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用“民族資產解凍”當幌子——以社會上流傳的虛假信息為藉口,大肆詐騙海南、廣西等地不明真相的老年人

  

騙,用“民族資產解凍”當幌子——以社會上流傳的虛假信息為藉口,大肆詐騙海南、廣西等地不明真相的老年人

  


  新華社發 王鵬作

  前些年,社會上瘋傳“民族資產解凍”的流言。僅海南、廣西兩地受騙者達千餘人,被騙金額高達650餘萬元。

  此案由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並向法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一審以被告人黎錦芳犯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退休回家欲發財

  聞聽傳言喜上心

  時間追溯到上世紀九十年代,60歲的廣西岑溪人黎錦芳,從一家鋼鐵廠退休回家。他不滿足於坐等老死,總想著要幹一番大事業,偶然間聽到“民族資產解凍”的傳言,便找到了所謂民族資產解凍組織“國際三聯公司香港總部寧波分部廣西南寧總公司”(以下簡稱國際三聯公司)。很快,黎錦芳成了該組織的會員,並掛名在這家公司上班,主要負責向群眾籌款搞投資。

  黎錦芳以“民族資產解凍”為幌子,引入傳銷手段,開始發展會員。他在廣西和海南屯昌縣、定安縣等地先後發展了一批會員,入會很簡單,只需交50元錢即可成為會員。

  僅收每個會員50元,這點錢是不夠的,黎錦芳經過多日冥思苦想,琢磨出一個採用軍銜制交費升級的運作模式。在公司裡,最低級的是會員,然後是管理人員、特級管理人員、少尉、中尉、上尉、大尉、少校、中校、上校、大校、准將、少將。這樣層層進行升級,最高級別是少將,晉級越髙交費越多,晉升少將要交1500元,到了少將後就無需交任何費用了。

  國際三聯公司在海口有個分公司。案發後,據同案人、分公司的邱世德(已判刑)供述,國際三聯公司海口分公司一共分8個組,有828名會員。8個組會分別向組內的會員收取身份“升級”的費用,然後將這些費用全部給邱世德,由邱世德負責將這些費用通過郵政匯款的方式匯往黎錦芳的賬戶。

  邱世德負責召集其他7組的組長,帶著交費會員的名單一起前往廣西南寧,與黎錦芳對賬。之後黎錦芳就會佈置下次的收費任務,黎錦芳等8個組長回到海南後各自向會員收取費用。黎錦芳一再說,收取的費用用來運作“民族資產解凍”,並籌辦國際三聯公司海南分公司。

  直到後來邱世德才知道,黎錦芳收的錢並沒有上繳到國際三聯公司,而是被他自己揮霍了。邱世德不但自己成為被害人,也不知不覺地成了黎錦芳詐騙犯罪的幫兇。

  2003年,黎錦芳因“民族資產解凍”詐騙案被廣西壯族自治區平南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黎錦芳被判刑的十年間,他在廣西、海南兩地發展的“民族資產解凍”組織運作正常。據知情人披露,海南“民族資產解凍”負責人譚可相(已故)、邱世德二人盡心竭力,向會員宣傳,要想將來發財,一定要有長期作戰的思想,一定要有持之以恆的決心和耐心……以此提振會員們的信心。

  黎錦芳被判刑的事,被他們捂得嚴嚴實實,會員一概不知,會員發展、收費、提級晉銜等亦正常進行。

  小恩小惠給甜頭

  死心塌地等回報

  2011年黎錦芳刑滿釋放。出獄後他已近70歲了,深知時間對自己的重要性,於是加快了詐騙步伐,繼續在廣西和海南等地對2166人次(部分被害人為一人交多人的錢)行騙,從2011年至2017年8月,總共詐騙金額659萬餘元。

  同案人羅思光供稱,自己聽從邱世德領導,後來晉升為少將級別。自己負責的組有147個會員,在屯昌中建農場就有106個會員,這106個會員裡,有自己的妻子、孩子、親戚、朋友等。這些會員都是以家庭為單位,比如父親幫好幾個人交錢,子女都不知道。

  邱世德稱,黎錦芳經常“開導”他們管理人員說,參與“民族資產解凍”項目,一是為國家作貢獻,二是為自己將來獲取經濟利益,三是為後輩兒孫聚集財富,這種一舉三得的好事,何樂而不為呢?

  儘管黎錦芳常用花言巧語穩定人心,但也有個別管理人員不免生出疑心,說一些消極洩氣的話。這事很快傳到他的耳中,為了讓這些管理人員死心塌地等待回報,他決定施以小恩小惠穩定人心。

  2012年12月,邱世德當了海口分公司的負責人,黎錦芳開始給他支付生活費、電話費、餐費、房租費,共計37192元。2016年2月5日,春節前的一天,黎錦芳將1.5萬元匯給了邱世德,告訴他這是上級發的春節紅包。對此,邱世德興奮不已,他和林宏川、方國有每人得3000元;王海鳳、羅思光、馬漢光每人2000元。每一年他和其他組長去廣西南寧找黎錦芳開會有四五次,黎錦芳不但支付開會花銷,還帶他們遊覽桂林山水。這讓邱世德等人堅定了信心。

  就這樣,會員及管理人員在年復一年中,苦等著分紅、給車、給房等這些發橫財的承諾早日兌現。然而,他們苦等的結果,最終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坐收漁利數百萬

  樂極生悲入囹圄

  黎錦芳屢屢詐騙,財源滾滾,他萬萬沒料到,他的詐騙行為再次進入警方視線。

  根據群眾舉報,警方經過長時間的摸排調查,2017年7月3日,民警在廣西岑溪一出租屋內將黎錦芳抓獲。並從黎錦芳住處扣押匯款用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卡、記賬單、轉賬憑證、《關於中美資產解凍問題學習解答》資料、與廣西、海南地區管理人員的通話記錄及會員花名冊等。

  同時,警方扣押並凍結黎錦芳控制的其侄子黎某名下郵政儲蓄銀行卡內50萬元、扣押了黎錦芳現金8514元及兩部手機。2017年8月9日,經屯昌縣檢察院批准,黎錦芳被公安機關執行逮捕。

  此案偵查終結後,於2019年1月24日移送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並向法院提出公訴,2019年3月4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檢察機關指控,上世紀九十年代,被告人黎錦芳在廣西和海南屯昌、定安等地,以投錢成為“民族資產解凍”會員,並以虛假的高額回報不斷誘騙會員投錢升級及繳納各種費用的方式進行詐騙。2003年黎錦芳因“民族資產解凍”一案被廣西壯族自治區平南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2011年刑滿釋放。出獄後黎錦芳仍不思悔改,繼續在廣西、海南對2166人次(部分被害人為一人交多人的錢)行騙,總共詐騙金額65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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