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籤正式合同、不交社保,員工該怎麼辦?

孔傑霖


公司不籤正式勞動合同,不交納社保,員工該怎麼辦?



要想知道怎麼辦,我們得知道建立勞動關係多久公司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繳納社保?

①如果不超過一個月,就算公司沒有給你繳納社會保險,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是合法的。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30天內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社會保險法》也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30日內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由此可見,超過建立勞動關係30日才屬於違法行為,而30日內,如果您有特殊要求可以跟公司協商提前操作繳納社保,簽訂勞動合同。


②如果超過30天不足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保,勞動者都可以攜帶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如工作證、入職通知書、工作服、公司微信群等),去勞動局仲裁委員會仲裁,責令公司補償雙倍工資,去社保局仲裁責令公司補繳未繳納的社保。

③如果超過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保,則默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時候主動離職就只能去社保局仲裁,讓單位為你補繳社保,則無法要求其他補償;如果不是主動辭職,則公司根據解除性質補償經濟補償金。

如果您有更多社保及職場問題,請關注我!如果您對以上描述有任何異議,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職說社保


一、走勞動仲裁路線;前提是你要證明勞動關係,法律上講“誰主張誰舉證”所以只有勞動糾紛,勞動仲裁才受理,時效期是一年。

證明勞動關係大致有以下幾種: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記錄、工資發放憑證、單位開具的相關證明。還有一些作為借鑑參考的材料,例如錄音、視頻、工作記錄、旁證等等,此類完全看庭審仲裁員認不認賬。

建議提問者所述,應該是以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為主後,並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提出以下幾點訴求:1、在本人提出簽訂勞動合同訴求後,單位拒絕導致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提出相關證據,並訴求單位支付申請人第二個月起至今的額外雙倍工資賠償金(最高11個月)。2、補繳未繳納的社保(此訴求屬於行政,要找勞動監察)

需要注意額外兩點:1、由於是單位過錯方,員工可以隨時隨地離職並要求當場結算工資。2、單位不想支付雙倍賠償金,可以有另一個選項:與當事人建立無固定期限合同…

二、走司法民事訴訟途徑,同樣需要收集相關證據,此路線在單位否認勞動關係,申請人不得已為之。


用戶105216906198


徹底改變了,以前有事實勞動關係而無勞動合同的局面。不僅如此我國的社保繳納也已經逐步走上正軌。2008年以前,企業普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比較的少。那麼在10年後的今天企業給員工繳納社保已經形成非常固定和規範的局面。

有勞動關係就需要繳納五險一金,這已經是全社會的共識,無論是企業和員工都非常瞭解,企業也不敢承擔不繳社保而帶來的違法責任。

但是,即使如此也不排除仍然有一些不良企業在事實勞動關係的同時,不與員工簽訂任何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和協議,這給企業和員工帶來了較大的風險,企業會存在較大的勞動仲裁和糾紛員工的利益受到侵害。

那邊作為職場中的你來說,如果抵禦計入企業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企業以此為理由和藉口,不與你繳納社保,您可以提起以下請求:

1.首先可以向勞動仲裁機關提起勞動仲裁,有勞動仲裁機關發出仲裁通知書給企業,企業在接到仲裁通知書的同時,應當提供仲裁需要的證明材料。企業在這時就需要提供相關的各類數據,進行證明自己不存在勞動違規的責任。

作為員工需要準備相關材料,比如說考勤記錄,比如說工資條信息,比如說工作郵件,比如說相關的工牌信息,證明自己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在提起仲裁的時候,請求仲裁請求:要求企業按時足額繳納相關社保、公積金。

2.員工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企業支付應當支付的繳納的社保費用金額。可以同時要求解除勞動合同,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

企業會承擔很大的勞動責任,不僅要補繳應當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還需要繳納因此而產生的滯納金,另外還需要支付員工的經濟補償金。

時至今日企業在違法不繳納社保的時候,他的勞動風險是非常大的,會選擇繳納五險一金,會在企業的繳納社保基數的進行操作。

你需要保留好證據,在自己找好相應工作的時候,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企業支付相關的費用以及補償金之後,解除勞動合同,同時不耽誤你的下一份工作。

六合同風,資深人力資源總監,求職面試輔導,勞動法規輔導,職業發展輔導,職業生涯規劃。


六合同風



老大8916


大家好,我是中公法考的小編,和大家一起學法、知法、守法、用法。

今天和大家聊一聊關於社保的問題,公司不交社保會有哪些影響,我們都可以申請哪些補償。

公司不為員工繳納社保的影響:

1、勞動者可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賠償金。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一般按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計算,滿一年的需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

2、賠償勞動者社會待遇損失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而遭受損失的,勞動者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

3、被行政機關處罰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不足,並自欠繳之日起,增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不交的,由行政部門處欠交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在面對公司不按時為員工辦理社保繳納時,應該主動與公司溝通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功的,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投訴,或者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

以上便是中公法考關於公司不為員工繳納勞動合同得介紹,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如果有相關問題可直接留言諮詢。

https://www.toutiao.com/i6719733094603031053/


中公法考


樓主您好,公司不籤正式合同,不交社保員工該怎麼辦?首先作為員工來講,企業單位那麼不簽訂勞動合同也是一個違法行為。為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只要是建立全日制的一個用工合同,那麼就要依法建立相應的勞動合同關係。

所以說,如果你是全日制的一個勞動合同。也就是說你基本上每天的工作時間至少在4個小時以上,每週的工作時間也要達到24個小時以上,那麼在這樣的一個工作時間之日上,就屬於一個全日制的用工形式,那麼既然屬於全日制的用工形式,就要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且為自己的員工購買相應的社保!

如果說你所在的企業單位沒有給你主動的購買社保,或者說也沒有給你簽訂勞動合同,那麼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投訴和舉報。由勞動仲裁委員會出面來解決這個問題,那麼應該來講,企業單位都會有效的來執行這個勞動仲裁結果依法和自己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按月繳納社保待遇。


懂社保


如果不是屬於勞務派遣形式的話,這樣的公司最好離職。


日本鬼子有句諺語:跌倒的時候,不要空手爬起來,用在職場來說就是:

1、不籤合同、不交社保,跟他沒完

不籤合同、不交社保都是違法行為,除了你隨時可以離職,而且還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比如補繳社保、給予經濟補償等,注意:不籤合同是兩倍工資哦。

你要做的是用充足的證據證明自己與公司的事實勞動關係和期限,包括但不限於:

工牌、工卡、工作證;

考勤打卡記錄;

工作記錄;

員工花名冊;

工資卡、工資條、工資表、工資發放記錄;

在公司簽署的其他文件材料;

在公司的其他對外往來文字記錄;

......

有了這些文件,你可以:

與公司洽談,要求補償和賠償;

未果,向相關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補償和賠償;

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補償和賠償;

申請法律援助,要求補償和賠償;

求助媒體,要求補償和賠償;

不過,這些都需要投入時間、精力甚至一定的資金。

2、每個公司的存在都有它的理由,用最快的時間學習那些值得學習和掌握的東西,提升和完善自己,然後離開。

公司、老闆、管理者、行業等肯定不會是一無是處的,你要做和能做的就是把所有閃光的地方看到、學到、瞭解清楚,這是積累、是經驗、是閱歷、是成果,也是你重新就業的墊腳石。

然後,拿著你的工資、補償和賠償,瀟灑說再見,開始新徵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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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公司沒有呆長久的必要。保留好打卡記錄,工資條,工作證等證據,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仲裁,如果沒達成協議,可以到法院起訴。隨著法律越來越健全,公民的法律意識也要不斷加強,必要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很多人都太怕麻煩,或因時間成本,經濟原因和其他原因,有時候想想算了,自己吃虧就吃虧吧。建議還是要學會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多學一點法律知識,有時候自己也可以打好官司。


小樹律法


 


 

我國法律規定,自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主張雙倍工資賠償。勞動合同簽訂時應至少保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關於社保,在我國是屬於政府強制性保險,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勞動者繳納社保。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也不交社保:

  1、提供有效證據,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2005)12號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2、以單位不繳社保為由以書面形式向單位提交辭職書,可馬上走人。並可主張單位為你補繳社保,主張單位支付你工作每滿一年1個月工資經濟補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

  3、沒簽勞動合同,你可以主張從第二個月起至一年內的雙倍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公司自建立用工關係滿一個月都未與勞動者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主張雙倍工資賠償。勞動者主張雙倍工資賠償需注意:

  ① 必須是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導致未簽訂勞動合同。

  實踐當中會有一種情況,勞動者故意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種情況若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是勞動者的故意行為導致的勞動合同的未簽訂,那麼此時勞動者是無法主張雙倍工資賠償的。

  ② 未簽訂過具備勞動合同內容的入職登記表。

  一般的入職登記表只是簡單的做了下入職的登記信息,但是在一些用人單位利,入職登記表需要填寫的項目包括了勞動合同的必要內容,在法律適用上,這樣的入職登記表的效力是等同於勞動合同的,此種情況也是不可以主張雙倍工資賠償的。

  最後提醒:公司不籤勞動合同也不交社保,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未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的,勞動者可主張雙倍工資賠償。勞動者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只愛陌生人職場


去勞動局申請仲裁、收集工作服,廠牌、工資流水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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