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跳槽,希望成為經典的不是你。

2019,經濟增長保持穩定,各行業人員流動變大,無論主動,還是被動,跳槽變多。或許2020,也就註定成為你不平凡的一年。

然而,前段時間,廳長表示,頻繁跳槽=個人信用有問題。由此引發社會惡意跳槽的議論。

2020年跳槽,希望成為經典的不是你。


個人與企業,個人從來都是弱者,離職結算各種坑,全國各行各業的離職者,有多少離職者最後拿到了法律規定的賠償?往往最後甚至工資都沒結算,更別說賠償了。

幹活幹得不開心了,錢還給得沒力度,企業沒有人文關懷,而今跳個槽,還成惡意跳槽了,成為個人信用負面人物了。這是哪門子的事,機器久了還罷工呢?

對於大部分勞動者來說,惡意跳槽,這種說法就惡意滿滿,更覺得是無法無天。什麼叫惡意,誰來定義惡意?用惡意來評價跳槽,已經不是法律規定平等的合約關係,是單方面的對他人行為做出道德的審判。

2020年跳槽,希望成為經典的不是你。


事實上,企業才是強勢的一方。在個人與企業間發生摩擦時,企業最後就是擺出一副賴皮的嘴臉,我就是不給你發薪水了,你去走司法程序吧。走司法程序對於個人來說,要耗費多少精力,又要多少時間?最後,要麼個人放棄自己的利益,不了了之。

現在,薪水加減企業說了算,加班加點企業說了算,請假休假也是愛理不理、遮遮掩掩。如果連離職還要企業說了算,賣身也不過如此。

企業約束勞動者有經濟大權,勞動法,還有各種公司規章制度等條條框框,約束企業行為準則的又有哪些呢?市場競爭推動的個人跳槽行為?怎麼就要以惡意進行道德審判?'

跳槽是市場選擇的結果,是個人自由和個人的權利,要是企業能多點關心,多點從員工角度考慮問題,何來跳槽一說,企業管理者心理沒點數嗎?

實際上,對於個人和企業,企業方掌握的資源更多,資本帶來的話語權就已經太大了,還想要站在道德的高度上對員工進行限制。連員工的辭職權都想剝奪,這不得不說是難於讓人接受。

2020年跳槽,希望成為經典的不是你。


最後說一點,每一個勞動者所渴望的,無非就是企業管理者的尊重。企業的各種規章制度不應該是用來規範員工的霸王條款,而是一個保證企業合規合距的基本運行準則。哪一位員工不希望融入一個有情懷、有溫度的大家庭?

據說,現在有在討論,針對頻繁跳槽出臺細責指導意見,希望2020離職者不會成為經典的那一位。

本文純屬個人觀點。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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