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保暢”兩不誤,峽江交警清理“殭屍車”還路於民!
近期,峽江縣城城區、工業園區部分路段“殭屍車”(即廢舊機動車、報廢車)佔道停放比較突出,嚴重影響通行秩序,存在較大交通安全隱患,峽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開始了“殭屍車”的清理整治。
廣造聲勢,大力宣傳
為獲得群眾理解和支持,大隊將清理整治行動對社會廣而告之。
行動前,大力宣傳“殭屍車”長期佔用道路停車資源、存在安全隱患的危害,並對“殭屍車”車主先行採取電話、信函、告知單等形式,督促車輛所有人或管理人限期駛離。
行動中,主動邀請媒體記者隨警作戰,對執法現場進行報道,對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對整治信息進行公開,並呼籲廣大群眾珍惜公共停車資源,按規定有序停放車輛。
全面排查,加強整治
為進一步淨化道路交通環境,保障城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大隊加大城區道路機動車亂停亂放巡邏檢查力度,全面排查清理主、次幹道上停放的“殭屍車”。
對長時間停放佔用道路的車輛進行逐一登記梳理,張貼違停告知單;
通過逐輛查詢車主信息、年檢和交強險等情況,能夠聯繫上車主的督促其及時自行移走車輛;
對未懸掛號牌、未年檢、未交納交強險、報廢車輛及無法聯繫車主的“殭屍車”拖移至停車場,規範道路停車秩序。
分類處置,嚴明執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大隊對“殭屍車”進行分類處置,規範殭屍車現場清理、行政處罰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項。
對拼裝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機動車的,依法強制報廢;
對盜搶等涉案車輛,扣留車輛,做好登記,依法移交辦案單位處理;
對逾期未參加安全檢驗等車輛,通過電話、信函、登報等方式,及時督促車輛所有人、管理人限期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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