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學生在宿舍偷電腦,如果你是被偷的人,你會選擇從輕解決,還是報警?

小小櫻桃的Mom


學校對涉事學生是寬容的,可是對其他學生又是不公平的。我如果是被偷的人認為學校對學生犯罪應該是教育為先、預防為主、保護為要、法治為基。在學生偷竊電腦的處置上要依法依規,按照“寬容不縱容、關愛又嚴管”的原則,對實施盜竊的學生予以必要的處置及懲戒,及時糾正其違法行為。


如果是未成年的孩子作的案,我認為要對其進行記大過處分,九年制義務教育以外的予以開除學籍。如果是成年人作的案,那就要移送公安機關對其進行立案偵查,的確構成犯罪的,應當接受法律的制裁。

就是一句話:年齡沒有達到成年的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勸其改正錯誤,重新做人;年齡達到成年的就該判刑入獄,進行勞動改造。

學校想壓著,是出於保護犯罪的學生,怕他們今後有汙點,對人生不利,想大事化了。這個要慎重,依法依規處置為當。為什麼呢?

1.學校是大家的學校,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學校,不縱容應該是底線,不然這樣的學校讓人感覺是為了名聲,故意輕處,對好的學生是不公平的。


2.違法必究是學校教育孩子的,那就要依法落到實處。

3.留校察看的處分太輕,不足以達到懲處救人力度。

4.年輕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違法犯罪的事一旦發生就要承擔後果,不然的話,以後的膽子會越來越大。

5.我想對學校說,你能保住他三年,卻保不住他一世。

該走刑事還是要走的,名聲、抹黑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QDH胡圖圖


我上大學時,隔壁宿舍也遇到這種情況。丟了5、6次錢,有2000多塊,當時每個月生活費才500左右,私底下大家互相懷疑,關係也受到影響。

最後一次,她們宿舍裡的一個女生故意取了幾百塊錢,裝作不經意的樣子拿了出來,又裝進了包裡,然後揹著包去上課。聽說她第一節課後,故意出了教室,把包放在抽屜裡,回來時錢就不見了。記得當時正上第二節課,那個女生給老師說要上廁所就出去了,接著就領著輔導員和保衛科的幾個人來,除了她們宿舍的,我們班其他人都被請出了教室,然後就人贓並獲了。。。

偷錢的女生被請了家長,賠了錢,被宿舍其他人趕了出去,在外面租房住,聽說她媽媽給宿舍其他人都跪了,讓她們不要再追究,最後就不了了之了。。。

聽說剛開學時,偷錢的女生就經常在宿舍裡炫富,說家裡是開酒店的,平時穿的都是名牌。當時她還謊稱自己也丟了錢,大家都沒有懷疑過她😂😂😂


淡若清風41893597


我覺得這件事可以協調,我會選擇原諒他,因為剛剛大學,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如果刑事判三年的話對他的人生影響太大了,幾乎毀了一個人的人生!但是出於對於他未來的考慮,一定要嚴肅處理,讓他長長記性!當你發現一個人犯錯時,不能放過,放過只能是害了他,因為“本性難移”,可能有人要反駁我,誰都有犯錯的時候,可是呢?大部分這類偷別人東西的人都不值得同情,同情只能在助長這樣的事發生,從而導致更大的錯誤!

我覺得這個事很嚴重,這不是小學生偷蠟筆,都成年了還有偷的想法和行動,放縱對誰都不好。怎麼處理也不好操作,判刑的話等於人就廢了,留校察看呢,如果稍微有點自尊心日常生活也不好過(應該都懂吧),再說也太輕。折中一下就應該退學!事發地是學校內所以學校有權介入協調,處理解決很多方式,如果被害者可以諒解,學校用留校查看是很好的做法,就像是緩刑的效果。沒準這次的寬恕改正了三個少年的心。


我遇到過商家和客戶之間的問題,和這種問題很類似!商家都是在糊弄客戶,這是他們做生意本性。再說這件事,單從這一件事兩方面我都支持,但不知道這幾個人的品行怎麼樣,之前就有過小偷小摸,打架,小混子的,我認為該判刑,如果在校或者以前學校表現良好,可以留校察看。就看學校別被公關,從法律,人情,一塊考慮一下!


我有個四川的校友,她就偷別人的東西,因為老師覺得她是災區來的一直想壓下去,就不讓查。大家也就都注意點沒吭聲。可是有一次偷了個厲害的同學,非要追究到底直接帶人找到宿舍。她床墊下面全是別人的衣服,櫃子裡各種手機,mp3。最後學校就把她開除了。


一顆愛你的心


這個問題看來是個開放問題|ω・)

我個人認為如果我是被偷電腦的人,沒商量。能怎麼懲罰就怎麼懲罰,並且以比較重的懲罰方式來懲罰。

首先看,這樣的情況應該是大學沒跑,這樣裡面人都是成年人。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不會不清楚電腦是貴重物品,因此如果偷電腦看來是下了一定的決心了,不會像偷個一兩塊錢那麼隨便。這樣很好呀,你有這種勇氣,看來就是準備好承擔這樣做的後果了唄。既然能判刑那就給這種人一點教訓,不要說三年,就算是再多也沒問題。是你自己想偷的,我只能走法律程序,因為我不想讓學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既然我不是你的父母那麼我沒有必要可憐你。說走法律毀了前程?我也只能說這樣的結果是偷電腦的人早就鋪就好的。你如果不偷,肯定什麼事都沒有。如果什麼事都先用道德或者情面來考慮的話社會就會亂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並且應該是法先於道。所以讓我說,如果我是被偷電腦的人,必須走法律程序。


機槍哥就不帶護盾


這件事兒,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我們從三方面分析:

首先是學校,學校是一個教書育人的地方,發生了這樣的事情絕對是會讓學校蒙羞的,尤其是這是在網絡這麼發達的今天,如果這件事情傳到網上,絕對有很多人關注失態發展的進程,處理的妥當與否直接關係到教師的生涯以及學校的聲譽,所以,很多高校寧可選擇息事寧人,也不選擇報警處理,所以就有了各種各樣的“保研路、保研橋”。

其次是被偷者,被偷的人心裡肯定生氣,因為一臺電腦一部蘋果手機動輒幾千塊錢,這絕對不是一個小數目,被偷者肯定想將小偷繩之以法,最次也得給那個小偷的教訓,大學生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大家都是成年人,成年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法則,我一個舍友被偷了幾個手機,心情鬱悶的要死,這件事放在誰身上能過的去?

最後是小偷,當初為什麼要選擇偷東西,還讓學校還背這個鍋?判刑是應該的,不僅僅你是大學生就得慣著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人說了,大學生不容易,那我問你,人活著有哪個時容易的?別找那麼多的藉口,自己應該為自己負責。

最後,我只想說,違反道德的事兒,我們可以原諒他,可是,違反法律,我們能原諒,法律能原諒他?有時候,小偷的囂張,正是我們的原諒造成的。


凌霄


看了回答,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當然是選擇原諒他們啊!我在這裡只能腹誹一句:感情被偷的不是你!

首先,作為一個大學生,一個成年人,自己的所作所為都是要負責任的!

做了錯事就要承擔後果。在偷東西之前,你就沒想過會有被抓住的一天嗎?從小家長都教育我們:從小偷針,長大偷金!在小的時候,哪怕偷了家裡幾塊錢,都會遭到暴打。沒有別的意思,就是要長記性!


這幾個學生在學校都敢偷電腦,你能指望他們到了社會上就能學好嗎?現在的懲罰也是為了讓他們長記性,免得到了社會上以後犯更大的錯誤,那個時候才是真的追悔莫及!

與此同時,也能起到“殺雞儆猴”的效果,讓學校的其他學生也看看,偷東西是什麼下場!

其次,我們現在一直在提倡依法治國,可是一直有種東西擋在前面,那就是“人情”。

我國自古以來都喜歡講人情,觸犯了法律往往最先想到的都是“找熟人”,以前是這樣,現在也是這樣!


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越來越多的人會意識到一點,那就是“法不容情”,這是規則的力量,任何東西都不能繞過去。只有大部分人有了這種意識,才是真的社會成熟,文明進步!

試想一下,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西方國家,那裡的人是會選擇報警,還是會選擇原諒?差距就體現在這裡。當然了,筆者也相信,我們終有一天會趕上乃至超越他們。

還有,法律之所以大家都願意遵守,就是因為公平,這三個人如果沒有受到處罰,對其他被處罰的小偷公平嗎?



最後,我想說的是:不要幻想去鋌而走險,觸碰法律的底線,即便你一時可能沒有受到處罰,也不能保證永遠不會東窗事發!況且,良心的譴責也是一種煎熬。


我是如如此,歡迎關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如如此


LazyBears:如果我是被偷的人,要聽取我的意見,到底選擇諒解還是將他們送進大牢,我覺得可以看他們偷盜的緣由與初衷,絕不能單純因為年齡的大小、是否成年懂事來斷定!


如果他們家境不貧寒,偷盜是為了賣錢消費、盡娛樂之事,我會選將他們送進大牢


偷盜的行為,說到底是有社會危害性的,但在我看來也得做區分。如果是為了消費、娛樂,證明他們都沒有意識到偷盜的行為是可恥的、是不值得提倡的,而且娛樂與消費沒完沒了,只會呈現上升的趨勢,那個時候他們的偷盜行為只會變本加厲!


如果是這樣的緣由,那我肯定會選擇將他們送進大牢,我不是聖母不會說因為“他們還是學生、他們還是孩子”就輕易原諒。



如果他們偷盜是因為特殊事情,就像之前有人偷車賣了為了救自己患病的妻子一樣,我可能會選擇讓學校給處分


同樣是偷盜,為了救人與為了自身娛樂所用,動機出發點都是完全不同的。在此前提下我認為可以給他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曾經看到過不少這樣的例子:某女士上公交車時投入100塊,後來交通公司員工詢問她為何時,她說“因為我曾經有一次沒帶零錢,坐公交車逃了票,這不僅是想補上、還是想為其他逃票的人補票。”
其實上公交車逃票也是屬於“偷盜”的行為,偷盜的是公交車的票款,但大多數人都能夠諒解她。



說到底,同樣是偷盜的事實,既然已經發生了到要選擇後果的時候,我會堅持要了解人犯錯的初衷與緣由。若是慣犯、具有危害性的,即使年齡再小也不能輕饒;若是初犯、是有緣由不具危害性的,還是可以在一定範圍內給他一個機會。

這就是我的選擇,你怎麼看呢?


懶熊帶你看熱點,漲知識。保障自己的權益,看社會百態!


LazyBears


學校想壓著留校察看,是因為學校怕這事爆出去後,對學校的聲譽不好,說句實在話,出了校門,你被關幾年,也不管別人的事,但就是因為你還是在校學生,所以他們才不想讓你被關進去,事關學校的顏面啊。

我估計這樣的學校也會做丟失東西的學生的工作,讓他們不要報,警,畢竟東西都找回來了,給別人一個重新改正的機會,等等吧,那丟東西的學生,自然是不敢違背學校的意思,只是,這樣做真的公平嗎?對學校來說,好像這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但誰又能確保,這幾個人不會再犯呢?

至於問題說到是我自己,我可以明確的把態度擺出來,我就去餓死,我也不會通過偷,搶去獲得錢或者食物的。

但如果我是丟東西的人,沒得商量,我會報,警,所有人都應該為自己犯下的錯誤買單,學生也不例外。
別說是偷我的電腦了,就是偷走一本大字典,我都會哭的死去活來的。


小幸福的萌萌雷


學校對三名偷竊的學生留校察看,主要是出於兩種原因的考慮。一方面維護了學校的形象,避免了社會的輿論為學校造成不良的影響,損害學校的聲譽,對今後的招生產生負面的影響。另一方面,浪子回頭金不換,畢竟學生以後的路還很長,如果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而及時的改正,給予了三名學生改過自新的機會。


一、學校壓下來是否合理


學校對學生有監護和監管的義務,學校相當於一個大家庭,而老師則相當於孩子的監護人。試想如果孩子在家裡偷了東西,家長會怎樣處理?一定是採取批評教育,希望孩子能夠改過自新;而不希望孩子承擔刑事責任,為日後的生活造成不良影響。所以學校這樣處理是有其一定的合理性。


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遇到這類事件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首先要考慮到學生的年齡。俗話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如果是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其判斷能力較差自制力較弱心智尚未成熟可塑性非常強,能夠認識到偷盜背後的嚴重後果,認識到自己的問題及時改正,依然可以成為一個好學生,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才。如果超過18週歲已成人,有了是非觀念和道德準則,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承擔法律責任。


其次,學校應成立專門小組對事情進行調查。儘管是採用了寬容的原則,但一定要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瞭解學生對事件的認識和改過自新的態度,對學生進行思想道德的教育並嚴肅的處理,及時的糾正其錯誤行為。另外還要防微杜漸,加強此類事件的預防。


三、保護受害者的權利


學校要對受害者進行安慰和安撫,為其追回財產損失,並給予一定的精神賠償。


決勝網


要看這幾個學生是初犯還是慣犯,對偷竊的認識和悔意如何,如果只是初犯,已經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和對自己未來的影響,並有真誠強烈的悔意,我覺得學校的處理很好,但應該有能觸及到靈魂的懲罰措施。如果被判刑,這些學生的一生就毀了,沒必要把還可以教育好的學生推向深淵。但如果是累犯,悔改意思也不真誠的話,我覺得還是交給警察來處理比較好,這才是對他們負責,對社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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