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挺好》:编剧大人,你是法盲吗


[一]

也许有的人压根儿没看过《都挺好》,批评《都挺好》的编剧之前,我们还是先简单说说这部“月火剧”的剧情。

话说苏州城内,有一户普通人家,五口人:

妹妹苏明玉,也就是这部戏的主角,从小受母亲嫌弃,被家人欺凌;

二哥苏明成,恃宠而骄,欺负妹妹;

大哥苏明哲,看名字,就是一个明哲保身的人,充大,拎不清,是非不分;

父亲苏大强,自私,又懦弱;

母亲,一个重男轻女的女强人、大家长。

《都挺好》:编剧大人,你是法盲吗


故事从母亲离世展开。母亲是家里说了算的人。她的突然离世,把分散各处的亲人重新聚集在一起。可是,换来的,不是久别重逢的喜乐,而是爱恨交加的家庭风波。

“彬彬有法”想说的编剧大人的法盲问题,就在下面这个故事中,陆续展开了。

[二]

有一回,妹妹苏明玉,不得已的情况下,让自己的二嫂丢了工作。

从小就跟妹妹有矛盾的二哥,怀恨在心,打上门来,把妹妹苏明玉打成重伤。

挨了打的妹妹叫了警察。

警察马上把二哥带回看守所。

一时间,家里乱作一团。

编剧大人没有让观众的目光聚焦在妹妹的伤情上,而是请观众朋友们,与剧中亲戚们一起考虑,如何把二哥捞出来?

为实施这个计划,亲戚们想到三点:目标、手段、后果。

目标:让受害人,妹妹苏明玉放弃起诉。

手段:让父亲苏大强威胁亲闺女,若不放弃起诉,就断绝父女关系!

后果:如果妹妹不放弃起诉,本来就有刑事案底的二哥苏明成,出狱后前途尽废!


用法律人的眼光来看,这样的剧情是非常荒唐的,因为我们的法律不可能这样对待剧中人。

用专业的话说,这是剧中人,也是编剧大人,对法律认知的谬误。

[三]

首先说说目标,这个谬误是编剧的锅。

谬在哪呢?

在于谁有权起诉。

编剧告诉观众,妹妹作为受害人,只要她不起诉打人凶手二哥,二哥就能逍遥法外。

按照编剧的理解,这是一个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就是被害人自己控告的案件,你不告,司法机关就不主动立案,就是俗话说的不告不理。

我们尊敬的编剧大人,知道有自诉案件,却不知道,故意伤害案件,不属于自诉案件。二哥把妹妹打伤,是典型的故意伤害。这是公诉案件,不是自诉案件。

法律是国家意志,有人说法律是“公民的慈母”,但她不是亲生母亲,她会像亲生母亲那样心疼每一个儿女,但她一定讲是非,不徇私情,不拉偏架。

如果这个“公民的慈母”会说话,她一看到二哥拳打脚踢,把妹妹打成重伤,她马上会急眼:

“嘿!这小子真够狠的,亲妹妹下这种狠手,那周围人还有安全感可言吗?我的公民还能信我有能力保护他们吗?不行!办他!谁来劝都不好使!”

这就是公诉的好处:公诉制度已经帮你阻却了“亲情寻租”的可能。

可是,编剧大人不明白这一点,依然根据自己的想象,一个劲儿地胡编,让妹妹苏明玉苦心应付前来劝说放弃起诉的亲戚。

其实,她从来就无权起诉,起诉权由检察机关代替国家向嫌疑人提起公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到啥程度?抹杀一切血亲,法律面前没有兄妹父子,只有一个公民与另一个公民。法律作为所有公民的母亲,你们都是法律妈妈的孩子。妈妈给予所有的孩子平等的爱;谁犯了错,也给予平等的惩罚。

《都挺好》:编剧大人,你是法盲吗


《都挺好》:编剧大人,你是法盲吗


[四]

再说说父亲威胁女儿的手段,你要起诉,我们就断绝父女关系。

父女关系,是亲子间的身份关系。

这个关系,可以说断就断吗?

非也!

血亲身份关系经协议断绝———无效。

我国有多条晦涩法规相互佐证,翻译成人话就是:身份关系追求客观真相。一朝是亲爹,终身叫爸爸。应一声爸爸,养他到十八。

换言之,就算签了断绝关系的协议,苏明玉还是要对她爹履行赡养义务。

所以,父亲苏大强想靠威胁手段达到救二儿子苏明成的目的,即便事成,却并未让子女的赡养义务减轻分毫。

[五]

现在,我们来看后果。亲人们都担心妹妹起诉之后,二哥的案底被揭开,断送前程。

编剧大人这么编,不能说没有道理,现实生活之中,一个人坐牢了,社会总不是那么欢迎他,对他的前程多多少少都是有影响,这不假。

可是,站在法律的角度,这样吓唬观众,吓唬老百姓,也不是十分妥当。

法律规定,罪责刑相适应。犯多大错,就惩罚多重。

假设二哥苏明成刑满释放,为何坐三五年牢就是没有前程可言了?既然享受了选择打人的自由,就安心蹲几年。别担心承担不了,他打人时下手多重,就判多重,一点儿不带多的。只要不是死刑,为何还活着,就一定没有前程可奔呢?作古不久的褚时健服刑十七载,出狱时已逾古稀,照样制造出著名品牌“褚橙”,励志亿万人。【褚时健在1997】

[六]

最后,我们中国人总是喜欢把“都是一家人,何必···”挂在嘴边,妄图用家庭内部调停代替国法,认为家庭成员间适用另一套规则。

《都挺好》:编剧大人,你是法盲吗


这个观点,非常错误,非常麻烦,我们亲爱的编剧大人,不能推波助澜,把观众往坑里推。我们不能上纲上线地说,这是把“法治国家建设”往坑里推,但是,这样的剧情,这样的法律观念,的确是把观众往错误的道路上越推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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