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讀〡出軌的人都該死嗎?

在中國的語境裡,出軌意味著背叛、偷腥,甚至是下作,所有人都喜歡站在道德制高點去批判這種行為,但其實可能在人們心裡出軌這個詞總帶著一種隱秘的快感,這種快感來自禁忌。破壞規則總是刺激的,所以有時候出軌可能根本與愛無關。如果不被發現,也許大家玩玩就各自散了也未可知。

我們有時候實在很喜歡搞道德綁架,普遍的邏輯就是我和你結婚了,你就一定要為我守身如玉,否則你就是大逆不道,罪不可赦。我覺得我們是不是可以換一種邏輯,就是我們雖然結婚了,但是我們還是獨立的個體,還有選擇的權利,因為我們是平等的。

對,我們有婚約。我們該對彼此負責,維繫這份合約可能需要愛、責任還有契約精神,但是不代表我們不能反悔,只要我們能承受反悔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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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和婚姻的區別其實就在於這個代價的多少。

婚姻其實根本沒有人們口中說的那麼神聖,大部分人在婚姻裡的表現並不佳,對於很多家庭來說,出軌就像是婚姻得了一場重感冒,解決掉了兩個人依然相安無事的繼續過,因為我前面說了,離婚的代價比分手大得多,很多家庭都是結得起,離不起,有些是因為錢,有些是因為可能會遭遇到的方方面面的壓力。即使不出軌,幾十年相敬如賓的夫妻也少之又少,只是尋常百姓家沒有一個卓偉。生活有時候比小說更狗血。

愛情沒有先來後到,可能我和你談了幾年戀愛,都不如我看到那個人幾秒有那種電光石火的感覺。

那麼婚姻就有嗎?一定要有嗎?

在我很年輕的時候,有一個人對我說,愛情真的有相見恨晚這件事,跟你結婚的那個人不一定是你很愛很愛的那個人,而這一生如果真的遇見了那個人,不管什麼時候都是幸運的。因為可能有些人窮其一生都遇不到那個人。

當時我不懂,我也不贊同。

我覺得如果不愛一個人為什麼要和他結婚呢?如果不是很愛很愛,怎麼能廝守一生呢?

可是時至今日,我深以為然。

原來組成家庭的原因這樣多,

原來組建一個家庭不是隻有愛就可以,

原來所謂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是因為

這悠悠歲月蹉跎的不僅僅是光陰,還有浪漫和耐心……

原來不管多愛對方,多麼恩愛的夫妻,都難免對彼此失望。

我想你一定知道李宗盛和林憶蓮的愛情故事,在李宗盛遇見林憶蓮的時候他原本有一個看似幸福的家庭,賢惠的妻子,可愛的孩子。林憶蓮就是人們口中破壞別人家庭的第三者。

可是愛情就是這麼沒有道理,他們不是沒有過糾結,沒有過痛苦,沒有被道德的枷鎖捆綁過,否則李宗盛不會寫得出那首滿眼無奈的《鬼迷心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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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為什麼時至今日大家反而會為他們沒能走到最後而唏噓不已?如果你問我,那我覺得就是因為愛情。即便那份愛情已成往事,但因為真的愛過,就無怨無悔。

如果三個人的愛情裡註定有人要受傷,那是不是結束兩個人無愛的婚姻對三個人來說都是一種解脫?所以即便是被出軌的那個人也不是被動和弱勢,對方只是比你幸運一點,遇見了比你更合適TA的人。

令人不齒的從來都不是移情別戀,而是單純的尋求刺激,毫無擔當地去破壞規則的那個人。他們不愛任何人,只愛自己,東窗事發的時候你質問TA,TA要麼死不承認,要麼說與自己無關,你問怎麼解決,他只會說我錯了,不承擔也不改正,甚至可能打心眼裡都不覺得自己錯了。

這也是為什麼《安家》裡,張承承那麼遭人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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