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斯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變更持續督導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的公告

證券代碼:603716 證券簡稱:塞力斯 公告編號:2020-009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塞力斯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於2017年1月20日簽署了《武漢塞力斯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為發行人)與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保薦人)關於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並上市之保薦協議》,聘請中信證券擔任公司非公開發行並上市項目的保薦機構。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中信證券承接原保薦機構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未完成的持續督導工作和履行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持續督導工作,持續督導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因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募集資金尚未使用完畢,因此中信證券需對公司的募集資金使用情況繼續履行持續督導職責。

公司分別於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20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和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相關議案。根據可轉換債券發行工作的需要,公司聘請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達證券”)擔任公司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項目的保薦機構。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公司因再次申請發行證券另行聘請保薦機構,應當終止與原保薦機構的保薦協議,另行聘請的保薦機構應當完成原保薦機構未完成的持續督導工作。鑑於公司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項目的保薦機構為信達證券,並與中信證券簽署了保薦協議終止協議,中信證券未完成的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續督導工作將由信達證券承接。信達證券委派保薦代表人趙軼女士和畢宗奎先生(簡歷詳見附件)負責持續督導工作,履行保薦職責。

特此公告。

塞力斯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3月10日

附件:

保薦代表人簡歷

趙軼女士:保薦代表人,2001年起開始從事投資銀行工作。曾先後參與或主持了廣安愛眾(600979)IPO、中孚實業(600595)非公開發行股票、神州泰嶽(300002)IPO、廣安愛眾(600979)非公開發行股票等項目。趙軼女士在保薦業務執業過程中嚴格遵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業記錄良好。

畢宗奎先生:信達證券投資銀行二部董事總經理,保薦代表人,中國註冊會計師非執業會員,2008年開始從事投資銀行工作。曾先後參與或主持了金龍機電(300032)IPO、錫業股份(000960)配股、岳陽紙業(600963)配股、星星科技(300256)IPO、錫業股份(000960)公司債券、錫業股份(000960)非公開發行股票、新華都(002264)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認購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三一重工(600031)可轉債、三超新材(300554)IPO等項目,擔任錫業股份非公開發行股票、三超新材IPO的保薦代表人。畢宗奎先生在保薦業務執業過程中嚴格遵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業記錄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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