怎辦?

一、神預備救恩

【弗1:4】就如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因亞當在伊甸園違命吃了禁果,人的結局必定死。神在創世之前的救贖計劃在伊甸園就開始了。當亞當和夏娃犯罪之後,他們二人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他們試圖用自己的方法遮掩罪過,但這是不可能的!因此神就用皮子為亞當和夏娃作衣服給他們穿。那神為什麼要用動物的皮作衣服呢?因為“按著律法……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創3:21】耶和華 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

這“皮子”預表被殺的羔羊【耶穌基督】這就是神在創世之前預備的救恩。這救恩是神親自做成的。【拿2:9】…救恩出於耶和華。”

【弗2: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

使徒保羅指出:“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的真理。就是讓我們知道得救完全是神的恩典,是神把人從罪惡與死亡中救出來,並把永遠的生命賞賜給我們。這就是神的救恩藉著耶穌白白的臨到我們,同時也把信心放在人的裡面。所以保羅說:…信心也是神所賜的。因此救恩單單是出於神的恩典,與我們的行為一點關係都沒有。

【羅3:24】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弗1:7】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人得救後又犯罪了怎辦?

二、耶穌成全救恩

整本聖經是為耶穌做見證的。【約5:39】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聖經向世人傳遞一個天上的信息,就是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 因我們 始祖亞當犯了罪,連累後代……【羅5: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從亞當的遺傳的罪到如今人人都有罪。羅馬書又告訴我們:“罪的工價就是死,死後還有審判”無一人例外。難道人一點希望都沒有了嗎?正當人沒有指望的時候,…被曠野裡的呼聲打破黎明前的黑暗 。【可1:3】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約翰所作的見證記在下面:猶太人從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約翰那裡,問他說:你是誰? 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 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這就是我曾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 我先前不認識他,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 約翰又作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降在他的身上。 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 神的兒子。”【約 1:19/34】

約翰又繼續做見證說:“看哪, 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神的羔羊就是耶穌為世人的罪釘十字架。

【羅3:24】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因耶穌基督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神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降世為人,為替世人的罪上了十字架,受死埋葬,第三天從死裡復活,昇天,將來還要再來審判。凡悔改信耶穌的人,罪得赦免,都能得到他所賜的永生!。

人得救後又犯罪了怎辦?

三、聖靈施行救恩

在救贖的事工上,神的三個位格是同工的,但在具體的工作上,聖父預備救恩,聖子成全救恩,聖靈施行救恩,所以,聖靈降臨就是要把耶穌基督是救主的事實啟示給我們,使我們能夠在基督耶穌裡認識神所預備的救恩。

當耶穌昇天後,聖靈就降臨到地上施行他的救恩, 就是聖靈的工作.

聖靈是怎樣地將救恩實施在我們的身上呢?

我們知道耶穌基督已經成全了救恩後,求父就賜下聖靈來施行耶穌基督的救恩在我們的身上。耶穌成全救恩和人的接受中間的過程就是聖靈施行的工作,聖靈感動人相信耶穌,使我們因信稱義。就是當我們接受耶穌作我們的救主的時候,聖靈藉著福音重生了我們,在基督裡已被稱義。聖靈也感動我們過榮耀神的生活,我們的悔改和成聖生活依然需要聖靈繼續的光照,好使自己能越來越活出基督,活出基督耶穌的聖潔和樣式。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原來我們被罪的律、死的律這二個律捆綁我,神用更高的律——賜生命聖靈的律,讓我們脫離這二個律。“因為賜生命的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被定罪了。所以聖靈救恩與信徒的關係是分不開的。聖靈向我們的心,做出了強而有力的見證: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既然是神的兒女,求聖靈引導我們,幫助我們活出榮耀神的人生。

人得救後又犯罪了怎辦?

四、人的責任

在人這方面,人接受這赦罪的恩典是藉著信心,我們也知道信心也是神所賜的。

【弗2: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

【羅3: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羅3:31】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通過以上的分享和經文便知在“得救”方面沒有人的行為,要依賴神的救恩!但在人的方面,應當對救恩有一個回應。這也是神賦予人自由意志的選擇,就如亞當,神曾對他說:園中善惡樹的果子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亞當的自由意志就發生作用,他選擇違命吃了禁果,結局死亡。今天神也同樣給我們傳遞類似這樣的信息,說:當信主耶穌就必得救,不信必至滅亡。神給人選擇,耶穌在我們的面前,信也擺在我們的面前,叫我們信耶穌,信不信在於人的選擇。就像亞當一樣,自己選擇吃還是不吃?這是神給人自由意志的選擇,又像信主之後犯罪一樣,這件事你知道是罪,聖靈也感動你這是罪,犯不犯罪 你自己選擇。犯了罪悔改不悔改也是你自己的選擇。

但是 ,神在聖經中告訴我們因信稱義得救後,要活出稱義後的生活,行事為人要與蒙召的恩相稱,因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我們因信耶穌就有了新的生命,就必然會活出善行。但這“行善”不是按著人的標準做好事,人以為好的事在神眼中不一定是善事,甚至可能是敵擋神的事。所以“行善”,就是行“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是遵行神的旨意。這也告訴我們,“行善”不是我們得救的憑藉,但卻是我們得救的結果。有的人認為我信耶穌罪已經赦免了,就不用認罪悔改了,也不遵守律法了。這是神告訴你不用認罪悔改的嗎?還是你對真理的部分的領受呢?只要恩典,不要律法,只要信心,不要行為,只要稱義 不要行義。聖經告訴我們:

【約壹3:7】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如果只接受部分救恩真理的話,這是錯誤的。保羅在羅馬書三章講到罪人要想得救只有一法,就是“信主之法”才能稱義,最後終結因信稱義後更是堅固律法。【羅3:31】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保羅又說: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我們因信得救了,就可以隨便犯罪嗎?難道耶穌為我們死的目的是為了叫我們有犯罪的自由嗎?就好象社會上有的人犯罪,父母在監獄裡為他頂罪,他在監獄外面繼續犯罪。神的兒子替我們死,也是為了給我們犯罪的自由嗎?這樣的人是把神的恩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是自以為認識神,其實根本沒有明白基督的救恩,是自以為已經得救,其實卻是危險的。福音的意義是什麼?如果用父母為兒子在監獄頂罪作比方,那福音的意義就是,受刑罰的父母希望兒子在監獄外作個本份的人,不要再犯罪。

如果被過犯所勝了,以致犯了罪怎麼辦?【約壹1:8/9】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天父希望我們在過犯中悔改過來 ,必蒙赦免。

【約14:23】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約壹2:4】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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