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示2020年度第一批拟享受稳岗返还企业

3 月 6 日起至 3 月 12 日,兰州市公示 2020 年度第一批拟享受稳岗返还企业。

按照兰州市 2020 年度企业稳岗返还应同时符合的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兰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非严重失信企业,非"僵尸企业";

2、2019 年新参保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 12 个月以上,其他企业 2019 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申报稳岗返还当月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总数 30 人(含)以下的中小微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人数不超过上年末参保职工总数的 20%,其他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5.5%。

经审核,符合上述条件的有 69 户企业。公示期间,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请向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8455013。

兰州市公示2020年度第一批拟享受稳岗返还企业

文丨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 王思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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