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中,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你认同这句话吗?为什么?

时光潋滟滴墨盛放1


我更喜欢爱情始于颜值,久于性格。喜欢是表面表象的像颜值、有钱、某些能力很强、身份地位等,爱就比较深入了象性格脾气价值观。


幸运情感心理


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

不问情在梦里,还是掌心,在遇见的一瞬,早已生生地刻疼,镌意生命的魂灵。喜欢,只因喜欢,便已是万水千山,一世一生。心与心的相逢,大抵所有的遇见,最初都是温暖的吧,才会生出后来那么多的不舍与纠痛。一直以为,过不去的,终究,还是远了,一直以为忘不掉的,终究,记不起了。一直以为愈合不了的,终究,不再疼痛了,一直执着等待的人,终究,还是放下了。我想,有些爱,不得不各安天涯。

当初的一眼万年,转身已是海角天涯。任时光流逝,岁月匆匆,出走半生归来,才知此生唯爱不可辜负,而最美好的爱情,便是久处不厌。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浮华红尘,亦梦亦真,风雨飘摇的岁月,多少人走着走着就散了?多少情处着处着就淡了?在那段青涩甜蜜的青春年华,又刻下了多少醉人的回忆?

青涩的年纪,总是相信会有一见钟情,认为有些人遇见就是情缘,喜欢便是爱情。既是爱情,就该是地久天长,海誓山盟。

花雨纷飞,蝶舞翩跹。缘深缘浅,岁月缱绻。以为这段情缘是上天无尽的恩赐与眷怜,殊不知激情过后,情已逝,人已远,寸寸青丝愁华年,点点记忆泪心腼。

唯愿岁月安稳,余生有你相伴

最好的的感情如品一杯怡人的香茶,入口苦涩,细细品味,却又浓淡相宜,清香怡人,唇齿留香,无论经过怎样的洗礼,度过多久的岁月,亦不会彼此厌倦。

一世情缘,一阙暖香,月华如水,明媚此生。久处不厌亦是喜欢着你的喜欢,悲伤着你的悲伤,陪伴着你需要的陪伴,想着、念着、守着、候着,愿与你苦中作乐,真诚相伴。

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万水千山,咫尺天涯,感谢能与你的相见,唯愿岁月安稳,余生有你相伴。


茶余饭后的杂谈


我来回答,我想正正经经的谈谈我的观点。我觉得这句话是有道理的,我比较认同,因为喜欢是表面感官上、或是谈吐风格上的一种欣赏,没有过程,它比较浅,不深入,所以是乍见之欢;而爱则是喜欢的一种延伸,延伸到了内在、延伸到了了解、直到渐渐的两心融合,它有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人是越来越坚定的,这种坚定来自一种时间的缠绕,久了,什么都好,这就是爱了。

其实以前我也分不出喜欢与爱之间的区别,后来认识了一个男孩,他喜欢一个人,

我说:喜欢那就大胆去爱吧,干嘛还犹犹豫豫踌躇不前,

男孩说:他是喜欢那个人,不是爱那个人,

我说:这不是一个意思么,

男孩说:那可不一样,喜欢是喜欢、爱是爱,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丝毫没有爱的那种感觉,你明白么?就是无法再深入下去的那种,我喜欢和她聊天、喜欢和她一起说笑,仅此而已,那种感觉就像朋友,这怎么爱的起来呢。

就是通过这件事,我才把“喜欢”和“爱”这两种模棱两可的概念给区分开来,原来喜欢只是表面功夫,爱则是打破疆界的一种情感投入。不过现在还有很多人分不清爱和喜欢的区别,总听有人说,“他爱和我在一起,他喜欢我,我要和他结婚”,或者当看到对方喜欢和自己在一起时就自我认为这是爱,而一旦表白遭到拒绝就会说对方是骗子,其实他哪里是骗你,他只是喜欢你而不是爱你,是你自己误会了。

再比如相亲,回来后家里人问怎么样?,答“还可以“,那难道还可以以及表面上的喜欢就能促成一段婚姻了么?答案肯定不是这样,结果再见两次不见了,因为他不爱,说当朋友可以。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爱是由刚开始的喜欢转变而来的,没听说过两个不对眼的人直接就开爱了,这毫无道理而且荒唐至极;只有两个人通过相互喜欢,然后在接触的过程中渐渐认同对方,渐渐的两颗心靠近、靠近、再靠近,于是爱就生成了。爱是一种离不开彼此的情感交汇,而喜欢只是它的垫脚石,而爱一旦生成,那就“你真好”“你真好”,哪哪都好,怎么看都顺眼,怎么处都不会厌烦。

我的回答完了,希望你也能认同我的观点。


喜欢养花的男人


不完全认同,虽然听起来挺像那么一回事的,但终究是诗化的表达。

乍见之欢,初初见面就感到愉快。换一个相近的词,“喜欢是一见钟情,爱是久处不厌”。乍见与久处是时间概念,乍见之欢是喜欢,那二见,三见之后不喜欢了,这喜欢还算是喜欢吗?短暂的甚至是一瞬间的喜欢,确实也是喜欢,可这样的喜欢多少是有点残酷的。

爱是久处不厌。不厌,1.也许是因为对彼此还有浓烈的感情。2.也可能两人相处比较舒坦,没有矛盾但情淡如水。3.也有可能只是一种习惯的存在,不厌也有可能不爱,无爱到麻木状态也就无厌了,两人犹如行尸走肉。

还有,久处而厌了的,那厌之前的爱就不是爱了吗?显然也是爱啊。这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啊。人会变,爱也会变。喜欢可以是短暂的,爱也可以是短暂的。喜欢可以是久处不厌,爱也可以久处不厌。

放在言情小说的语境里,“乍见之欢,久处不厌”这句话还挺浪漫的。





宅叔仁厚


有句话叫爱屋及乌!但是后面的还有很长的日子呢…悲欢离合都是人生! 感情中还要学会包容对方的缺点。懂得谦让和理解....



Mr青ing


我是很赞同这句话,在感情中,男女都是感性的高级动物,爱是相处久了,情根深种,简单而朴素的长久陪伴,即使经过岁月蹉跎仍长相厮守!世间有一种情,让人始终猜不透,看不透,想不透。它可以左右你的情绪,让你时而开心,时而忧愁,时而烦恼,时而愤怒。在夫妻生活中为什么小别胜新婚,日久见真情

这种爱是人一生之中,最难能可贵的东西。人喜欢的东西都是视触觉上的感受,所以第一印象很重要。但相爱在感情中是要付出的,只要付出就懂得珍惜了。





天天好学


你好,我是心聆屋,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以下为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出自

“乍见之欢”出自陈继儒《小窗幽记》,原文是:“使人有面前之誉,不若使人无背后之毁;使人有乍交之欢,不若使人无久处之厌。”意思是:要他人当面赞誉自己,倒不如要他人不要在背后毁谤自己。令对方对自己产生初交的欢喜,倒不如相交久了而不会令对方产生厌恶感。

王永彬点评

人多是虚伪客套的,要让他人当面赞美自己并不困难,而要他人背后不批评自己,却不是容易的事。即使有不对的地方,由于碍于情面,或是利害关系,鲜有愿意撕破脸,当面指摘对方的。在背后就不同了,要他人不骂自己,除非自己不犯错,没有可被人评议之处才能勉强做到。因此,面前之誉并不表示自己做人成功,背后之誉才算成功。背后之誉远不算完美,背后无毁更为难得。

人初相识总是充满着一份好奇感和新鲜感,因彼此的契合而欢喜,然而这时的交往就个人而言,不过是冰山尖端的互望而已。人在初见面时不会把自己的缺点暴露出来,见到的往往只是好的一面,因此,第一印象远较平日来得完美。但是,日久见人性,一旦新鲜感消失,最初的亲切感也会因为缺点的增加和距离的拉长而改变。

事实上,最初的亲近和欢欣经常只是幻像,必然会遭到破灭。交往长久后的亲切才是真正的亲切,因为那时整个缺点都已被了解和接受,而能以完整的人格交往,此时的欢喜才是真正的欢喜。“使人有乍交之欢,不若使人无久处之厌。”一方面要我们不要在初见时掩藏自己,只以好面目与人交往,这样才不会有日后感到不实的厌恶感。

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

现代人将《小窗幽记》的原文与感情相结合,派生出“感情中,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一说法。“乍见之欢”“经久不厌“确是喜欢与爱的两种状态的体现。对于这种说法,我个人表示认同。

  • 喜欢

两个人当初在一起的原因就是喜欢彼此,觉得自己与他(她)在一起很快乐、很舒服、很安逸。这种喜欢是表面、浅显的。你或许因为他(她)长相帅气(美丽)而喜欢;你或许因为他(她)会唱歌、跳舞,认为他(她)有才华而喜欢;你或许因为他(她)善解人意、温柔而喜欢,但你肯定不会因为他(她)袜子”香“而喜欢。你现在看到的、了解到的他(她)只是冰山一角,你只是看到了那个她(他)想让你看到的那个她(他),你并不知道另一半真实生活中的模样。可以说,你是通过”有色眼镜“看到的她(他)。这时的你们,开心、快乐、无忧无虑。

随着两个人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对彼此之间的了解也更加深入,更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全方位多角度的了解双方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当你知道男朋友的袜子有多”香“时;当你知道你的男朋友上完厕所不冲马桶时;当你知道你的男朋友吃饭时喜欢发出声音时;当你知道你的男朋友睡觉喜欢打呼噜时;当你知道你的男朋友把脏内裤反过来穿时;当你知道男朋友可以什么都不做打一天游戏时,你忍受得了这样的他么?你问你自己,你还能像以前一样觉得他是你命里的白马王子么?

当你知道女朋友可以一星期不洗头发时;当你知道女朋友可以连续几天都不刷牙时;当你知道女朋友喜欢买买买时;当你看到女朋友的素颜时;当你看到女朋友疯疯癫癫的样子时;当你看到女朋友抱着手机喊欧巴时,你忍受的料这样的她么?你问你自己,你还能像以前一样把她宠成你心里的小公主么?

如果一对情侣在知晓了他们彼此最自然、最狼狈的样子后,还能够像恋爱初期那样你侬我侬,甜甜蜜蜜,不讨厌对方,那这就是爱了。

有人说”喜欢是放肆,但爱就是克制“,希望你能够遇到那个让你克制自己的人。

我是心聆屋,如果你对我的回答感兴趣或有其他问题,欢迎评论+关注,更多原创美文等你来解锁~

备注: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心聆屋


喜欢是乍见喜欢,爱是就看不厌

《微微一笑很倾城》中肖奈曾对贝微微说:“如果早知今日,我一定会对你一见钟情。”正是最好的解释,乍见喜欢——欢喜的是皮囊,或是某个微小的细节,是在不了解实质时的表象。正如肖奈乍见欢喜贝微微打游戏时的手很美,那也只是一瞬,然后转身离去,而真正的爱是什么?是“你出墙一寸,我挪墙一寸”的深情,是“我的女孩儿,为什么不信任”的相信,是“不巧,我在等你”的双向付出,而不是乍见时的瞬间欢喜。

“始于颜值,忠于人品。”不正是给我们最好的警示吗?年少时最喜欢一见钟情的浪漫,肆意且快活,就如吕子乔一般从不彩排的人生。而在真的定心后,才发现久伴后的不离不弃有多难得?

喜欢只是一瞬,如白驹过隙、柳絮随风,偶会留下痕迹却容易忘记,而爱是磐石蒲苇,比翼双飞,如丝如缕般稀碎,却扯着筋骨,一旦撤离,便有带着骨血的疼痛。

而最美的爱便是一起慢慢变老,在你我都知对方不完美时的不离不弃,所谓伊人,便愿执子之手,共一世情丝,与子偕老,吻一世情深的执念



曲径待归人


同意喜欢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的观点。

喜欢是一时的悸动,喜欢是刹那的感觉,而爱是深情的陪伴,是深入到骨子里的,会更持久。真爱一个人,会久处不厌。喜欢是占有现在,爱是计划将来。比如喜欢的两个人会一起滚床单,但却未必考虑将来生活在一起;而爱一定是想和对方一生一世在一起的。喜欢是放肆,而爱是克制。喜欢一朵花,你会摘下它,而爱一朵花,你会看着它成长,静静欣赏。喜欢是动心,爱是心动。喜欢是占有,爱是付出。占有后,喜欢是东西坏了换新的,爱是东西坏了去修。

你可能会喜欢很多人,但爱,却只能给一个人。




圈o


一见钟情是乍见之欢,而喜欢是再见有感。爱不是久处不厌,而是倍感幸福。

乍见之欢而一见钟情

第一次见面带来的欢喜,大概就是一件钟情的那种感觉。这种感觉不一定是喜欢,也可能是相见恨晚。

一个微笑可以带来欢喜,同样一个相同价值观的观点,也可以带来欢喜,但是还达不到喜欢的程度,大概也就是比陌生人好一些。

喜欢是多次见面依旧好感满满

当你多次遇到同一个人,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无论带来好的或者坏的体验,依旧还是具有很大的好感,那就是喜欢了。

爱不是久处不厌,而是倍感幸福

久处不厌,只是代表不会厌倦,不一定会带来幸福感。两个人的生活平平淡淡,但是却没有任何期待和惊喜,即便不会厌恶,也不一定有幸福感。

例如,住在你隔壁家的邻居,你们经常见面,打招呼,聊些家长里短,谈不上厌,也说不上爱,仅此而已。

写一句情话,一段感言,一篇文章,与你共勉。我是书札,如果喜欢的话,欢迎点赞、关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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