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監管”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利用無人機治汙

江南都市報訊 全媒體記者章娜、李巧、張瑞穎、實習生謝立志攝影報道: 3 月 6 日,江西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第十八場)召開。記者從會上獲悉,為了積極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推行非現場執法監管。省生態環境廳利用 " 互聯網 + 監管 " 系統、在線監控、視頻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巡查、大數據分析等科技手段開展非現場檢查,及時提醒復工復產企業正常運行治汙設施,確保達標排放。

“互联网+监管”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利用无人机治污

6 條舉措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生態環境工作

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書記、廳長徐延彬介紹,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了《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生態環境工作 6 條措施》(以下簡稱《6 條措施》)和《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助推江西高質量跨越式發展 20 條措施》。《20 條措施》著眼長遠,包括完善責任體系、推進汙染治理、強化要素支撐保障、優化環境監管,幫扶地方和企業發展五大舉措。

《6 條措施》可以簡要概括為 " 兩個 100%、兩個正面清單、一條幫扶渠道、一個差異化監管 "。兩個 100%,主要是就做好疫情防控相關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強調做到兩個 100%:一是繼續加強對全省醫療機構及設施環境監管和服務,做到 100% 全覆蓋;二是繼續加強對醫療廢物、醫療廢水及時有效收集轉運和處理處置,做到 100% 全落實。

兩個正面清單、一條幫扶渠道和一個差異化監管,都是圍繞助力企業復工復產提出的。具體一是制定和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正面清單,對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等項目,實行豁免審批管理;對鼓勵類項目以及與民生相關的部分行業推行環評告知承諾制;對省重點建設項目開闢 " 綠色通道 ";推行環評審批和評審 " 網上辦 ",證照到期 " 順延辦 "。二是制定和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分類採取免除部分企業現場執法檢查、實行非現場監管、落實 " 雙隨機、一公開 " 監管等方式,儘可能減少環境監管執法對企業生產的干擾。三是暢通企業復工復產幫扶渠道,組織技術專家組建專門幫扶團隊,開展 " 結對定點幫扶 "" 送政策送技術送服務 " 等活動,對企業復工復產進行分類指導和精準服務。四是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和分區分級精準復工復產要求,實行差異化監管,並適時動態調整,兩個正面清單的實施時間原則上截至 2020 年年底,根據形勢需要可適當延長。

利用 " 互聯網 + 監管 " 系統開展非現場檢查

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龍剛介紹,為了積極支持企業復工復產,該廳堅持服務與監管並重,大力實施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和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從環評和執法兩方面來進一步服務企業復工復產和項目開工復工。

在環評審批方面,一是繼續豁免部分項目環評手續辦理。對原要求環評登記備案的民生相關行業,共涉及國家環評管理名錄中 30 多個小類,直接進行環評豁免。二是拓展環評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將環境影響總體可控、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納入環評告知承諾制改革,共涉及國家名錄中的 40 多個小類。三是強化項目環評審批服務。對全省重大重點項目,開闢綠色通道,主動服務,提前介入;對需要公示的項目,合併受理公示和擬審查公示,提高辦事效率;對確需開展現場踏勘、技術評估的項目,創新方式方法,實現 " 不見面 " 審批。

在執法監管方面,一是免除部分企業現場執法檢查。對與疫情防控物資生產和民生保障密切相關的,排放量小、吸納就業能力強的,重大工程和重點領域守法意識強、管理規範、環境績效水平高的,已安裝在線監控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的企業,一般不進行現場執法檢查。二是推行非現場執法監管。利用 " 互聯網 + 監管 " 系統、在線監控、視頻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巡查、大數據分析等科技手段開展非現場檢查,及時提醒復工復產企業正常運行治汙設施,確保達標排放。三是實行寬嚴相濟的差異化執法機制。實施執法檢查頻次的差異化,對守法意識強、管理規範、環境信用評價高的企業減少執法檢查頻次;對群眾反映強烈、環境風險高、環境違法頻繁的企業加密執法檢查頻次。實施行政處罰的差異化,對受疫情防控影響,環境違法輕微並及時糾正、未造成環境汙染後果的可以不予處罰,以督促整改為主;對偷排偷放、惡意排汙、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群眾反映強烈、危害群眾健康、嚴重汙染環境以及涉疫情醫療廢物、醫療廢水等惡意環境違法行為,堅決依法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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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南都市報•ZAKER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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