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履匆匆,只為當事人燃眉之急

隨著疫情防控阻擊戰進入關鍵期,2月19日,河南省濮陽市華龍區全面進入了嚴防嚴控的模式。當天上午,濮陽市華龍區人民法院法官楊慧和書記員湯飛鵬開車趕往被告人家中,又急忙來到另外一個小區,將五萬元的賠償款送到被害人父親手中。

案件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疫情來勢洶洶,全國上下目光聚焦。2月13日,華龍區法院受理一起故意傷害案件。承辦法官楊慧在仔細閱讀案卷、查證案情後,考慮到被告人邊某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坦白了犯罪事實,具有認罪、悔罪表現,本案有調解基礎。為了將糾紛解決於庭前,減少當事人在疫情期間來回奔波帶來的疫情風險,楊慧放棄休息時間,利用微信、電話等方式,與雙方進行電話溝通或視頻面談,耐心說法釋理,力促其達成調解意願。但是,由於被告人與被害人意見分歧較大,都不接受對方提出的調解方案。

至此,調解工作陷入困境,但楊慧並沒有放棄。

耐心調解,法官感動當事人

在辦案中,楊慧瞭解到被告人家境一般,賠償能力極為有限;事故發生後,被害人家庭已經花費不少醫療費用,後續治療也要不少錢,迫切需要賠償款。又逢春節期間,全國各地疫情突發,無法外出掙錢,對於被害人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為使賠償款儘快落實,楊慧在充分考慮被害人訴求和被告人家庭經濟狀況的基礎上,多次組織雙方進行網上調解,從調解可能對案件判處刑罰造成的影響,和雙方家屬進行了仔細的溝通和講解。

春風化雨,循循善誘,迂迴曲折中柳暗花明。

“楊法官,我認識到錯誤了,想方設法籌錢賠償,請求對方原諒!”

“我們也不富裕,只要對方認罪認罰,積極賠償,我們願意接受法院調解。”

“您也花了不少醫療費,又趕上春節全國各地疫情突發,掙錢借錢都不容易,對方願意主動賠償。”

最終,法官做通雙方思想工作,達成被告人賠償被害人5萬元賠償款的一致意見。

雪中送炭,解燃眉之急

因為賠償款為被告人家屬臨時籌借的現金,無法銀行、微信轉賬,而因受疫情影響,居住小區全封閉式管理,雙方當事人都無法走出居住地,賠償款交接成了一個問題。

特事特辦。2月19日上午,楊慧和書記員便驅車輾轉雙方當事人居住地,第一站到被告人指定的親屬家中領取賠償款,隨後接上被告人,一塊去了被害人居住的小區。最終,承辦法官一行將賠償款5萬元送到被害人父親手中,現場清點,順利完成賠償款交接。

當被害人的父親接過幹警送來的賠償款時,激動得久久不能言語。“太感謝了,疫情這麼嚴重,為了我們權益不顧自身安危送來賠償款,解了燃眉之急,我們非常感謝!”被害人父親不禁淚光閃爍。

在這個特殊的時期,本案從2月13日受理,到把賠償款送到受害人家中,一共用了不過6天時間。

隔空辦案,隔“馬路”不隔“心路”

2月19日下午,楊慧及時適用簡易程序對案件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考慮到被告人邊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較輕、認罪態度較好,具有自首情節,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並取得被害人諒解,法院最終判決,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邊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又四個月、緩刑二年。

面對疫情,有一種溫暖可以跨越時空,總有一種力量讓我們腳步不停歇。

“無情的疫情下,更應提高司法為民的主動意識,多些雪中送炭的暖心之舉保障人民權益,同時剛柔並濟,利用司法權威打擊違法犯罪,疫情隔斷了‘馬路’,但不能隔斷司法為民的‘心路’。”華龍區法院院長榮延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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