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兩人不見,離了婚的夫妻,回過頭的朋友,什麼意思?如何解讀?

好運相伴50051760


離婚的夫妻,有一種不見面的原因是彼此傷的太深,不見或者少見對二人的新生活都是助力,忘記才是美好的開始。

第二種就是二人還藕斷絲連,彼此之間感覺分開是痛,在一起是恨和無休止的爭吵。這種情況是不能見面的,在二個人都沒徹底冷靜,沒想好這段感情怎麼處理之前不要見面。

朋友之間需要忠誠,沒有忠誠可言的朋友見面無益,還是不見的好。


閒人老甘


人生有兩不見:離了婚的夫妻,回過頭的朋友。

對於人生裡的這兩種情況,為什麼都不能相見呢?親,你先彆著急,耐心靜聽我慢慢地講給你聽。

一、離了婚的夫妻不能再見

夫妻一旦離了婚,結婚證這副合法的手銬子也隨之消失,男是男,女是女,毫無關係,兩不相欠。可現實裡,總有不少離了婚的夫妻偷偷地或者打著看孩子的藉口相見。其實,這種情況很不好。

  1. 再見的話,勢必會勾起往事,舊情復燃。這個時候,雙方都只會去想念各自的好,不再指責數落各自的壞毛病臭脾性了。久而久之,很有可能會萌生再度複合的想法。可當真的再續前緣的時候,果真能過好嗎?事實上,能過好的比率太低。雙方要想過好,首先須悔過改新。起碼的一點,各自早已養成了幾十年的脾性習慣,能改好,改徹底嗎?所以,不少再度複合的,不照樣重蹈覆轍,再次含恨加仇地分了手。

  2. 再見的話,有的竟然同床共枕。這點法律雖然管不了,但要備受道德譴責,民眾輿論的。要是有孩子的話,還會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

回過頭的朋友不能再見

什麼是回過頭的朋友?簡單說,就是本是親密無間的朋友,忽地因一件或幾件事鬧了矛盾,出了爭執,互不理睬,互不來往,友情一刀兩斷,可不知怎地,一方竟又回心轉意地想和另一方重歸言好。

這樣的朋友,貴賤不能再見!

  1. 危難之時顯真情,芝麻之事現人心。這樣的人回頭,肯定是有目的和企圖的,肯定會有求於你,絕非真心實意。一旦遇事,肯定會再度拜拜,因為,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2. 朋友一旦分手,各自會恩斷義絕,會將對方從自己的生活裡刪除。若再回頭,肯定很難再交往,情義也永遠不如以前真摯深厚,因為各自心裡都存有怨言記恨。

綜上所述,離了婚的夫妻和回過頭的朋友,各自在心裡默默為對方祝福祈禱,要遠遠勝過相見。


手寫我心


離了婚夫妻,散了的朋友,都曾經是我們重要的人。愛之深恨之切。

你見還不見我有以下的看法:

先說夫妻離婚。那些矛盾無法在婚姻持續期間調和的離婚,夫妻都是把自己傷得遍體鱗傷:有的無法忍受家暴;有的家如冰窖,沒有半點兒溫暖,這些情況見一次就把不好的不美好的回憶重溫一次,見一次就像揭一次傷疤,疼啊。所以還是不見的好。

有的夫妻任性、意氣用事,特別是一些年輕的小夫妻,不知道怎樣經營自己的婚姻:有的只是一句話、一個動作不合適不將就,立馬離婚。雙方冷靜下來,後悔離婚過於草率。如果還能回頭的話,見面也無妨。

再說回不了頭的朋友。既然說回不了頭,說明在你心中他已經不值得你再付出。不見也罷。

離了婚的夫妻,回不了頭的朋友。見與不見,都看我們自己能不能承受。



雲裳談心


我的好朋友紅彩與丈夫何棟結婚二十一年,生育一子。

期間何棟升了四次官,從中專畢業文憑繼續函授讀書至大專,又讀至本科。何棟全身心投入事業發展,個人發展。都說成功的男人,背後都有一個好女人。

紅彩就是一個好女人,婚姻二十一年,除了工作,就是相夫教子。為了支持丈夫的發展,自己承擔孝順公婆,接送孩子讀幼兒園、小學,接送孩子每天去游泳隊、讀各種興趣班。孩子病了,公婆病了,都是紅彩自己帶去醫院看,守著打吊針。紅彩自己病了,仍然要繼續買菜、做飯、做家務、接送孩子等等。

紅彩的心不在工作上,只是一般般的上班,下班就跑,家裡那麼多事等著她。

紅彩二十一年,沒有繼續函授讀文憑,沒有考職稱,四十歲仍然是初級職稱。與紅彩同年畢業的同學、同事,後來都考得了中級職稱、副高職稱,都繼續函授讀了大專、本科文憑,有些都做了副科長、科長等。

每每談論到同學、同事的發展,紅彩自己倒是淡淡的,何棟每次都信誓旦旦的承諾:“你帶好孩子,放心,槽糠之妻不可棄!”。

在紅彩四十歲那年,何棟有一個月不回家住了,紅彩以為何棟工作忙,肯定是在單位睡沙發,沒有多想。

一個月後,何棟回家來,開口就說:“我們離婚吧!我在外面與一個女人住了一個月了!”,紅彩當時就淚奔,如驚天炸雷,幾十年從來沒有做過這方面的思想準備。可是不管紅彩如何挽回,男人有了外心,九頭牛都拉不回。最終,其實也就是一個月後,何棟沒給紅彩太多時間,就逼著紅彩簽了離婚協議書,去辦了離婚手續,沒有經過法院。

為什麼紅彩那麼快答應去辦離婚手續呢?其實那離婚協議書是何棟寫的,對於紅彩和孩子來說,屬於不平等條約。

因為那一個月,紅彩哭得肝腸寸斷,哭到茶飯不下,哭到突然瘦去差不多三十斤,哭到夜不能寐,哭到心臟痛……

紅彩突然頓悟了,她盡力挽回過了,雖然沒有成功,但是她盡力了,看到何棟連孩子都不管不顧的,她自己的身體被折磨得快死去……她和孩子的路還要繼續走下去,她不能倒,現在不離婚,想到何棟與那個女人……紅彩就傷心,唯有離婚,只要離婚了,何棟跟一萬個女人都不關紅彩的事了,就不會傷心了,這樣才能從陰霾中走出來,以後的路,才能繼續走下去……

離婚完,紅彩走出辦理離婚的大廳,突然覺得天非常高,非常藍,心曠神怡,鳳凰涅槃,浴火重生,重頭再來!

離婚後,紅彩與孩子相依為命,孩子也大了,獨立能力很強,紅彩安排好孩子的學習和生活後,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五年後做到科長。

離婚後,何棟幾次想吃著碗裡的望著鍋裡的,紅彩都沒給機會,紅彩甚至拉黑何棟的微信、QQ,電話也不接,如果為了商量孩子的事,紅彩也只是簡短的發個短信,一年回短信不會超過十二條,更加不會去與何棟見面。

離婚時,紅彩對何棟說:“孩子十八歲前,我會為了孩子的事回你一點短信,其他的聯繫方式都免了,等到孩子滿十八歲,成年了,你直接找孩子談。我今生與你,生,離了。以後你的三個地方,我都不會到場了,一是你生病住院的病房,二是你死亡的遺體告別儀式廳,三是你的墳墓!”。

十多年過去了,紅彩真是這樣做的。偶爾有人問起孩子爸爸的事情,紅彩都能淡淡的無波無瀾的說出來,就像說路人甲的事。


靈斌福博兆


應該說人生中有兩種人不見:離了婚的夫妻和回過頭的朋友。但這也不是絕對的。

離了婚的夫妻不再相見,但不絕對

夫妻離婚,多半是因為彼此之間有矛盾,不能繼續在一起生活。各自奔自己的前程,不再相見的不在少數。但是如果兩個人有共同的孩子,即便離婚也做不到此生不再相見。雖然離婚的夫妻之間不再有感情牽絆,但是孩子仍然是你們共同的結晶。

關於孩子的撫養、教育、成長等方方面面,都會涉及父母雙方,不論意見統一還是有分歧,都會涉及到彼此還會有接觸,這是改變不了的事實。

回過頭的朋友不得相見

原本親密無間的朋友,因為一些事情鬧出了矛盾,發生了爭執,彼此形同陌路。

雖然心裡可能還會留戀以前交好的時候的點點滴滴,但是往事不堪回首。朋友翻了臉,一般都會老死不相往來。

結語

其實不論是離了婚的夫妻,還是鬧掰了的朋友,既然已經沒有感情,相不相見已經沒有什麼意義。朋友靠的是真心,夫妻之間也一樣。不能以誠相待,離開也是好的選擇。


風起青萍之末three


離了婚的夫妻的確是不能見的。因為你把青春和所有的愛都給了對方,而對方卻毫不在意,很不珍惜,不念一點情份,毫無顧及地拋棄你。這種無情無義狼心狗肺的人渣,還見他(她)作什?就是見了也沒什麼好事兒。只有那些不懂事理沒有腦子的人才會去見!

回過頭的朋友就更不能見了。什麼是回過頭的朋友?就是以前把你當朋友,後來又不把你當朋友的人。現在看到你有用了,就是看你有權了或者有錢了,想見你。那能見嗎?絕對不能見。不是借錢就是找你辦事兒,說不定又用什麼花花腸子算計你呢!常言說"好馬不吃回頭草”,我看用在這兒也合適,前面沒草吃了,回過頭來再把你這"草″吃了!

所以說這兩種人都不能見,見了就會後誨,見了就要偷黴!


天真無邪走向幽默


人生有兩人不見,即離了婚的夫妻和回過頭的朋友不見,避而遠之,不理不睬。這是一種社會偏見,封建習俗,夜郎自大,孤傲清高,不可取。世上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何況還有“一日夫妻百日恩”,“浪子回頭金不換”的美好說教。再說,古往今來人們崇尚“和為貴”,信仰“得人心者得天下”。古之聖賢力推不殺使者,優待俘虜,教化、重用投誠官兵,取其之長,為我所用。曾經的夫妻,昔日的益友就反目成仇,不可見……這樣的氣度,這樣心境,這等為人,這等擔當只能是匹夫之勇,永遠不可能有真心朋友,一輩子成不了好夫妻,成不了大器,最終只能是生話中的孤傲單身,政壇上的一個孤家寡人,如此而已。


源哥8899


人生兩不相見,離了婚的夫妻,回過頭的朋友!

這樣的經歷,猜想,好多人都有吧!

個人覺得:既然選擇離婚,應該是水火不容,互不相欠,對對方也許到了心如死灰的地步吧?

所以,離婚後說還能做朋友的,我甚是不解?

但凡還有一丁點情感,但凡還能聊天,那應該還可以互相捋捋,互相找找彼此的不足吧,也就是:既然能包容到把對方做朋友,又為啥不能做夫妻呢?

只能說,所謂離婚後還是朋友的朋友們,那應該是忽悠自己的一個美麗的謊言吧?

志不同而不相謀……我確實做不到,也不相信朋友們能在離婚後還互訴衷腸?大不了能做到表面的和氣,能在見面後或者聊天時有一種鎮定自若的表象罷了!

作為朋友也是,也是如此:朋友,是經過很多靈魂交流的,在最困難時能助你一把的,在你最需要幫助的時候能出現的人,那就叫朋友吧!

朋友和夫妻一樣,不計得失,不計較彼此!能志同道合!如果不是,那便不是朋友!

回過頭的朋友已不是朋友了,也許就算是個熟人吧!

既然在回頭,當初應該是丟棄了朋友這個稱呼,既然在丟棄,也是違背了自己的一些原則和底線吧?

所以,離過婚的夫妻和回過頭的朋友,彼此都兩不相見,應該是人們的做人常態!



靜香馳


我認為離婚不見最好,朋友他回頭來見,分情況而論。輕者,我們不把他當仇人就好重者,就不見了。

離婚,他都不在乎你而拋棄你,走向了另一個方向,也就是兩個不相干的人了,見他有何意思,難道讓自己見著他又想起過去的點點滴滴,讓自己的心在痛一次,說不準你離婚的那位(不知你是男還是女,暫時就這樣稱呼對方吧),是一個沒有口德的人,還會損你兩句,萬一你離婚那位的現任又在,講理的還好,不講理的說你兩句刻薄的話,你說這樣難受不難受。

這樣堵心的事,咱們就別去做了,所以,不見為好。萬一你們有小孩,現在通訊如此發達,有事手機上說,而且要簡單、明瞭,不要給雙方造成藕斷絲連的感覺,斷清楚了,你才能進入下一場婚姻。你說是不是。

回過頭的朋友,就是說他曾經因為某個人或某件事傷害過你,讓你們失去了朋友之間的情誼,現在他又回來想恢復你們的朋友關係。我自己認為,朋友雖然可貴,但像他這樣的朋友就不要深交了,既然是能夠傷害到你的朋友,肯定感情是很深的,要是放不下,就把他當一個認識的熟人好了。

要是他的傷害超過了你的底線,造成了對你極大的傷害,就最好別見了。這種人沒有原則性,會給你帶來二次傷害。

我們都不是自虐狂,何必自己去找到䖉。我們要學會善待自己,放下過去,一切向前看,前面更美好。


何陳楊


這種說法有些過激。夫妻之間離婚後不見面是正常的,尤其單方或雙方都有了家庭時。不得已需要見面時也不必刻意迴避,扭捏之態倒顯得自己不大方。有些夫妻離婚後還成了朋友呢。回過頭的朋友不知道是什麼性質的朋友?曾經背叛過自己、和自己有過嫌隙的朋友?這種朋友絕交就是了。有朝一日狹路相逢,沒什麼大不了,畢竟是ta對不起你,你有什麼好怕見ta的?當然如果你是那個背叛者,那就另當別論了。其實,對朋友的要求不要太高,真朋友很難交到的,多數時,朋友就是被某些人拿來欺騙、背叛、利用的,認識到這些,你就不會對某些‘’朋友‘’失望,因為這是ta們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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