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欣佳酒店坍塌,相關法律問題...


泉州欣佳酒店坍塌,相關法律問題...

截至3月12日11點05分,泉州欣佳酒店坍塌現場受困人員71人全部搜救出,其中29人不幸遇難。隨著媒體報出事故的更多細節,聽到被救人員的敘述,特別是看到遇難者中還有僅有三、四歲大的孩子們的消息,我們十分痛心,痛恨,不解,一位網友說:"他們逃過了新冠肺炎,但卻躲不過佳欣酒店"。

這樣一家違法建設、違規改建裝修,存在諸多安全隱患的酒店為何就成為泉州市的集中隔離定點酒店了呢?楊老闆有什麼背景和門道,能在所有酒店都停業的疫情期間,得到這麼一個大訂單呢?這樣一棟存在極大安全隱患,甚至租戶都不敢住進來的酒店,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責是否到位?在建設施工過程中存不存在腐敗問題?這些遇難者的賠償由誰來承擔?國家應急管理部部長尚勇在新聞發佈會上稱待救援工作完成後將開展事故調查,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個人法律責任。

那麼,以目前官方發佈的事故情況為依據,該事故中可能存在的法律責任有哪些呢?

泉州欣佳酒店坍塌,相關法律問題...

一、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

1、據瞭解,泉州欣佳酒店是在房屋裝修時發生樓體坍塌事故的。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若欣佳酒店在裝修過程中,因存在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則相關人員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本案中承擔責任人員應為酒店經營者楊某某、負責本次房屋裝修單位的負責人以及直接作業人員。目前,該事故已造成29人死亡,屬情節特別惡劣,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泉州欣佳酒店坍塌,相關法律問題...

3、目前對欣佳酒店坍塌的原因是裝修還是原來結構問題,還需進一步甄別。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4、如欣佳酒店因工程質量不達標而造成本次事故的,則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將構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應當認定為"後果特別嚴重",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如在後期調查時發現存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翫忽職守,對違法建設行為不履行監督或者管理職責,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則構成翫忽職守罪。致29人死亡屬情節特別嚴重情形,應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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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能承擔的民事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因其他責任人的原因,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他責任人承擔侵權責任。"第十七條規定:"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欣佳酒店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可依據《侵權責任法》、《工傷保險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及司法解釋相關規定主張賠償。

這次酒店坍塌事故給建築行業、生產加工等行業企業敲響了警鐘,這些血的教訓告訴我們安全是第一位的原則和底線不能觸碰,企業經營過程中不要忽略安全管理,安全問題容不得半點疏忽大意。願類似事故不再發生,為了他人也是為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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