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借錢說是買房,結果是賭博現在錢還不了,能起訴他詐騙嗎?怎麼解決?

明星美食孫濤


我建議你還是儘量別起訴的好,如果你起訴他了,法院會去調查,當去了他家找他老婆調查時,他老婆會說他借的錢沒有用在改善家庭生活上,女方也根本不知道這筆債務,跟法院的工作人員如實說明了他借的錢用來賭博了。那麼法院會支持他老婆不承認拒絕和她老公共同償還這筆債務。你的訴求法院也不會立案,那你的債務就成了死債了。

雖然你不知道他借錢的用途,也是個受害者,你這種債權人還難收回借出去的錢。建議你還是慢慢協商要回你的錢。





糊糊塗塗大半輩子


我也遇到這樣的人了,之前朋友騙我說家裡拆遷分了3套房子,需要買拆遷安置房,借了40W,說房子一拿到就賣一套還給我,最遲不會超過1年就還! 結果到了還錢時間跟我說錢全部輸完, 一共輸了200多萬,問我借錢的時候還借了別的人很多錢,半年前是他家裡人把房子賣掉了把別人的錢全部還掉了,當時還在欺騙我說房子已經在賣了到時候肯定還給我! 其實錢根本沒有買房子,全部被他賭博輸掉了,他明知道沒有還款能力,還是騙了我40萬


緋紅色夏天


第一個問題:可以報警,但起訴詐騙是沒有希望的

對於類似情形,司法判決中已經有了借錢不還構成詐騙的先例,具體案情不再贅述。該先例確定的具體內容是,以工程項目籌措資金為名向他人借款,結果卻將借款全部用來償還賭博債務,應當認定為詐騙罪。

不過雖有先例,但是司法實踐中依舊很難認定一般的借錢不還構成詐騙罪。原因有二:

1.詐騙罪有其嚴格的構成要件:即行為人在借錢時就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辦法,欺騙行為人交出借款,行為人在取得借款後實施了一系列揮霍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等不還錢的行為(比如拿來嫖娼、賭博等)。

像是題主所述的情形,最難證明的就是該人在借錢的時候就對所借金錢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另一方面,為了保障一般的民間借貸不受太多公權力(刑事訴訟)的干擾,所以,對這種行為就不太可能認定為詐騙罪。

2.就是詐騙罪屬於公訴罪,不是自訴罪。受害人自己起訴詐騙是沒用的,只能通過向公安機關報案的方式才能啟動刑事訴訟程序。

  • 注:不過基於筆者自己的觀點,我認為該人借錢名義上是為了買房,實際上卻拿來賭博這樣的客觀事實已經足以證明該人具有詐騙的故意(非法佔有的目的),買房只是幌子(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拿來賭博才是其真正目的(賭債不受法律保護意味著行為人輸錢後無法回本)。非法佔有的目的不是靠行為人嘴說,而是靠客觀事實認定。所以我最終的建議是可以先報警處理,看警方究竟立不立案。


第二個問題

除了報警,題主目前還可以做的就是保存借款時的證據(借條、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等),及時到法院起訴(借款到期後的3年之內)。此時只要證據充分,借錢的對方即使不到庭,法院也會缺席判決被告還錢。在判決生效之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此為當前最有效的手段。

當然,如果對方有能力還錢卻在面臨生效判決時拒不還錢,此時對方可能會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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廌法驛站


你好,很高興可以解答這個問題,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建議以後提高風險控制意識,現寫解答如下:

1.對方不構成詐騙罪

詐騙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2.詐騙罪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詐騙行為是屬於刑事犯罪,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假設對方確實構成詐騙罪的話,被害人只能去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是否決定立案偵查,但是你的提問中對方不構成詐騙罪。

原因:構成詐騙罪的話,他是要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而對方借你錢他肯定是想還的,只不過把這個錢沒有用於購房而用於賭博,即並非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3.這件事情該怎麼解決?

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對方還本付息,建議在起訴之前申請訴前財產保全,防止他隱藏轉移,變賣他目前的財產。

即便是他現在身無分文,也可以直接先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判決他履行,等到他有錢的時候再申請強制執行。

4.以後該怎麼辦?

針對你上當受騙這個事情以後要做下以下風險防控。

①假設你以後還會向別人借錢,一定要讓對方出一個保證人,不管是一般保證人還是連帶保證人,總之要有一個人擔保,假設他不在規定期限之內償還本息,可以有他的保證人來償還債務。

②或者要求對方提供抵押物,房子或者車子均可,主要是用來保證他在規定期限之內還本付息,如果在規定期限之內他本人不能還本付息的可將他的車或者房屋拍賣變賣優先受償。

但是中國是一個人情社會,很多法律規定有很明確的一些事情,在親戚朋友之間,特別是親戚之間很難操作,親戚關係或朋友之間很難說借錢要寫借條或者拿車或房抵押的,但為了防止以後生變最好有這個意識。

總之期待法律意識不斷加強,人們更加信法守法用法。


馬大狀


是否屬於借貸式詐騙,具體需要根據以下幾個因素來判斷。

1、借款人在借款前是否具備還款能力。如果借款人借款前已債臺高築,或沒有任何財產和正當職業,卻大量向人借款,則即使借款時有出具借條,仍可以判斷其具有非法佔有目的。

2、借款人在借款時是否採用了詐騙手段。在正常借貸中,借款人因不具有非法佔有借款的目的,往往會告知自己的真實情況和借款用途,很少採用欺騙的方法。

3、借款人借款後的實際用途是什麼。詐騙犯罪的行為人在騙得財物後通常不打算歸還,因此會在獲得財物後肆意揮霍,如用於賭博、還債、揮霍、放高利貸等。而民事借貸中的行為人一般會按約定將借款用於做生意、投資等正當用途。

4、借款人不能還款的原因是什麼。詐騙犯罪的行為人在借款到期後,如果是能歸還而拒不返還,或者是因將借款用於揮霍、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而造成無法歸還的,可推斷其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目的。

5、借款人被催還欠款時的態度是怎樣。詐騙犯罪的行為人對欠款的事實或以各種理由搪塞應付,或轉移資金、逃避隱藏,拒不返還。而民事借貸糾紛的借款人在因客觀原因導致不能歸還借款後,會想方設法採取各種補救措施,以彌補和減少被害人的損失。

如果對方採用欺騙的方式騙得錢款後,將資金全部用於賭博,導致無法歸還,那麼借款人的行為就可能涉嫌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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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典通


回答:不能按照詐騙起訴。

我國法律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如果這個人是採取這種方法得到他人的錢,而且錢的數額要達到較大的標準,這個較大的標準不同的省有不同的標準,則構成詐騙,否則一般應按照民事糾紛,起訴到人民法院主張權利。

特別提示:到人民法院起訴有訴訟時效的規定,也就是說有時間限制,超過訴訟時效是不受理的。

根據您說的情況,這個人的行為不具有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不能起訴詐騙。如果構成詐騙罪的話,不是到法院起訴,應當到公安機關報案。


貳零貳零111


你借一個人的錢,他一定是你最在乎的人,即使他騙了你,你怎麼能和他要。

在借錢出去的時候就應該想到,還就還,不還就不還了。

因為借錢是大爺,要錢是孫子,還是不做那個孫子好。

通過借錢這個教訓,在就不要借錢給任何人。


思夢怡


債務人以合法的借貸理由來欺騙債權人以獲得借款參與非法活動,債權人們並非是在“明知其參與非法活動”的情況下借錢給債務人,因此借貸是合法受保護的,債務人應該還錢。而詐騙罪則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至於在判決是認定為借貸關係還是詐騙罪,則是看債務人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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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燕龍律師


那看你當時有沒有欠條之類的證據了,如果沒有,他在法院否定那就麻煩了。法院也很難判決,如果有那就沒什麼問題。不過他是賭徒,肯定沒有財產了,就算判他賠也沒什麼可賠了。以後借錢先看他能否有償還能力,沒有最好別借,否則後果自負。


蘇迺傑


這是信任的問題,你想起訴證據何在?這隻能說你遇人不淑,要想要回自己的錢只能引導其走上正道,他有錢了才會還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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