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近期傳出的小產權房轉正,各位的看法是?

希望天道酬勤


小產權轉正應只是遲早的時間問題。第一、因為小產權房現在的市場上數量不少,佔全國住房面積24%,甚至有些地方佔比更高,這個影響比較大,處理不當會造成社會的穩定;第二、小權房有三種形式存在:有佔用耕地、嚴重違法的;非經營性宅基地轉讓出去,並經按規劃審批建設的;還有非農業用地的經營性土地建的。根據以上情況,國家在面對小產權的處理上會在時間上遂步進行,同時也要根據城鎮及城市處理上更加合理化,並結合農村大建設和城市大改造的方針有機結合。哪些會必拆、哪些補繳費用可轉正、哪些統一轉為出租公寓等形式出現的可能。但在處理這些問題之前,最主要必須處理土地所有權問題,這是歷史遺留下來並且影響和制約了城鄉平等發展主要因素,即土地規屬國家與集體的因素。要處理這個問題土地必須要重新定義,集體所屬土地與國家土地的建設平等性進行合理的立法,否則新農村的發展將只是一句空,農民的收入永遠比不上城市的居民收入。因此,相信國家經過農村土地進行確權後,重新立法並確定土地所有權之後,通過合法的法律,把農村的集體土地同時可合法推上市場之後,小產權房才有轉正的有法可依的操作空間。





kevin66235945


小產權房是相對大產權房來說的,按照有關法律,小產權房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那麼小產權房轉為大產權房是一件好事。

但是,不管是大產權房還是小產權房,都應該是由政府或有關部門批准建設的。假如有的所謂的小產權房在建築過程中,由於政府的職能部門監管不利而形成了事實的話,那麼又是如何作為商品房銷售的呢?責任在於誰呢?

個人認為,形成小產權房的原因比較複雜,即使是小產權房,不同的地區、不同的城市之間也存在很大的差異。因此,不能一概而論。首先房地產進入市場已有20年,可以說前十年對大小產權的概念是模糊的。政府或開發商並沒有特別提醒或者說強調大小產權,在老百姓的購房意識裡也就不存在大小產權房。其次是早期的房地產市場從開發到銷售,都不是那麼規範,這在很大程度上就造成了小產權房的產生和上市的‘’合理性‘’。據說像廣東的東莞,大部分的房子都是小產權房,當時就是為了加快發展。所以對小產權房的是否合理、合法的質疑,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下結論。

如果按照現行的有關法律,小產權房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但國家也不能徵收房產稅。全國的小產權房有多少?總不能一拆了之吧!但如果小產權房不徵收房產稅,那買大產權房子的不是更吃虧了。所以說,要實行房產稅,就要按照有關規定統一徵收,不能有大小產權之分。在實行徵收之前,必須先要把小產權房轉正,至於如何轉,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僅代表個人意見,不知大家有那些看法。


平淡如水5343


我有朋友在深圳布吉買了小產權房,當時六、七萬一套(三室兩廳),住了十幾年,按租房算的話,早就回本了,何況到現在還升值到四、五十萬了(村委房,可以轉讓的)。所以,只要政府不拆,一直這樣住下去,轉正不轉正,沒多大關係。

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些小產權房不能做不動產登記,也就不會徵收房產稅,而那些買合法手續的樓房的,做了不動產登記,可能要率先交房產稅!


紫氣東來1008


看圖不說話,人民網剛推送



菜鳥老王遊戲解說


小產權房轉正其實很難,相比於商品房,補繳出讓金其實不是最大的問題,關鍵在於——現在,這些數量龐大的小產權房沒有佔用過多城市資源,如果可以轉成商品房,必然需要匹配對應的城市資源,比如已經日益緊張的學區名額。況且,海量可以交易的商品房入市,必然會扭轉現在的二手房市場,對房價的衝擊是不可避免的。除卻幾個一線城市,現在中國大多數城市的樓市尚屬於增量房市場,政府可以直接在土地出讓、開發商、房屋交易等環節進行強有力的調控,一旦轉換成類似歐美國家、以二手房交易為主的存量房市場,政府調控失靈很正常。

所以,現階段,在城市基建沒有跟上、政府需要掌握對市場主導權的時刻,突然大規模轉正小產權房的可能性,極低極低。

小產權房轉正,除非中國樓市徹底變作存量房市場,地方政府不靠賣地創收,而是改作在房屋持有環節收稅。(房產稅就更復雜了)


樂惠城市經理


小產權房沒有任何轉正的可能!直到房屋成為危房後進行整體拆除!

小產權房是村集體為改善集體內成員生活水平而建造的房屋!由於違規對集體外人員出售而形成的!之所以便宜是因為沒有計算土地成本!

所以,本就屬於集體福利房的小產權房不可能辦證,並且買賣不受法律保護!

建造在城鎮建設用地上的由於欠繳土地出讓金,沒有經過工程質量驗收而強行交房無法辦證的情況嚴格意義上說不屬於小產權房的範疇!




987房戶網


小產權房轉正只是處於探索階段,後面要走的路還很長。

小產權房的概念大家並不陌生,指的是在農村集體用地上建設的房屋,既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也沒有相關規劃建設手續。這種房產沒有國家辦法的產權登記證明,也沒有網籤備案合同。

雖然,國土資源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在2017年聯合下發通知,確定在北京、上海、廣州等13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試點預計將在2020年年底之前結束。試點方案提出,村鎮集體經濟組織可以自行開發運營,也可以通過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集體租賃住房。但是,之後國土資源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作出了相關的解釋:集體租賃住房與“小產權房”有本質區別,“小產權房”違法性質沒有改變。

所以,對於2020年小產權房轉正的問題還只是探索階段。


基層小白菜


這小產權房就是一個過渡房。土地集體的,買小產權就是交了個土地租賃費。國家現在人口基數大,但人口增長負增長。80----90---00負擔重。城市居民421,城鄉結合部一般221,021。後面30有可能城市人口基數減少,房子誰住,租個誰?現在城改房難以往外租都不好出租,就可以想象就到後面。


冷娃y


本人淺見:小產權房是沒納入國家規劃,由鄉鎮開發建設的房子。這種房子土地、房子都是集體所有,因而也沒有向國家交納土地出讓金。更沒辦理國家批准的相關手續。若要"轉正",唯一可能性是補齊國家要求房地產的相關手續,交齊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否則沒有希望。


孫老六75354098


轉正是肯定不可能的,你轉正了人家買的高價商品房怎麼辦?到時又是一堆問題出來。如果說要補土地出讓金就轉正的話,這個定多少又是一個問題。客觀來說轉正存在很多爭議,實現的可能性不大,博流量的偏多。關內的小產權剛需自住還是可以買的,坪山,龍崗的就沒必要非去買深圳的,惠州臨深這塊也可以考慮,小產權投資的話就只能單純靠收租金回本了,本身價格基本不會漲幅,投資週期長,回報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