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成立业委会很困难,已经是全国普遍现象,您认为根本原因是什么?

家有大米之日记


我们小区成立了业委会。总结经验业委会难成立的原因,无非就是缺少一个有担当,有奉献精神的领头人。政策层面的障碍其实不多。只要有跟物业公司打官司的决心,就没有成立不了的业委会。


旺旺红牛


我亲身经历过组建业委会的事情。我觉得很困难!一是物业的阻挠,物业把业委会视为一只对立的组织,二是业主素质参差不齐,不团结,总觉得人能为我,可不愿意我为人人。说多了都是眼泪。业主就活该受物业的蹂躏!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鲁迅的话是真理


梅茗


我们小区也这情况,原本挺顺利的,十几个报名的最后推出六个!按道理讲也是顺理成章成立了,而我们之所以是因为现在物业不管事,因此成立的初衷是换一家物业!可原物业慌神了,把小区破井盖,卫生等需要整改的整了一遍,想以此留住民心,更可恶的是小恩小惠的贿赂几个老太婆及几个他们亲信,到处谣言说以后钱给我们收去了啥的,最后在物业授意下他们又硬是找到社区说之前就十几个人选举不公平,要从新选举,他们也加入了候选人,如此就僵这里大半年了……


土匪583


业委会成立了,就有监督物业管理不到位的权力。你动了物业公司的奶酪,物业公司当然要设防让你成立不了。物业公司跟街道社区早已定下攻防联盟,所以没有特别过硬的关系,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根本得不到所在社区及街道办事处的同意。就是有百分之九十的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也很难成立。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凤毛麟角。基本上是事业单位自己的小区有业主委员会,社会上的小区基本没有。

一个物业,每年能赚取多少利润?能为小区业主办多少实事?大家都心知肚明。

一个两千户的小区,每年的物业费在500万之间。你从入住第一天看见的小区环境,十年都不会有任何改变。小区里环境及路面状况,都是开发商建造好的。聪明点的物业老板还会做做表面文章,让花草树木看起来郁郁葱葱,不至于有落败现象。特别贪的物业老板,恨不得把所有的物业费一并装入自个腰包。

我所在的小区地下车库,原本里面是灯光照明不错,地面也很干净。现在若大的车库,灯火黑暗,只有两三只灯亮着,地面的灰尘,人走过去踩着浮灰,都能喷上裤角。从来没有人去清扫。

对物业公司的不作为,业主们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但就是成立不了,问个究竟,总是说上面不同意,不符合成立的条件……

物业公司只拿钱不办事,在咱们这都是正常现象!


曹力76404736


一.是因为物业利润大,而且风险小,如果院子大的光停车费一项就是大收入,如果有公用商铺或活动室的更不用说收入会更多,所以都不愿意配合。二.制度层面还没有完全实施,没有意识到物业是做服务,管理是以服务为基础。三.大家都感觉小问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有这种概念,所以还需要有人引导,尤其是政府社区,居委会要积极引导。

四.如果成立业委会,所有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通过招投标形式才能入驻服务,原来开发商遗留的物业企业未必能通过招标入驻。



兰州骆老师


物业本身应该是服务公司,结果成了管理公司,这就是根本所在,业主买了房子,本来是请的是保姆,结果请了个祖宗管自己。能没有矛盾吗?加上很多物业公司的人素质普遍比较低,处理问题简单粗暴,所以业主和物业之间矛盾纠纷成了社会问题!取缔物业迫在眉睫!


一抹时光清浅


根本原因在于大部分成立业委会初衷动机不纯!很多都是为了从中再捞点好处而去成立的,不是从根本上为业主着想而去成立的。造成的结果是更加重了业主们的负担!

因此是:既有的物业反对,业主们也不是很赞成,因为业主们知道那几个业委会的组织者心里想着什么、想得到什么、心中那点小九九那点心思是看的明明白白,所以……


现实生活Z


大家对成立业委会都有很强的抵触感,其实你没有参加只是听说或猜疑,让感觉左右了你。我们小区成立业委会一年多,运作一切正常。成立业委会首先这部分业主你得团结,有正能量感,有奉献精神,真心乐意为小区健康发展办实事,最重要一点你不是为钱和好处而来。小区想成立业委会的业主你得有群众基础,平时在小区大家都熟悉,能得到大家认可。首先在小区进行成立摸底,将你们的想法和小区情况上报社区,让社区充分了解小区现状,知道你们成立业委会的目的。对社区而言很乐意小区成立业委会,业委会的成立会帮政府解决小区的很多困难,是架起业主,物业,社区工作的重要桥梁,社区会全力支持你们的工作。但组织者也会为此付出大量时间,精力,和经济,还有部分业的不解。只要你们想真心成立,就现在政府的政策不是很难。


海曲正能量


业主和物业不可调和的矛盾,主要发生在交房之前,前期物业公司查验承接小区,是在业主没有参与的情况下进行,直接剥夺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等入住以后,又因为物业的误导,把质量和不完善又抛给了开发商和建筑商,事实上,物业查验承接以后,从法律上已经没有开发商的事情了,即使有问题,也是物业公司没有严格查验承接造成的,物业公司多数在忽悠业主。打一个比方,你到4S店买车,车出了问题,4S店推托说是生产厂家的问题,要让你找厂家去,你乐意吗,你把钱交给了4S店,他愣让你找厂家有道理吗。你跟物业公司签了合同,也交了物业费,出了问题,让你找开发商,有道理吗,很多媒体和物业故意把这个环节带偏了,这就像是物业公司从开发商进车,你再从物业公司买车,车出了问题,4S店不负责,让你找厂家。因为很少有人知道查验承接的重要性,查验承接是开发商对小区的法律主体向物业的交接和切割,物业查验承接以后,从法律上来说已经没有开发商的事情了,如果非说有的话,那也是物业和开发商之间的事情


非诚勿扰16239171


这种物业在上海,大家怎么看,二手房贬值百分之十,应该取缔物业,交社区街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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