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规矩:石门违规赈酒必惩

立规矩:石门违规赈酒必惩

为破除陈规陋习,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根据省文明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文明办〔2018〕5号)和石门县文明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石文明委〔2017〕1号)精神,决定在全县进一步做好倡导城乡文明赈酒新风工作。

立规矩:石门违规赈酒必惩

工作目

准确把握新时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与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宣传教育、倡议引导、立规明约、监督整治,使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增强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节俭意识和法纪意识,进一步提升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力争实现文明节俭、和谐幸福的社会新风尚。

严禁对象:

严禁石门县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村(居)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内容 :

*按照规定报告操办婚丧事宜,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按纪委相关规定申报、村(居)民向村(居)委员会申报、红白理事会认定,操办婚丧事宜实际情况不得与报告、承诺情况不相符;婚礼宴请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不得超过300人(30桌),不得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和不接受食品安全监管的行为。

* 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不得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品礼金,其他人员收受礼金按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定执行。

* 严禁在操办婚丧事宜过程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摆放气球、拱门等,不得搞封建迷信,违规使用公共财物,造成公共安全隐患。

立规矩:石门违规赈酒必惩

婚事新办:

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

反对:

反对借机敛财,不滥发请柬邀请宾客、不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贺礼,提倡举办集体婚礼、家庭婚礼、旅行婚礼等有纪念意义的婚礼;反对奢侈浪费,控制迎亲车辆、反对低俗闹洞房等行为。

立规矩:石门违规赈酒必惩

丧事简办:

遵守丧葬规定,一般不得超过3天

反对:

反对厚葬薄养,革除丧葬陋习;反对在公共场所(除有关部门指定的专用场所)乱搭灵堂灵棚、乱放哀乐鞭炮、搞封建迷信等扰民行为;反对乱埋乱葬、修活人墓、超标准建墓立碑,提倡遗体火化、节地生态安葬。

立规矩:石门违规赈酒必惩

其他喜庆事宜不办

除婚丧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提倡不办酒席。确需办酒席庆贺的,提倡仅邀请亲戚节俭办聚会,不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贺礼,也不参加他人举办的其他喜庆事宜或赠送贺礼。

反对:

反对把人情与金钱划等号,提倡健康文明的人际交往方式。

举报方式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线索,现将县乡举报电话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举报属实,给予第一个举报人现金奖励200元。依照石文明办〔2018〕3号文件,如发现违反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问题,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县纪委(县监委)、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和各乡镇区、街道、农林场反映。

2018年5月18日

石门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办公室

石门县违规赈酒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委):5322059 (受理对象为党员、公职人员、村居干部)

县文明办:532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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