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柏川买房不加樊胜美的名字,你怎么看?

张子曰


即便王柏川买房加了樊胜美的名字,这套房也不属于樊胜美,因为她根本没掏一分钱啊。

很多人在结婚前都因为房子的问题,闹得很不愉快。

闺蜜小丽,马上要结婚了。周末,我们几个姐妹聚在一起,聊起结婚买房的事情。

小丽和男友是相亲认识的,当时男友说自己买了两套房。

后来相处时才知道,房子都是由男友父母买的。房子不会写小丽的名字,但是结婚后需要双方共同还贷款。

闺蜜小白说:“你这嫁过去,多吃亏啊。丑话说在前头,婚姻真的有个变数,这么多年的房贷怎么算?”

小丽笑着说:“我知道他们家的打算,所以我自己在市中心买了一套。我的房子也不会写他的名字,以后大家各还各的贷款,谁也别互相惦记。”

听到这番话,我相信,即便结婚后小丽也不会受委屈的。

买房,牵动着无数家庭的心

前段时间,网上有个热词,叫“扶贫式结婚”。

起因是一个女孩跟男友恋爱三年。到谈婚论嫁时,女孩打算和男友一起买套房。没想到男友偷偷按揭把房子买了。

后来,男友妈妈对女孩说:“我们家虽然不富裕,但是结婚给儿子买房的首付钱,还是拿得出手的。你们俩工资也不高,以后还要养孩子,贷款以后我们还。”

女孩听着,觉得男友家真是通情达理。就打算和男友凑8万块,把房子简单装修下。

但她还是有点不放心,就私下咨询了一下律师。

律师给的回答是:“姑娘,你这是要去扶贫啊。”

房子是男友婚前买的,贷款由男友父母还。严格来说,这套房子和女孩没有关系。

装修房子的钱,收回来的可能性很小。

女孩思来想去觉得不妥,就打算找男友商量。他们家愿意出一半首付,加上女方的名字。

没想到,男方一口拒绝,男方家觉得女方斤斤计较,还没结婚就贪图他们家的财产。

最终,两家人闹得不欢而散,婚姻也取消了。

如果女孩没有想到找律师,而是选择结婚。男友自私一点,每月打钱给爸妈,用爸妈的账户还贷款,用女孩的工资维持家用。

等到女孩生孩子,让女孩辞职在家带孩子,做家务。吵架时又嫌弃女孩没钱没房,全靠自己一人养活。

如果女孩不堪忍受,想要离婚,却发现装修钱要不回,房子不是自己的,孩子也已经生了。

这绝对是精准扶贫到家。一朝结婚,资产清零。如果将来感情破裂,最后吃亏的还是女孩。

有网友说:“与其和男方婚前周旋,不如女孩自己先买套房。”

单身女性:比结婚更重要的是买房

最近,网上发布一份《2019年女性安居报告》。

数据显示:在北上广等12座城市的二手房交易中,单身女性购房人数比例不断上涨,去年就已经高达46.7%,几乎逼平男性购房者。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单身女性,会加入购房大军?

有知乎网友解释说:“如果你遇到《我的前半生》一样的情况,难道还要租房子或者回娘家吗?肯定是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最有底气了。”

在传统观念里,女性只要嫁得好,一切就都有了。

可现实往往会给人一记重拳,当女孩向男人索要安全感时,悲剧就已经拉开了帷幕。

在电影《被嫌弃的松子的一生》中,松子为了能找到内心的庇护所,她从一个怀抱到另一个怀抱。

做过情妇,当过大哥的女人,与理发店的老板同居、甘心被小混混男朋友家暴……

虽然,这些男人都给过她安全感,但这些安全感都如同泡沫一般,一戳就破。

在被男人一次次辜负后,松子变得穷困潦倒,最后只能以捡拾垃圾为生。

当女人处于弱势群体时,她只能用婚姻换取安全感。

而现在的女性越来越独立,完全可以靠银行卡余额给自己撑腰。

毕竟,你做的再好,男人也有可能离开,但是房子是属于你的,能给你最充实的安全感。

挺拔的灵魂,需要金钱做支撑

鲁迅曾经在《娜拉出走以后》中写道:娜拉出走,不外乎两条路,要么回去,要么死去。

为什么?不过是因为娜拉除了娘家,只有婆家。很遗憾,还有很多中国女人,跟娜拉一样,有娘家,有婆家,唯独没有自己的一间房。

更遗憾的是,还有那么多过来人以此为荣,蛊惑年轻女孩不要买房,要嫁一套房,不然就受累吃亏。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里,罗子君和唐晶,就是两个鲜明的对比。

刚毕业的罗子君,因为丈夫的一句“我养你”,就放弃了工作,过上家庭主妇的生活。

等到丈夫出轨,她只能手足无措的哭诉:“是他让我不要工作,是他说养我一辈子的呀。”


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她,在闺蜜的帮助下,才找到工作,有能力抚养儿子。

反观唐晶,有自己的事业,有一定的赚钱能力。即便是痛失爱人,也能勇敢站起来,并且再次获得事业上的提升。

经济独立的女人,通常更自信也更有底气。

在生活中,她们可以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在感情中,也拥有更加对等的夫妻关系,因此婚姻也往往更稳定幸福。

就如杨澜所说,一个女人最大的人格魅力,就是拥有她自己的经济独立权,不依赖父母,不依靠男人,自己去争取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

这样的日子,才是最潇洒的人生。

写在最后

在毛姆的小说《面纱》中,有一段话让人印象深刻:

“我要把女儿养大,让她成为一个自由的自立的人。我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爱她,养育她,不是为了让她将来和哪个男人睡觉,从此把这辈子依附于他。我希望她是个无畏、坦率的人,是个自制的人,不会依赖别人。”

这应该是很多父母对女儿的期望。有钱不意味着快乐,但没钱绝对意味着崩溃。

现在奋斗,总好过以后奋斗。靠山山会倒,靠水水会流。

与其等待别人给自己安全感,不如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自己买一套房。

作为个人独立财产,即使只有能力付个首付,也应该去努力一把。

如果你还在迷茫,就努力先买个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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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站在旁人的角度上来看,很正常。

首先,买房的首付,樊胜美一分钱都没有出。如果是王柏川赚来的钱,他爱樊胜美,愿意加她的名字,就另当别论。可是,这全部的首付的钱都是王柏川父母辛辛苦苦攒下来的,是他父母出的啊。


他父母之所以愿意出这个钱,不是因为别的,完全是因为心疼自己的儿子,为自己的儿子考虑。至于樊胜美这个人,他们本来就不满意,最后愿意接受,也是勉强因为儿子的坚持。他们的钱不是大风刮来的,当然不希望被除了儿子以外的人占去,何况樊胜美还有那么奇葩的一家子亲戚,人家能不提防着点吗?

提前告知儿子只能记在他名下,完全是为了儿子好。如果这首付的钱是王柏川自己的,他父母没理由去要求什么。但是这钱都是父母出的,王柏川是不是应该拿钱嘴软?

再则,如果樊胜美跟王柏川结婚,她自然是住在这个新家的。王柏川父母也是认可了这一点的。在此前提下,她想要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要么是怕王柏川变心,要么是怕自己变心。如果是前者,难道拿到房子你就真的不会受到伤害了吗?结婚到底是因为爱还是因为钱?如果是后者就更加可恶了,自己变心了还想抢占人家房子的所有权,难道不是无耻吗?更何况的是,王柏川都说了,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

其实说到底,樊胜美大概是太缺乏安全感了。但是她又恰恰没有意识到安全感这种东西都应该是要从自己身上来。依附别人所取得的安全感都是暂时的,很愚昧。

樊胜美在房产证上的态度我真的不敢苟同,如果你想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那你应该为此也有所付出。但是在之前他们谈论买房的问题上,她的态度就非常令人心寒。

既然你什么都帮不上忙,又凭什么义正严辞地要求人家父母付首付的房子要加你的名字呢?

樊胜美也有提到,她会跟王柏川一起还贷款。


且不说她家那种情况、她花钱的水平能不能保证做到还房贷了,就算她真的如她所说,她参与还房贷了,法律上表明得清清楚楚的,婚后还贷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真的王柏川有一天变心,他们不得不离婚,这些钱还是得还给她的呀。所以这件事上,我觉得王柏川父母做得没错,王柏川唯一错就错在犹豫不决,没有提前告诉樊胜美,让她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丑了,关于房产证暂时不加樊胜美名字的决定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


花吃了那女孩


我关注的点不是王柏川不加樊胜美的名字,而是王柏川完完全全的欺骗了樊胜美。为什么不加名字非要找借口身份证没带,当场告诉售楼人员不加名字的方式来进行呢?完全可以采用事前商量或者事前坦白的方式,王柏川不仅没有给樊胜美面子,还让她丢人到极点,让她人认为她是一个对房子过分追求的拜金女,成为大家口中的一个笑话。就不写名字这件事本身,我是理解的。

我不崇尚女权,我也不崇尚男权。我认为如果男方付了首付,但是还贷时候是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下,这时候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是完全合理的。但是这个房子要是男方全款买的,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这样也没有不过分,也是合理的。

前一阵新闻又闹出了一个事,女方为了攀比非要要求男方全款买房,并且要离单位近,这个事和樊胜美与王柏川又正好相反。

樊胜美和王柏川两个人的关系本身也并不是房子造成的,樊胜美对王柏川是又嫌弃,又把他当做自己二次投胎的靠山,所以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其实王柏川不愿因加樊胜美名字的原因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有一个无底洞的家,说不定哪天樊胜美的爸妈和哥嫂就又坑了樊胜美,说不定还会把家也搭进去。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王柏川一直欺骗樊胜美说要写她的的名字,最终却又用理由搪塞她的这种行为确实不让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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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半生》这部都市情感剧,人物的设定,故事的情节让很多人都似曾相识。剧中有个情节就是王柏川终于可以在上海买房,在买房时樊胜美却意外被告知,房子上只能写王柏川的名字。于是,两人分手了。

在爱情中买房子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而房产证上的名字也是婚前的一大难关。剧中樊胜美一家就是一个无底洞,樊胜美自己一个人挣钱养活全家老小。王柏川的妈妈知道樊胜美的家中情况,千叮万嘱王柏川,房产证上只能写自己的名字,否则就不同意拿出养老钱出来买房。于是结果可想而知。

对于樊胜美这样的人,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家中不幸,在这个社会上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才能勉强生活,这样人的内心对家是极度渴望的,有自己的房这件事对她来说就像一个安全感,正如她自己说的她只是需要一个家。王柏川买房只是首付,樊胜美还会跟他一起还贷款,在小编看来分手是肯定的。

新婚姻法规定,登记前买房,如果男方全款且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人,那么离婚后房子归男方所有。如果男方全款,登记上是两个人的名字,离婚之后也并不是说男方要不回房子。而王柏川的做法,实话来讲是自私的。婚前买房加夫妻双方的名字,不管对谁来说都是有利于夫妻之间感情的,是好事。但是用一句话来讲,不是所有的爱情都是童话,现实其实很打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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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这部电视中的王柏川和樊胜美买房写谁的名字的情节,首先王柏川买这个房子要写谁的名字,他拿不定主意,其次是跟樊胜美商量好是写他和樊胜美的名字,可是到买房的那一天,王柏川突然质疑樊胜美与她的亲戚存在的问题,毕竟樊胜美那时候还没有处理好,他想起他母亲的叮嘱,说樊胜美的亲戚怎么样,若写她的名字房子会遭受到樊胜美的亲戚的剥夺。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王柏川不是一个思想独立的人,时刻伴着他的母亲对樊胜美的看法。

其次王柏川买这个发房子只是付了首付,并不是全额付,剩余的房贷还要樊胜美和王柏川一起还,樊胜美之所以想在这个房子添加上自己的名字,就是因为樊胜美认为这个房子是他和王柏川结婚的共同财产,也是她在这段婚姻里面的保证,更是樊胜美一直渴望的家。若是这个房子加上樊胜美的名字,樊胜美想要的这个家就定了下来。若是这个房子不写樊胜美的名字,樊胜美认为自己努力和王柏川一起还房贷,可到头来自己付出了金钱和青春,还剩下什么?其实樊胜美就是想要这个房子有她和王柏川的名字在上面就好,房贷一起还,彼此都心安,只是王柏川连樊胜美的这个要求都不能满足她。樊胜美才会心灰意冷选择离开他。



梦焕曦


王柏川不是能照顾樊胜美一生的男人,如果你还认为他们是因为一套房子而分的手,不如好好看看第二季。房子只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棵稻草。

王柏川,伪君子?

很多人看到对王柏川这样的评价,很可能替他打抱不平,难道王柏川付出的不够多吗?

本来第一季对他有十足的好感,但第二季中,看到曲筱绡替王柏川出面解决问题,王柏川还好意思捡功劳。感觉他的人设彻底崩了,分明就是什么都没做,还让樊胜美感恩戴德,于心何忍?

能看的出,王柏川适合谈恋爱,但不适合结婚,他承受不住家庭带来的“连带责任”。还要坚持去耽误人家。

樊胜美,“捞女”

这个名词形容第一季的樊胜美再合适不过,不过第二季樊胜美改过自新,试图与王柏川一同努力。换了工作的樊胜美能力出挑,但还是难逃家庭的魔爪,她渴望有个男人能帮助她渡过难关,给王柏川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但同样是在上海打拼,大家都很难,凭什么要把压力全都扔给王柏川呢?

相互利用,相互耽误

樊胜美是比较有能力的,谈生意、做活动,都可以完成的很不错,在第一季中,王柏川还利用她谈成了一单生意,樊胜美也当着他客户的面,朝他要了个很贵的包。

王柏川事后说她爱慕虚荣,人品有问题。

樊胜美当众揭穿他的车是租的,丝毫不给他面子。

并非全款房,为何不能加名字

最后说说房子的问题,王柏川的顾虑并无道理,但是樊胜美太需要一个家了,她在上海长年跟别人合租,住的却是最便宜的小隔段,她渴望能有自己的房子有错么?况且现在她的工作很稳定,还房贷也并无压力(应该不是全款的),王柏川说等结婚了再把名字加上去,真的会加上去吗?他就是防着樊胜美的兄嫂找上门才这么做的,婚后肯定也不会加。

在最后,樊胜美终于敢和她哥斗争到底了,凭借自己的力量也可以摆脱他们,如果当初她勇敢一点,可能早就解脱了。不过这样也好,在这样窘迫的情况下,她终于看清了王柏川。

两个人太相似也不好,患得患失,总觉得对方做的不够,其实说到底,还是不够爱。


亦喜亦悲


大部分都认为应该加。

如果当真是共同负责房贷的话,我也认为应该加。


问题就在这个问题。

电视剧里面樊胜美多年工作,却几乎身无分文,为什么?因为钱都被家里用了。根本拿不出闲钱来。

在王柏川和樊胜美的交往中,应该来说王柏川一直在帮助樊胜美的家庭,而樊胜美则心安理的接受这种帮助,并且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那么结婚后,理论上应该共同负担的贷款,樊胜美到底有没有可能共同负担呢?

我以为至少就目前而言,在樊家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前,樊胜美不但没有能力共同负担贷款,而且只会更理所当然的要求王柏川帮助樊家,帮助哥嫂。

所以所谓的共同负担贷款,基本就是一句空话。婚后王柏川对樊家的输血不但不会停止,只会变本加厉。

应勤在认识蚯蚓之前,就已经买房了;结婚后,估计也会公共负担贷款。很显然,至少在开始,蚯蚓是不会再房产上有名字的,之有可能在后面找机会加上去。如果依照樊胜美的逻辑,是不是立马要求在房产证上加自己名字,不加不结婚?

我更相信王柏川对樊胜美是相信的。但是王柏川绝对信任不过樊家。

以樊胜美拖泥带水,圣母婊的性格,当初为了救父亲,卖了哥哥的房子;

将来为了救父母,她是真有可能卖房救人的。


樊胜美这一辈子,就为一套房子而活着;既然如此,还是去找陈家康吧。陈家康可以轻松的送她几幢房子。但是很明显,她永远也不可能真正被陈家康平等看待。一个毫无根基,毫无实力,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别人身上的女孩子,有什么道理,要认真对待?


房子对王柏川来说,是他身家的几乎全部;

樊胜美找陈家康要幢房子不难;可她敢找陈家康要陈家康全部财产的一半么?


我相信她绝不会做这样的美梦。


张子曰


因为王柏川买房的首付是他父母出的,加上樊胜美的哥哥和家庭就像恶魔一样吸妹妹的血,王柏川的家庭出于未来的考虑,不允许房产证上写樊胜美的名字可以理解。但跳出樊胜美的家庭背景,我认为夫妻婚前买房,最好写夫妻两人的名字。

说实话,这个社会上女性还是处于弱势地位,结婚前男方虽然有车有房,但跟女性没有一点关系。一旦离婚,已经共同生活了好多年,甚至是男方出轨的情况下,女性什么都得不到。也就是说,牺牲自己十多年奉献家庭,擦桌洗衣,最后被扫地出门。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女性骗婚的情况,但这里只考虑真实过日子人的处境。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 有很多夫妻遇到这样的问题。婚前房产证只有丈夫的名字,最后离婚的时候,女方除了苍老的容颜什么都没有。听朋友说,新出的婚姻法已经废除了,夫妻共同生活十年,财产即为共同财产。现在房子是男方付首付的,如果离婚,女方只能得到共同还贷款的部分和增值部分,但若是仔细算算,普通城市一个月2000多的房贷,女方还一半,十年的青春只值10万块,该是多么心寒。

夫妻结婚肯定就是奔了长远搭伴儿过日子去的,虽不该相互防备,但为了以防万一,最好还是写夫妻共同的名字。


情感分析小怪咖


看到这个问题,我就想到了网上的段子。我爸妈把我养这么大问你要几十万怎 么呢?几十万都不肯给,你还敢说爱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爱情开始用金钱来衡量了。

钱的来源是最主要的问题

首先他们买房子的钱是王柏川父母的养老钱,王柏川受到两面的压力。但是钱毕竟是父母的养老钱所以觉得亏欠父母的跟多,父母没有要求写自己名字就已经很不错了。父母是没有义务给孩子买房子的,更何况这不是多出来的钱。这是保命钱,房子至少孩子的名下父母至少还有一个安慰。如果写到樊胜美名下,而且还是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这不是要伤透父母的心吗?



樊胜美本身问题无法得到解决

樊胜美是出了名的捞女,但是这不是她的本意。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家里的情况下造成的,如果不是她父母和哥哥的话她也不至于混成这样,等于是她一个人再养几个人。而且她还不敢和家里断绝关系,所以就一直受到家里的限制。上班赚来的钱全拿到家里去了,自己就只能另谋出路了。如果房子上写樊胜美的名字估计都等不到房贷还完估计房子就被她一家子给败光了。但是个人觉得王柏川在知道他家的情况还依然选择和她在一起,帮他一起解决家里的事就已经很不错了 。有苦有累都自己扛,永远的在她面前笑,房子就算是写在樊胜美的名下也会是王柏川自己还。其实写王柏川的名字是最合适的,不光能保住房子,而且由王柏川自己和父母出钱,樊胜美住现成的还有什么好要求写自己的名字?而且他俩还有去管她家的事,知足吧,不作行吗?



做为一个男人我觉得这样的做法是对的。如果是我也会这样做的。


影视扒皮君


王柏川深爱着樊胜美,樊胜美也觉得王柏川是个不错的结婚对象,两人在彼此最光鲜的时候相遇,在彼此最落魄的时候互相坚守,但却在彼此最幸福的时候选择了分开!两人本以为可以一同走进婚姻的殿堂,可最后竟然在买房的时候因为写不写女方的名字而彻底决裂!其实,如果是王柏川自己买房,他可能不会那么决绝的不写樊胜美的名字,可首付是他父母出的,这是他父母一辈子的血汗钱,而且也是王柏川的母亲坚决不同意写樊胜美名字的!

从客观来说,人家没有写她名字的义务,是樊胜美自己太主动了,所以才会有很大的落差!樊胜美的委屈怪只能怪她的家庭和自己太过强烈的欲望了,王家也并没有什么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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