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持有人民法院調查令有關單位不配合怎麼辦?

只是很孤單2661578


如果持調查令還被拒絕提供證據,一般律師都會留下證據,證明對方不配合。然後回去找簽發調查令的法官,告知詳細的情況。然後這件事就成了法院和對方的事了,法院自然會想辦法解決的。比如下面這個新聞,就是不配合被罰款的:


雖然調查令的合法性現在各方都在吵,但總的來說,調查令只要簽發了,代表的就是法院。因此對方不是不配合律師,而是不配合法院。法院不論如何都會想辦法取到證據。


素椒雜講


有關單位不配合,這是律師調查取證經常遇到的困境。

以福建省為例,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出臺了《關於民事執行調查令的規定(試行)》。根據規定來看,律師調查令可以調查的內容很多,可以調查被執行人的基本主體信息,財產的現狀及其變動或者交易明細情況,以及其他規定的情況。

從規定來看,調查令的作用應當是相當的大,並且也規定了對拒不皮惡化的處理情況。根據規定,人民法院根據情節輕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等的規定進行處理。有協助調查義務的單位及公職人員拒不協助調查的,人民法院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提出予以紀律處分的司法建議。

《民事訴訟法》第115條規定對於妨害訴訟或執行的行為,可以進行罰款或司法拘留。但是當發生拒不配合的情況,有的法院並未能夠嚴格根據規定進行罰款,拘留,甚至是向監察機關提出司法建議。所以還是希望法院能夠嚴格落實規定,對於拒不配合的單位採取措施,保障律師執業,維護法律權威。


葉律師


這種問題非常常見,舉例律師持人民法院的調查令到某銀行去調查對方當事人的賬戶流水信息的時候一般都會遭到拒絕。當然對方也不會當面直接跟你發生衝突,他們拒絕配合的理由是調證必須由法院兩名工作人員持工作證件及調查令,令他們才會配合,而對於律師的調證申請概不接待。面對這種問題很好辦,讓對方留下姓名聯繫方式,然後離開即可。將上述情況直接向出具調查令的法官進行陳述,讓法官去解決後續的調查取證工作即可。一般會有兩個結果,對方會主動聯繫你,讓你去調取證據。第二,法官親自去調取相關證據,然後通知雙方到法院進行質證。以上的回答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你的點贊關注是我繼續回答的最大動力,謝謝!


雲南唐宏林律師


律師持有法院“調查令”,相關單位不予積極配合是相當無奈的事。

相關單位可以以各種推諉的方法,令律師無勞而返;“調查令”是法院開的,但律師自身的身份並不是法院的工作人員。

律師碰到此類情況,只能回饋法院處理解決。

若法院法官持“調查令”,相關方面可以配合而故意不予配合的話,將會受到相應誡罰。


順順順然


人民法院會對其進行處罰,一般以罰款的方式進行。親身經歷,到銀行調取轉賬明細,銀行死活不給調,非要求法院去。沒辦法,只能如實把情況反饋給出具調查令的法院。然後法院對該行作出罰款200000元的處罰決定書。很解氣。


李翔宇律師


不配合,只有向法官報告,接下來有兩種情形,一、法官願意幫助你,法官會聯絡對方,二、法官不願意幫助你,就不理你了. 這個時候,你就要記錄在案,到時二審和投訴時就可拿出來用.


WARHEAD


這簡單,注意收集對方不配合的證據,然後向法官彙報,確實屬於律師可以收集但對方拒不配合的,法官會依法予以處罰,並強制對方配合;如果屬於律師不宜知曉的,比如涉及國家秘密和軍事秘密之類的,最好是由法官去調取證據。


李江林律師


不配合 如實向法院彙報情況,法院可以對其處罰,罰款或者嚴重的對其負責人處以司法拘留,同時向其上級單位發司法建議。


律動江湖


律師持有調查令代表的國家行政機關去處理事情 當事單位必須積極配合 否則法院可以直接開具罰單


行政副中心


這個,老夫崇拜包青天、寇準、狄仁傑等那是辦案人的責任。不需要人民養閒人。社會要進步不該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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