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孫楊無知、無視。這無知、無視是偶然的嗎?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日報》刊出一篇評論《無視規則將會承擔相應後果》,評論說:評論者認為,毋庸諱言,孫楊不配合藥檢取樣的決定是錯誤的,其行為構成了“興奮劑違規”。其原因可能有二:第一是無知,第二是無視,並指出,國際體育領域的仲裁、調查、裁決等機構還是比較公正的,至少在程序公正的意義上如此。文章最後說:其實,規則也是法治的基礎,“按規則做遊戲”也是法治的原則。人類社會猶如體育賽場,各行各業的社會生活猶如各種各樣的體育比賽。一個國家,一個社會,要想維持良好的運轉,首先就要制定出科學合理的規則體系,其次還要保證這些規則具有絕對的權威和效力。前者叫做“有法可依”;後者叫做“有法必依”。無論是普通百姓還是政府官員,都必須嚴格地“按規則做遊戲”,這就是法治的精神。

文章說的無知,是指“孫楊可能並不完全知曉上述規則的內容以及違反該規則的後果。”無視,是指“他可能未給予該規則足夠的重視,沒有嚴格遵守規則的行為習慣。”

但是回頭看看多少年來,孫楊的“無知”難道僅僅只停留在“不完全知曉上述規則的內容以及違反該規則”上?他的“無視”所體現出來的唯我獨尊、桀驁不馴、有恃無恐,也難道只在本次“砸毀監測樣品容器”以“暴力抗檢”中表現出來?

興奮劑檢查是反興奮劑機構為保障體育競技公平和健康的而採取的一種手段,它合規、合法。而這樣的手段就是規矩,就是法則,任何人也不能逾越和挑戰;敢於挑戰它,無視它,否則,傷痕累累的只能是挑戰者。

挑戰規則,必然要付出代價,孫楊但是想到這個了嗎?

孫楊這種無知、無視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嗎?

顯然,答案不是。

這是長期積累的下來的。

身懷絕技,又少年成名,榮譽環繞,風光無限,站在高出卻不避寒冷,忘乎所以,是過分的自信,是超出規範的張揚,是我自高高在上、鶴立雞群之後的你拿我又奈何的傲慢和乖張,以至於桀驁不馴的心理在作祟。

這些可以在他過去成長的歷程上找到痕跡。

在2011年上海世錦賽上,孫楊一戰成名;一年之後,在2012年的倫敦奧運會以及2013年世錦賽上,孫楊又摘金奪銀,被譽為了中國男子游泳界的“菲爾普斯”。時間只有兩年,孫楊便成為了橫空出世的泳壇奇蹟。

但是,到2013年11月3日下午,在杭州,一輛保時捷與一輛公交車發生追尾事故,駕駛人是孫楊,而他竟然沒有駕照,書無證駕駛,被公安交警依法出罰款2000元,並處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與此同時,孫楊的主管單位浙江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又出手,對對孫楊作出“三停”處罰,即停賽、停訓、暫停一切商業活動。幾天後,即11月6日,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也對孫楊開出了“三停”罰單。

少年成名,被榮譽鮮花所包圍、被媒體狂棚、被商界所寵,孫楊忘乎所以,不能自持,無證駕駛,對規矩和法律的尊重和敬畏在哪裡?

砸碎血樣瓶的“暴力抗檢”,這有恃無恐的心理難道不如出一轍嗎?

不能自持還有, 2011年8月,孫楊被拉去參加一個簽約儀式,因為成為某飲料的代言人,孫楊極度不滿,竟而炮轟游泳中心:“最氣憤的是帶我去北京的領導知道一切,卻把我當白痴一樣矇在鼓裡。”孫楊被拉去簽約,就是再怎麼不合理合情,你一個小小年紀的孩子,不去理解事情原本,卻稀裡糊塗又無所顧忌的“氣憤”,哪裡來的底氣?

還有,據多方報道,在2012年12月,孫楊於雲南昆明海埂基地參加冬季集訓在走出游泳館後,孫楊不僅拒絕記者採訪,而他的“隨行人員在路上搶奪記者相機,強行將圖片刪除,並喝斥記者”:“我他×的不想發火,信不信我把相機砸了!”而孫楊怎麼做呢?報道的原話是:“孫楊視而不見。”小小年紀居然便有了“隨行人員”,類似於那些張揚而充滿戾氣的明星們,而且,他如果不默,這些“隨從”敢這麼放肆爆粗口嗎?或者,隨從們的作為就是孫楊指使。

少年孫楊,即如此傲慢,這是健康的成長嗎?

還有,據當時報道,“繼無證駕駛被曝光後,國家游泳隊隊員又爆料,孫楊在國家隊裡幾乎沒有朋友。2010年海外特訓成績提高後,孫楊就完全不把其他隊友放在眼裡,欺負、排擠隊友。”

這就不是以年輕人正常的心理了,更不應該是一個身懷絕技、要成就事業的人所具備的健康心理了。

孫楊那時候是這樣一種心理狀態,必然是年輕人嘛,引導、教育、批評、管教,讓他接受約束,懂得做人做事,健康成長,是必須的。

那麼有人這樣引導、教育、批評了嗎?

當然會有,最重要的是兩個人:首先是他的父母,其次是教練。

那麼,父母做到了嗎?

據報道資料,2012年9月,參加大運會的孫楊在天津工業大學首練,孫楊的母親只將央視記者留下,其他記者全部被趕了出去。而訓練結束,這位母親還在高聲阻止記者的拍照,“甚至拿起了手裡的瓶子砸向記者”:“別拍了!煩死了!討厭死了!”

母親如此傲慢、乖張,能不能對孫楊予以管教,顯而易見。

母親做不到,那麼教練做到了嗎?

還是依據報道,孫楊的教練是朱志根,他帶孫楊超過10年,情同父子。但是結果怎麼樣呢?

2012年奧運會,孫楊大放異彩,立即與教練有了矛盾。為什麼以前沒有矛盾?是因為孫楊籍籍無名,成名之後必然的膨脹嗎?

矛盾還不止於此。

2013年2月,孫楊談戀愛,朱志根批評他會影響訓練,面對撞帶了自己10多年、恩重如山的教練,孫楊的態度不是聽從,而是頂撞。正因如此,浙江體育職業技術學院對孫楊做出處罰:扣發一個月的訓練津貼,並暫停孫楊的一切社會商業活動,包括個人代言。

4月20日,在訓練中,孫楊居然與教練朱志根發生衝突,衝突激烈到什麼程度?竟然驚動了警方。

所以,到了2014年4月,朱志根因身體健康原因,請辭,不再做孫楊教練,由張亞東接管。

有這樣桀驁不馴的弟子,教練怎麼來教他成長?

父母做不到,教練做不到,誰來管教他、引導他?

再沒有。

沒有管教、沒有約束,其自信滿滿、自我膨脹、有恃無恐、捨我其誰、誰拿我怎麼樣的心理,必然瘋狂滋長。那麼,一切激烈的行為,都是一種必然。

從2010年到現在,是將近10年的時間。對於年輕人來說,這無疑是其成長的最重要、最不可輕視的黃金期,唯有好好把握,才能健康成長。但是孫楊在這10年中,顯然沒有得到很好的引導、教育、約束,沒有養成正確而良好的成就事業、待人待物的心態,沒有鑄就不事張揚、低調做人做事,敬畏、尊重一切規矩、法規以及對他人對事的心理,那麼,他的一系列乖張而極端的行為,都在情理之中,我們無需驚詫。

既然CAS國際仲裁法庭已宣佈了禁賽8年的處罰結果,我們所有人都在希望孫楊能夠出面應對,拿出有力的證據,為自己討回公道,繼續在泳壇上展現自己的才華,為游泳事業做出更大的貢獻。

但是,我們要說的是,即使這次申訴成功,力挽狂瀾,討回了公道, 28歲的孫楊,已經不再是懵懂少年,真該好好回視一下自己的過去,好好反思自己,反省自己,審視自己。因為你還要繼續比賽,還要面對泳壇上的一切規則、法規。

即使有一天告別泳壇,還有人生漫長的路要走。如果不去反省、反思,一定還會出現類似的、叫人頭疼而後悔不迭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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