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曝光台讯: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人银罚〔2020〕1号,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财付通)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处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同时财付通的一名负责人周治明(时任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可疑交易监测中心副总监)被央行罚款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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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7 12:38:16 支付曝光臺App
支付曝光台讯: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人银罚〔2020〕1号,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财付通)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央行深圳中心支行处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同时财付通的一名负责人周治明(时任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可疑交易监测中心副总监)被央行罚款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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