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前线】严惩不贷!惠州市检察机关对涉疫情犯罪案件依法快速批捕!

惠城区检察院依法快速批准逮捕一宗涉疫口罩诈骗案

  • 2020年2月5日至11日

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在无任何口罩货源的情况下,利用手机微信、QQ等社交软件发布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通过微信聊天向被害人宣称其有口罩货源且可以正常发货,并用在网上获取的口罩图片、产品信息等发送给被害人,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待被害人“上钩”后,于某某以收取定金为由要求被害人付款,在收到款项后将被害人微信拉黑,共骗取人民币近30万元

鉴于本案属于典型的利用口罩紧缺形势而实施的涉疫诈骗案,且受害人员较多,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比较恶劣,惠城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积极启动快速响应机制,从受理案件、分流案件、办理案件等各个环节全面提速。承办检察官认真细致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参考上级相关指导性意见和案例,仅用2天时间就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战“疫”前线】严惩不贷!惠州市检察机关对涉疫情犯罪案件依法快速批捕!

惠东县检察院依法快速批准逮捕一宗涉疫情诈骗案

  • 2020年2月上旬

犯罪嫌疑人廖某某通过“陌陌”社交软件先后认识被害人郑某某、文某某、黎某某,并谎称自己有口罩、酒精等物品出售。3名被害人之后添加廖某某微信号,分别通过微信向廖某某转账共4000多元,廖某某收到转账后未向其3人发货,并将3人微信号删除。2月19日,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廖某某。

3月6日下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惠东县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廖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3月10日,惠东县检察院依法对廖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战“疫”前线】严惩不贷!惠州市检察机关对涉疫情犯罪案件依法快速批捕!

【战“疫”前线】严惩不贷!惠州市检察机关对涉疫情犯罪案件依法快速批捕!

供稿:惠城检察、惠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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