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參議院和眾議院有什麼不同?

美國國會採用兩院制,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參議院的國會議員,稱為參議員,眾議院的國會議員,稱為眾議員。從表面上看,參議院的權力更大,無論大州小州,都只有2人,加上華盛頓特區的3名代表,總共103人,而眾議院是按照各州人口分配名額,總共435人。但在美國的政治實踐中,參議員和眾議員的影響力是一致的,這主要在於立法權的對等,參議院雖然可以制約眾議院,可眾議院也可以制約參議院,僅在立法權方面,兩院都沒有取得明顯的優勢,這與英國的上院和下院有著本質不同。在英國,上院屬於貴族院,與英王一樣,只是象徵性的意義,而真正的權力,則掌握在下院手中,英國首相也是由下院多數派的領袖擔任,而上院不具備制約下院的能力。


美國國會,參議院和眾議院有什麼不同?

眾所周知,美國是一個“三權分立”的國家,所謂的三權,指的是行政權、立法權和司法權。美國國會,掌握立法權,同時也能對總統實現制衡。現如今,美國總統是國家權力的中心,國會在某種程度上處於弱勢地位,但國會手中握有兩項關鍵的權力,其一是預算權,也就是廣義上的財權;其二是彈劾權,國會可以彈劾總統,這也使得總統比較忌憚國會。

參議院和眾議院,都能對總統實現制衡,但參議院的制衡能力更強,這一方面是由於參議員的任期,每屆任期為6年,且沒有次數限制,所以很多時候,參議員比總統更具有威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總統的決策。當然了,這也取決於總統本人是否採納,如果總統固執己見,那麼參議員也沒有辦法。但是,總統如果得罪了某個威望甚高的參議員,則可能引發連鎖反應,繼而得罪整個參議院,絕沒有好果子吃。參議院內部設有多個委員會,可以對總統的內政外交提出意見,比較著名的是參議院情報委員會,其在好萊塢電影中的曝光率較高。

美國國會,參議院和眾議院有什麼不同?

按理來說,總統和國會是平行的,但總統掌握建議立法權,同時總統的權力比較大,很多行政命令也可以看作是“法案”,而參議院就可以針對總統的政令,對總統進行監督,如果總統的所作所為違背美國的政治傳統,或者不利於美國的國家利益,則總統及其內閣就可能遭到參議院的質詢。同理,眾議院也有類似的權力,只是站在總統的角度,眾議院更多的是代表美國民眾,而參議院議員任期長,其成員的政治經驗普遍多於眾議員,這就顯得使得參議員顯得更加穩重,而眾議員與總統的關係,則顯得較為突兀。對於眾議員來說,其任期較短,只有2年,而其主要代表選民,對總統的感情,以及與總統的利益相關性,明顯弱於參議員。因此,眾議員更加喜歡高調,而參議員則顯得低調,並且多數情況下會與總統保持默契的關係。參議院也更適合於封閉式的議題,比如某些不便公開的事項,這類事項往往牽扯到美國的國家秘密,或者核心利益;眾議院則更適合公開性的議題。因此,有人說美國參議院更像是古羅馬時代的元老院,而眾議院更類似於公民大會。

按照美國先賢們的看法,設立參議院的意義,主要在於對眾議院實行制衡,即所謂的“防止多數人的暴政”。如果是根據這種定位,則眾議院更傾向於表達民意,參議院更傾向於為所謂的民意進行把關。準確的說,參議院更像是總統和眾議院之間的橋樑,或者關卡,而總統雖然是由選民選舉產生,並不對國會負責,但在重大事項方面,總統也不能單方面做出所有的決策,因為這有違美國的政治傳統。因此,參議院存在和總統共享權力的可能性,而眾議院更像是完全意義上的代議制機構,其最大的意義就是反映民意。

美國國會,參議院和眾議院有什麼不同?

但是,美國的先賢們認為,如果遵從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那麼參議院就失去了意義。可美國是一個聯邦制國家,各州要想保持團結,保持國家統一,就必須注重公平性。然而,美國的先賢們認為,“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度,恰恰破壞了這種公平性。如果建立“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度,則會存在大州欺負小州的情況,人口多的州,則更佔有優勢,如果任由這種局面發展,美國遲早陷入分裂。

同時,參議院還有一個重要的使命,那就是象徵著美國的法統。因為美國是聯邦制國家,聯邦政府的合法性,來自於各州的授權,而參議院中的參議員,更像是各州置於聯邦的代表,表示各州對於聯邦權力的認同。這也就意味著,如果參議院解散,則等同於各州失去了與聯邦的聯繫,聯邦政府也將失去合法性。如果美國的某個州想要脫離聯邦,其首先要做的,必然是以州議會的名義,召回其在聯邦議會的參議員,以廢除和聯邦政府的法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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