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復工期間工資待遇如何確定?

月暖彡如梵音


延遲復工房貸、車貸還是要還,雖然進入3月份之後已經有大部分的企業已經復工,但還是有一些因為某些原因還在停工階段。像這些情況工資應該如何支付呢?

這個延遲復工期間主要指的2月份以後的工資,雖然疫情是在1月份爆發的,可是爆發時間正好處於春節假期中,也就是說上班時疫情還沒有爆發,所以1月份工資理應正常支付,要是因此沒有支付的話,實屬不應該。

接下來我們主要說說麻煩的2月以及以後的工資,也就延遲復工期間的工資應該如何計算。

春節延長期間

——工資正常支付,加班按2倍計算

因為疫情原因,國務院辦公廳於1月27日發佈《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由原來的1月31日,臨時延長至2月3日上班。也就是說2月1日和2日屬於春節的延長假期,即休息日假期,工資理應全額支付。要是這兩天加班的話,是需要支付2倍工資的,不過也可以選擇以調休的形式日後補給員工。

至於其他時間嗎?

國務院辦公廳在1月24日出臺的《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中明確指出:

隔離期間,工資照常發

  1. 被隔離導致無法提供勞動,企業應當正常支付工資;

  2. 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3. 勞動合同到期也要順延至隔離期結束。

待崗期間,工資可選擇

  1. 停工停產在第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正常支付;
  2. 超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根據是否提供勞動決定,正常勞動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否則的話應當支付生活費就可以了。

這其中:正常提供勞動可是包括通過網絡、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也就是要正常支付工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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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業單位工資發放

2月13日,人社部發布新消息,確定疫情期間事業單位員工工資的發放問題:

通知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間,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向承擔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任務重、風險程度高的醫療衛生機構核增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不作為績效工資總量基數。

有關單位在內部分配時,要向敢於擔當、勇挑重擔、加班加點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工作人員特別是作出突出成績的人員傾斜。

通知明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此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由其所屬單位按出勤對待。

2普通企業員工工資發放

而對於我們普通企業的員工而言,怎麼發工資,國家也早就有相關的政策:

春節延長假上班怎麼算?

——先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兩倍工資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那麼,如果在春節3天延長假期間上班的話,工資怎麼發呢?

上述意見明確,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也就是說,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延遲復工期間工資怎麼發?

——休息日加班要支付兩倍工資

為了防控疫情,多數省份已經宣佈延遲企業復工,多數是不得早於2月9日(正月十六)24時復工。那麼,延遲復工期間工資怎麼發呢?

對於這個問題,上海人社局表示,延遲復工是出於疫情防控需要,這幾天屬於休息日。對於休息的職工,企業應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對於承擔保障等任務上班的企業職工,應作為休息日加班給予補休或按規定支付兩倍工資。

廣東、福建等地明確,符合規定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企業,在此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工資。其中,企業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不能按期到崗該怎麼辦?

——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

很多人關心,延遲復工結束後,因為受到疫情影響,不能按時返回工作地到崗,怎麼辦?

上述意見明確,對因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或企業不能開工生產的,要指導企業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

如果使用帶薪年休假,那麼工資自然是按照正常提供勞動來計算了。北京人社局指出,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京復工的職工,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待崗期間工資怎麼發?

——超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沒上班發放生活費

如果用完各類休假了,還是無法復工或返崗的,工資怎麼發?

上述意見明確,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各地生活費標準不盡一致。其中,北京規定,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廣東規定,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

在家上班工資怎麼算?

——按照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很多人還關心,在家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上班的工資如何算呢?

居家辦公期間的工資是照發的。北京人社局明確,疫情防控期間,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網絡、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

被隔離了工資怎麼算?

——隔離期照常發工資

如果被隔離了,工資怎麼發呢?

上述意見明確,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要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企業也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意見還明確,在疫情防控期間,要指導企業全面瞭解職工被實施隔離措施或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情況,要求企業不得在此期間解除受相關措施影響不能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

企業困難能否降低工資?

——可以協商調整薪酬

上述意見明確,支持困難企業協商工資待遇。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要引導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幫助企業減輕資金週轉壓力。


一隻會飛的冰淇淋


鑑於這個疫情,對於工資問題,其實國家也出國條例,對公司的一些建議,在疫情期間,給予外置員工和在職員工一些工資的最低發放,但這個得話,只是一部分公司企業會採納。而剩下一些公司則什麼都不理,等疫情過照常上班。但工資卻不會提。所以呢,這類型就要靠個人去溝通協商。個人建議,緩和從盤敲擊。慢慢協商。畢竟你只是打工,沒辦法。(如果覺得有意思,謝謝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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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都是隻有底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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