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綏縣法院執行局執結一起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糾紛案

扶綏訊 近日,扶綏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成功執結一起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糾紛案件,依法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院判決權威。

據悉,申請人唐某某家庭聯產承包戶與咘沙村民小組於1995年簽訂《耕地、開荒地承包合同書》,約定咘沙經聯社將3.17畝開荒地交與申請人經營,並由扶綏縣人民政府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依法享有對渠舊鎮咘沙村某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承包期自1995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但唐某欣等6名被執行人擅自侵佔該土地並進行耕種,致使申請人合法權益遭受侵害。為此,申請人唐某某家庭聯產承包戶將被執行人訴至法院,請求判令唐某欣等6名被執行人返還2.044畝承包地。

經扶綏縣法院開庭審理,判令6名被執行人應依法按照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停止侵權,並返還申請執行人唐某某家庭聯產承包戶土地共計2.044畝。

扶綏縣法院執行局自受理該案後,立即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在法定期限內返還申請人唐某某家庭聯產承包戶土地,但被執行人遲遲未履行義務。執行法官認真查閱卷宗、電話聯繫雙方當事人,發現申請人與6名被執行人為堂兄弟關係。當時,春耕時節將至,如若不能儘快返還土地,將使申請執行人耽誤農時而遭受巨大損失,執行法官前後多次電話約談各被執行人,做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動員他們主動履行判決書義務。執行法官在電話裡從親戚間應和睦相處、再到如拒不履行判決內容將會被採取強制措施等對其進行思想教育,釋明法理。最終,在執行法官做了大量工作後,6名被執行人全部同意返還涉案土地2.044畝。扶綏縣法院順利將土地交付到申請執行人手中,切實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唐光席 韋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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