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真是世界公认的法医鼻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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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1186年—1249年),南宋人,中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其所著的《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

比意大利人佛图纳图.菲得利写成于1602年的同类著作要早350多年。

作为一名法医,有幸拜读过这部作品。虽然这部巨著,受时代科学水平限制,存在一些错误,有些地方还有一些迷信思想的束缚,然而瑕不掩瑜,总的来说,这部著作仍是一部符合科学、探究、思辨精神的杰出著作,对世界各国法医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好多经验之谈,现在实际工作中仍有

宋慈也因此被西方人称作“法医学之父”,当之无愧的世界法医学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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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大宋提刑官》里塑造了一位善于从蛛丝马迹中寻找案情突破口的忠直提刑官,那就是宋慈,他对待每一具可以找出凶手的尸体,严谨而认真,破解了很多疑难案件,他还书写了一部《洗冤录》,这部书被誉为法医界的鼻祖。

《洗冤录》奠定了他在法医界的地位

虽然《洗冤录》作于南宋,但这部书是宋慈经过无数次经验整理而成的,他凭借勘测犯罪现场的实战,平反冤案无数,“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情,初情莫重于检验”。他在《洗冤录》中如此说道,他坚持一个案子多次审理,同时也重视现场的勘验。

全书被分为四卷,从生理、药理、诊断、治疗、预防、急救、检验等方面进行论述,有很多内容被沿用至今,对现代法医事业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譬如在骨折时用夹板固定伤断部位,包扎创伤用活剥鸡皮作绷带,它富于弹性。这些都是宋慈根据现场得来的经验,同时对于缢死之人的抢救方面的介绍,近乎现代的人工呼吸,在南宋时期,宋慈就已经开创了这个先河。

在毒物学方面他认为:“土坑漏火气而臭秽者,人受熏蒸,不觉自毙,而尸软无损……”,这个用于毒气中毒的描写,很接近现代的一氧化碳煤气泄露,致人死亡的事件。

《洗冤集录》中,有一些检验方法虽属于验范畴,但却与现代科学相吻合,令人惊叹。如用明油伞检验尸骨伤痕,就是一例:“验尸并骨伤损处,痕迹未现,用糟(酒糟)、醋泼罨尸首,于露天以新油绢或明油雨伞复欲见处,迎日隔伞看,痕即现。若阴雨,以热炭隔照。此良法也”。将红油伞遮尸骨验,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纹路,微荫;骨断处,其拉续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无血荫,纵有损折,乃死后痕。

这些看起来神神秘秘的检验方法,其实在现代并不神秘,就是运用了光学原理,但是在生产力与科技并不发达的古代,宋慈能提出这些先进的经验,也是值得夸赞的。

他严谨认真,视人命为天,坚守了提刑官的职责

宋慈一直认为,人命关天,除了对尸体、伤痕及现场进行认真仔细的勘验,检验官要重视对现场周围以及相关人员的调查和访问,只有把各方因素综合思量之后,方能获取正确而有效的证据,以使得自己的检验结果得到印证,探明案件真相。

宋慈在这方面可以说极其严谨,他认为要成为一个合格、出色的检验官,有两个条件:一为尸、伤等检验的技术,二为综合素质的考量,且后者更为要紧。他的这些理论在现代依然是法医界的宝典,宋慈能在南宋时期就提出这种观点,可见其为人的正直严谨。

宋慈“博采近世所传诸书”,“会儿粹之,厘而正之”,加上多年实践经验,“增以己见”,终写成《洗冤集录》。他四任提点刑狱司,以身作则,慎重狱事,正如其所言,他真正做到了“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宋慈提出了一个合格法官的普世标准—洗冤泽物!

宋慈做提刑官之时,严肃谨慎,宋慈在二十多年的仕宦生涯中,为官清廉,生活朴实,一生无其他嗜好,晚年更加谦虚谨慎,爱惜人才,虽是后生晚辈,凡有一技之长,皆提拔引荐。因为他的谨慎认真,使得很多冤案在他的手中得以洗雪,说他是法医界的鼻祖,完全没有错,在中国漫漫历史长河中,宋慈是一颗璀璨的明星,他注定名垂青史。


逆风解语


宋慈是我国法医学先驱,他抽丝剥茧,断案释疑,他写的《洗冤集录》,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宋慈也因此被界内公认为法医鼻祖。

宋慈(1186-1249),字惠父,汉族,出生于建阳(今属福建南平地区),南宋人。世界法医学鼻祖。所著《洗冤集录》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专著,在中国元、明、清三朝是刑、法官必读之书,宋慈的学说在上几个世纪陆续被来华的外国人翻译成朝、日、法、英、荷、德、俄等国文字,传播于海外,它比意大利人佛图纳图·菲得利写成于公元1602年的同类著作要早350多年。

公元1247年编辑出版的5卷本《洗冤集录序》,他在序言中写道:“贤士大夫或有得于见闻及亲所历涉出于此集之外者,切望片纸录赐,以广未备,慈拜禀。”就是说此书出版后,贤士大夫看了,如果有宝贵知识是这本书里没有的,请写下来赐给我,以便将来补充进去,宋慈拜谢!(现存最早的版本为元代刻本,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善本书室。)


历史知识传播者


导语:我国对于法医学的研究,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礼记·月令》内就有瞻伤、察伤、视折、审断的记载,到了战国时期,法医检伤已作出了明确分工。宋代时期,则出现了我国第一部有系统的法医学专著《洗冤集录》,其作者宋慈也被誉为古代第 一名法医学家,“世界法医学奠基人”。

宋慈生平行历略述

宋慈(1186-1249年)字惠父,福建建阳童游里人,其先自“唐文真公传四世,由邢,迁陆,又三世孙世卿,丞建阳,卒官下,遂为邑人,曾大父安氏,大父讳华”其父名巩,字宜卿,官至广州节度推官。由此可知宋慈出身于一个官宦世象。

  • 宋宁宗开禧元年(1205年),宋慈时年二十岁,入临安太学读书,以“博证览,善词令”而深受主持太学的著名理学家真德秀(1178-1235年)的器重。
  • 宋宁宗嘉定十年(1217年)宋慈考取乙科进士,授浙江鄞县尉官,后因父丧而未赴任;
  • 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宋慈出任江西信丰县主薄,掌管典颁文书等事务。自始正式踏上了仕宦生涯。

在宋慈为官期间,朝纲松懈,吏治腐败,弊端丛集,但宋慈却深深懂得民为邦本的道理,为官清廉,体恤民情,常以兴利除弊为己任

。如:绍定四年(1232年),宋慈转任福建长汀知县,任县令期间,平抑盐价,安定民生,又“招捕使陈韡檄同监军李革平汀寇”,由是境内大治;嘉熙二年(1238年)调南剑州通判。时值荒年,饥谨荐臻,米价暴涨,当地豪强贪官趁天灾囤积居奇,宋慈到任后,实施:“粜案法”,分“人户为五等”,又乞免半租,使灾民得以渡过荒年。

嘉熙三年(1239年)改任广东刑法官,提点刑狱

。在这以前广东官吏多不守法,导致“有留狱数年未详覆者,的情况出现,宋慈到任后,深人察访调查,清理了一大批冤案。错案,悬案,并审理了二百多名死囚,其中被陷害和冤枉的,则为他们平反昭雪。对于一些贪赃枉法的官吏,则加以严厉惩处。嘉熙四年(1240年)迁任江西提点刑狱兼赣州知县,淳佑元年(1241年)知常州军事,七年(1247年)任直秘阁提点湖南刑狱,此时,宋慈已是62岁的老者。这八年中,宋慈四任法官。事必躬亲,对狱事严肃认真,听讼清明,雪冤除暴。但由于工作和著书操劳过度,宋慈的身体日益衰弱,于淳祜九年(1294年)出任经略安抚使,病逝于广州,时年64岁。

然而,宋慈目睹当时的刑狱官或为初任,或为武官,不仅对法医知识甚为缺乏,且决断草率,草营人命,造成大量冤狱。因此,宋慈以“洗冤泽物”,“刑狱一有不决之疑,必多所失”为出发点,在多年积累的司法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历代尸伤检验的法医学文献,年编成了我国第一部有系统的法医学巨著——《洗冤集录》四卷,通称《洗冤录》。

《洗冤集录》具体内容分析

《洗冤集录》一书,共五卷五十三条,主要内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宋代颁行的关于现场勘验、尸体检验的《条令》二十九则,包括职责、原则、程序与注意事项,还有违章惩处等严明法纪,即检验官员应有的态度和应遵循的原则;第二部分从第六条到第四十九条,是全书的精华部分,收集了许多丰富的实践经验,论述初检、验尸、验女尸、验腐尸、验无名尸、掘墓、填报尸单等业务程序,指出各种场合、各个环节上的应与不应的行为,即对于各种尸伤的鉴别与区分

;第三部分从五十条到五十三条,是对全书的充实和加强,即保辜及急救措施

全书详细叙述检验步骤、尸体勘别、四时尸变、死亡原因以及凶杀、自刎、绳缢、服毒、火烧、水溺种种生前死后、真假伤痕方面的知识。涉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伤科、骨科以及生理、病理、药理、诊治、急救、解剖诸多方面的学问。

在书的第一部分,宋慈把当时的重要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放在卷首,意在强调验尸工作的严肃性,丝毫不能掉以轻心

。这对从事法医工作的人来说,就是职业道德教育及行为规范。如:检验官员必须亲验现场,不可“遥望而弗亲,掩鼻而不屑”,当即时检查,即日相验,以防伤痕消失或尸身腐坏。这些观点与现代法医学的“尸检”原理相似;此外,宋慈更强调刑狱官员在检验尸体时,要审慎检查,不可以“一二人口说便以为信”,凡“检验,不可信凭行人,须令将酒醋洗净,仔细检视。如烧死口内有灰;溺死腹胀,内有水,以衣物或湿纸搭口鼻上死,即腹干胀;若被大勒死,项下绳索交过,手指甲或抓损。”

在书的第二部分,宋慈归类死亡者的种种独特表现,以帮助验尸者掌握不同死者的死亡原因,为断案提供重要的线索。对此宋慈整理了一套比较合理的措施,验尸前必须洗罨,检验程序分为初检、复检详细规定各种验尸格式和方法,顶心发际及体外窍道,亦要详验,恐防暗插钉签之类,甚至光线明暗,皆在考虑之列。以“尸斑”为例,宋慈虽然未在《集录》中明确指出“尸斑”的名称,但所描述尸斑发生机理和分布特点非常明显。

凡“死人、项后、背上、两胁、后腰、腿内、两臂上、两腿后……验是本人身死后,一向仰卧停泊,血脉坠下,致有此微赤色,即不是别致他故身死”。此外《集录》亦描述了尸体腐败现象,在《四时变动》篇中指出因不同季节,气侯以及死者肥瘦老幼等不同情况,其尸变的速度亦有所不同。

在书的第三部分,主要论述“辟秽”和“救死”两个重要问题。《集录》所载大体上能和现代生理病理的原则相配合,书中介绍了许多由于动物,植物,矿物(如河豚、野草、巴豆、砒箱、水银等)致毒的症状和解毒方法及单方。

如中级毒的症状是:“遍身上下、头面,胸心并深青黑色,肚长,或口内吐血,或粪门内泻血”;而《救死方》目收集了水溺、自缢、渴死、冻死、杀伤及胎动等抢救办法和单方数十则,特别是其中救袋死的方法,与现代人工弯臂呼吸法极为相似。

《洗冤集录》的价值和贡献

《洗冤集录》一书和现代法医学相比较,不仅论述所及范围,项目基本一致,兼包括了现代法医检验所需的基础知识。该书刊行后,引起了很大的重视,并成为刑狱官员的必备参考书。元、明、清的许多法医著作很大程度上都是在《洗冤集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元朝至大年间(1308)海盐县王与引用《平冤录》、《洗冤集录》二书,稍加修订,编成《无冤录》二卷,上卷为官吏章程,下卷是尸伤辨别。该书先后传人朝鲜和日本,被翻译成《无冤录述》二册,成为了德川时代检验尸伤的重要参考文献。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国家律例馆曾组织人力修订《洗冤集录》,考证古书达数十种,定为《律例馆校正洗冤录》,颁布全国,这就是后来流传的《洗冤录》。乾隆年间,又增加《检骨图格》附于《洗冤录》之后,形成完整之本子。嘉庆元年(1796年)王又槐将尸伤疑难案例,附于《洗冤集录》各篇之后,称为《洗冤录集证》

道光年间,又集合王又槐的《洗冤录集证》,汪歙之的《洗冤录补遗》,国拙斋的《洗冤录备考》、《洗冤录杂说》及世传的《宝鉴编》为一,总称《补注洗冤录集证》。上述增订本与原本的体例,面目虽有不同,然内容更为充实,成为清代刑官的检验指南。光绪二十五年(1889年)江南制造局出版《法律医学》,这是我国从国外输人法医学之始。

《洗冤集录》的流传与影响绝不限于国内,而是及于世界各国。在国际上,宋慈被誉为“世界第一法学名医”。

《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现存最早,也是被公认最为杰出的医学专著。相较于十三世纪医学方面毫无建树的西方各国,《洗冤集录》一书远远早于意大利F一菲德里所著的法医专著《新编法医学》,是世界上现存的第一部较系统的法医学著作,在医学史和法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 1779年,《洗冤集录》即被译成法文;
  • 1853年,被译成荷兰文,随后又被译成英文,并均有单行本出版;
  • 1985年,《洗冤集录》已被翻译成英、法、德、俄、日、意、荷兰、朝(韩)等14种文字;
  • 1981年,美国还出版了由夏威夷大学教授与克奈特翻译,名为《洗除错误——13世纪的中国法医学》的《洗冤集录》译本;
  • 1908年,法人又从荷兰文转译成法文,德人又转译成德文;
  • 1924年,英国皇家医学会又重刊全书,此外《洗冤集录》尚有日、英、俄、美等国译本;
  • 19世纪英国《亚洲文化报》、法国《远东评论》刊登了专门评价《洗冤集录》的论文;
  • 20世纪50年代,苏联还出版了《洗冤集录评价》、《洗冤集录研究》。

小结:

作为一位精通医学知识的封建官员,宋慈在其晚年依然发挥余热,将自己掌握的知识和断案经验编写长成一部著作——《洗冤集录》供同道学习和参考。该书对中外法国医学界的影响深远,贡献巨大。时至今日,《法医学史及法医检验》刊印仍将宋慈画像于卷首,尊其为世界伟大的法医学家,当之无愧地成为世界法医学的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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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的。宋慈是“世界法医学鼻祖”

宋慈,建阳人,祖籍河北邢台市南和县,唐相宋璟后人。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南宋著名法医学家,官员,是我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洗冤集录)五卷,是我国第一部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专著,广传国内外对医学的发展有重大贡献。宋慈不仅在文化科技上造诣极高,在政治军事上,建树更高。

宋慈于开禧元年入仕,就职一枚文官。

但他并不甘心。宝庆二年,赣闽地区,民贫、地狭、人稠,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民反和兵乱频频发生。他也参与了平定“三峒贼”的战役。

先赈济六堡饥民,又率兵三百突袭数钱贼军的大营,大破石门寨俘获敌酋,因战功卓著而“特授舍人”。又到江西提点刑狱使叶宰聘他为幕僚。不久,在真德秀推荐下,宋慈又进入福建路招捕使陈韡幕府,参加平定闽中叛乱,亲自率领精骑攻击判军,斩敌将三名。主帅也对他刮目相看,称赞他“忠勇过武将矣”,在军事谋划方面也多咨访于他。

宋慈不仅在军事上成就极高,在政治上更是关爱民生,心怀百姓,是一个文武双全为民谋福的好官。

富户不敢违命,贫者得以度过荒年,百姓对他都歌功颂德。宋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官。

嘉熙三年(1239年),升任司农丞知赣州。

次年,提点广东刑狱。

他发现所属官员多不履行职责,有拘押数年的案犯,都未理清曲直,于是制订办案规约,责令所属官员限期执行,仅8个月,就处理了200多个案犯。

后来移任江西提点刑狱,又为赣民作主,严办违法的盐贩。

淳祐五年,转任常州知州,议重修《毗陵志》,开始编辑洗冤录资料。后来又转任广西提点刑狱,巡行各部,雪冤禁暴,虽偏僻恶溺处所,亦必亲往视察。

他廉政爱民,执法严明。

宋慈在淳祐七年64岁时患病去世,结束了为国为民谋福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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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法医鉴定学,被尊称鼻祖

宋慈是南宋士族,为官二十余年,祖上做过唐朝宰相,从1240年起专职刑狱,此后一直到1248年,都在和案子打交道,1247年,他把为官之后种种断案整理成书,私刻了一套《洗冤集录》,后来此书惊动了皇帝,被奉旨刊行天下

他的这部书是当今现存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因此,宋慈也被尊称为法医鉴定鼻祖

宋慈虽强,但他真不是法医鼻祖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湖北云梦县发生了一件大事,在该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了一批竹简,墓葬主人叫喜,一名秦朝地方负责刑名普通官吏,这个人没别的爱好,一生就喜欢抄录,死后让家人把他的抄录都陪葬在墓地

这批秦简涵盖了当年的法律、行政、医学等多方面,其中有98简被称为《封诊式》

在这封诊式中,记录了两则法医勘验

那时候没有法医称呼,负责勘验的是令史,估计是一名狱吏,法医勘验只是他的职责之一

下面我们来见识一下2000多年前的法医

第一个案子秦简中记录标题为:贼死

说是有天某乡求盗(捕快)报案,发现不知身份的男性死贼一名,于是县里头就派遣了一名令史去调查,这令史调查回来后爰书(汇报):

我和牢隶臣(狱警探员)以及报案捕快一起勘察:

男(尸)位于室内南方,正面仰躺,头上左角有刃伤一处,背部有两处,都是纵伤,伤长4寸,相耎(啥意思),宽一寸,伤口下陷像斧头劈伤,脑后出血,头和背部被血浸染,并未漫延,伤口检查完毕

死者穿裙子和短衣各一件,短衣背后有两处刃劈开直伤,应痏,短衣背部到袖口有污血。死者西边有秦式鞋子一双,一只离尸六步,一只离十步,给死者试穿时,正好。地面坚硬,没有留下行走痕迹。该男强壮,析色,身高七尺一寸,头发长两尺,腹部有陈年疤痕两处,陈尸地到某亭百步,到某里某家田舍两百步

已让捕快把尸身卖在某处,等待后续处理。亭人和田舍主人已经带来待问(原简有残漏,下面不知道什么意思)

第二个案子秦简记录标题为:经死

这个是乡里头的一则吊死案件,有人吊死了,乡里头里长不知道原因,不敢处理,就把这案件报到了县里,县里照例派出了令史去调查

字数太多,有一些也翻译不过来,直接上图片了

从两则记录可见,如果说法医鼻祖,应该是秦朝负责刑名的令史


灵石蕴珠宝


宋慈被称为法医学之父,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 。不光在中国,在西方宋慈也被公认为法医学之父。宋慈一生从事司法刑狱,长期专业工作,重视现场堪验,使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平反冤案无数。宋慈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作加以综合,木空定和提炼, 并结合实践经验撰成<>是世界第一部法医学专著。



那个年代经典怀旧剧场


宋慈(1186-1249)年,字惠文,建阳人,宋慈受过理学的系统教育和长期熏陶。师从当时著名理学家,朱熹再传弟子真德秀赏识,对他十分器重。在宋慈二十余年的官宦生涯中,先后担任四次高级刑法官。长期的专业工作生涯中,使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学经验。他对当时的尸伤检验著作加以提炼并结合自己的经验,完成了中国第一也是世界第一部法医学著作《洗冤集录》,在书中所写的救缢死法,和现代的人工呼吸法 非常相似。此书还被译成荷兰文、法文、德文等国文字。


必须十点半


宋慈,字惠父,汉族,南宋著名法医学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宋慈,曾任广东、湖南等地提点刑狱官,办案注重实地考察、检验。电视剧《大宋提刑官》讲的就是他的办案事迹。公元1247年宋慈著有《洗冤集录》五卷,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专著,流传世界各地,对于世界医学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其中,中外法医界普遍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是世界公认的法医学鼻祖,当之无愧!


流光几何


宋慈是我国古代杰出法医学专家,被称为“法医学之父”中外法医界认为是宋慈于公元1235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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