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線護“未”】法治微課堂第二期-小花姐姐說說疫情防控裡的法律事兒(視頻)


【“疫”線護“未”】法治微課堂第二期-小花姐姐說說疫情防控裡的法律事兒(視頻)

伴隨著第一期“法治微課堂”的播出,觀看微課堂的同學和家長們紛紛反饋,利用十幾分鐘的碎片時間學習一些實用的法律知識,學習過程感到特別輕鬆愉快,對於家長來說既是一種教育,也能幫助他們從法治的角度教育孩子,從小培養樹立孩子的法治意識。

為了更好推進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結合當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3月10日,瀋陽市人民檢察院推出了 “法治微課堂”第二期——《疫情防控裡的法律事兒》。

【“疫”線護“未”】法治微課堂第二期-小花姐姐說說疫情防控裡的法律事兒(視頻)

“宅在家裡發假消息說有口罩賣,藉機發財的行為有沒有犯法呢?”在瀋陽市人民檢察院製作的第二期“法治微課堂”裡,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處花丹,向同學們提出了這樣一個小問題。

【“疫”線護“未”】法治微課堂第二期-小花姐姐說說疫情防控裡的法律事兒(視頻)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現的謊稱有口罩出售錢財、暴力抗拒防疫檢疫等問題,小花姐姐向同學們詳細講解了詐騙罪、妨害公務罪的法律規定,告誡同學們要提高警惕,不要因一時著急上當受騙;同時要學會尊重並配合相關工作人員的疫情防控工作,減少出門、戴好口罩,為國家防疫阻擊戰貢獻力量

【“疫”線護“未”】法治微課堂第二期-小花姐姐說說疫情防控裡的法律事兒(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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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鏈接

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妨害公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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