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外國不應干預香港內部事務

本報香港3月12日電(記者陳穎)美國國務院近日發表“2019年度國別人權報告”,其中涉及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今日就此回應表示,自迴歸祖國以來香港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外國政府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

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香港在2014年至2019年5月間共舉行超過5.4萬次和平公眾集會及遊行,足以證明香港人權受到充分保障。自去年6月至今有超過1400宗示威、遊行和公眾集會舉行,然而不少演變成嚴重暴力事件,例如投擲汽油彈、蓄意破壞及焚燒商鋪等。激進示威者訴諸的暴力程度是香港前所未有的,嚴重威脅人身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安全。

發言人表示,警隊的職責是採取適當的行動,包括使用相應武力止暴制亂,恢復社會秩序。其間有警員遇到嚴重受傷甚至死亡的威脅。有關警察的投訴會按既定機制不偏不倚處理。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正審視去年6月以來一連串大型公眾活動,包括警方採取的相應行動,以釐清相關事實,報告的內容將會公開。

針對報告中批評香港言論自由的內容,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一直堅決維護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的自由,但與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一樣,這些自由並非絕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訂明可在有必要保障包括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時,依法律規定對有關自由作出限制。基本法清楚表明,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任何“港獨”的主張公然違反基本法,直接損害國家主權、國家安全及領土完整。有關的國際人權公約或法庭案例都已清楚指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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