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没有业委会,物业侵吞全部公共收益,业主该如何维权?

洪福财富


在中国,业主都是弱势群体,一盘散沙,殊不知业主的财产,如公共维修基金等正被物管虎视眈眈呢,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成立业主委会吧,遇到缺乏公益心的成员,物业与业委会勾结,业主又成了被待宰的羔羊。


夜郎农夫


我建议取消物业!有社区来管理。我们小区物业刚接管的时候还可以,时间长了服务态度差了,整个小区路灯都不开了,小区里嘿嘿鸭鸭一片,保安白天上班打磕睡,晚上值班10点钟就睡觉了。像这样的物业只管收钱不管事,要他干嘛不如取消。


如意101726891


维权可以,但不要过度,否则可能适得其反。

物权法规定,小区的公共场地、共用的设施设备归全体业主所有。所有权人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力。因此,利用业主共有的土地、房产、电梯等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服务是基于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而确定的双方的民事关系,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至于公共收益是否归全体业主所有,则需要认真的查看合同中相关条款的约定。

如没有约定归物业公司所有,业主代表可以先搜集小区公共收益的证据,了解其它小区关于公共收益分配的比例,征求业主关于公共收益的预期,邀请预期较高的人参与,并请求社区或街道见证与物业公司谈判,因物业公司有相应的维护等投入,一般的方式是所得收益由双方按一定的比例分成。

谈判的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并提交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如物业公司拒不同意的,可将谈判结果公示,取得业主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组织全体业主依法解聘老物业并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老物业占有的公共收益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部分小区已经成功的打了这样的官司。

如合同中约定了,该部分收益归物业公司所有,建议业主分两种情况,依法理性的对待。

一种是寻求懂行的人士帮助,大致测算小区物业服务的支出和公共收益的收入。如果物业费不足以支撑,且即便公共收益补充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没有多少利润的,建议业主就不要强烈维权了,因为实在没有利润可能会把物业公司逼走。没有利润,其他物业公司也不会接盘,全体业主不但要承担弃管的痛苦过程,最后还得接受相同的价格,大家必须尊重商业规律。

另一种是物业费足以让物业公司盈利,但物业公司拒不让步的,业主代表可以将搜集到的证据和谈判记录向全体业主公示,取得业主支持,并按照法规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成立后,可根据合同到期或服务不到位等缘由,启动与物业公司的合同重新谈判,并将谈判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

物业公司仍不妥协的,业委会可组织全体业主共同决定,依法解聘原物业公司,并通过招投标竞价的方式,选出更加合适的物业公司。


姜姜聊物业


维权要名正言顺

本人的看法是,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个体的业主要想维权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最多就是闹腾一阵就结束了。

为什么要这样说呢?

根本的原因就是“名不正言不顺”。

一是个体的业主是不可能得到完全、完整的公共资源的相关资料数据的。到物业公司去取不可能,到相关部门如房管、规划等部门也很有难度,因为人家会问你:你代表谁来获取这些公共数据呢?这个时候业主要如何回答呢?

二是就是要请专业的审计部门,恐怕也是不可能的。审计部门会接受一个个体的要求,去审计一家公司的吗?再说了,如果审计部门能接受一位个体业主申请,那就自找麻烦了。今天这个来要求,明天那个来要求,可能吗?

三是假设能维权,那么会有多少人相信呢?维来的权要如何分配呢?

四是假设物业公司就是公共收益给维权的人,那么这些维权的业主以什么名义去接收呢?仍然以个体的名义吗?

仅上述的几个问题,就会难倒很多的人。

因此,还是那句话“有困难,找组织”。那么没有组织呢?那就建立自己的组织啊。这个组织就是小区业主委员会。

要知道,中国人的“组织”观念是非常的浓厚的,它已经形成了极深的社会氛围。

因此,本人的建议仍然是,在现在机制体制法规框架下,还是想办法,努力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吧!

在没有“组织”的情况下要维护小区公共收益的权,我的实践经验告诉我:那是梦幻的愿望。弄不好,反而会引发小区里的很多矛盾和瞎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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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眼说小区


你那建议下换个屁取消物业谁管呀?


老杜195795415


小区的业委会成立也只是个噱头,成立前豪言壮语,成立后偃息旗鼓。在物业管理公司给予业委会成员一些甜头,或者许诺优惠的情况下,为了各自的利益,业委会就形同虚设。业主反映的问题,往往就石沉大海。单凭业主个人的力量很难跟物业沟通,再加上虚设的业委会,物业部门就会理直气壮,甚至带有黑社会性质威胁恐吓业主。致使业主忍气吞声。只有当全体业主(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只有大部分业主会有感觉)感受到物业管理存在问题时,才会迫使物业做出整改。物业不作为的情形归集如下:

1:对陌生人进入小区不盘查

2:对按照规定进出入小区的电动车、自行车及其它车辆必须从大门进入的规定熟视无睹,任由旁门出入

3:对乱堆乱放的过道杂物,缺乏管理

4:对小区安全抱侥幸心理,不做日常巡查

5:缺乏与业主的沟通,管理盛气凌人


彩郭洋


目前波及全国的‘’业委自治‘’乱像其原因有二。第一,业委会大多是退休、内退、下岗、无业等人员组成,他们追求低价或免费的物业服务,他们不敢抵押自己的房产为自己的履职承诺作保,他(她)们的知识结构和专业认知及其有限,他们唯有的是充裕的时间却少有为大多数业主的利益敢于向极少数私搭乱建、乱停乱放、不守门禁规矩的垃圾业主说‘’不‘’的勇气,缺少对物业服务性质和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水电气等土木建筑的常识,在他们眼里物业服务就是扫地和看门,其中有不少委员有极强的功利目的,所以业委会滥权、专权、贪婪、暴虐,搞得小区安宁和谐不在;第二,占主流群体追求优质优价的知识结构和组织协调能力都具备的中青年业主却没有时间和相称的收入动力进入业委会,这就导致了主导业委会的人和主流业主群体间的期望反差,也是从观念差异发展到激烈肢体冲突的问题所在。


手机用户55505384345


先看下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如果有约定这部分的收入归属,那就按照合同办,没必要折腾。

另外考虑下你们小区的物业费标准,是否符合市场行情,如果低于市场行情,那就说明,物业是靠公共收入来补贴物业费的。比如,我就知道一些小区,单算物业费的话,就是百分百收取率,收入部分都不足以支付人员工资。那么他们怎么运作?靠的就是公共收入的补贴。

如果小区物业费收入属于高于市场行情的,有心人可以好好算算账了。

现在企业成本也挺高的。测算收入,不能只算物业费,算支出,也别只看明面工资支出。

账清楚了,事咋办,就好琢磨了!


让上帝发笑53834485


小区没有业委会,就物业一个狼侵吞业主的钱!就一个狼侵吞!有了业委会就有多了一条狗侵吞!一狼一狗,狼狈为奸合伙侵吞全体业主共有的公摊收入!没有一个好东西!没有那个业主委员会维护全体业主利益的!千方百计的钻进业委会里,不是他妈的是给业主监督物业的,是为了捞钱财(好处)的。


青福857


侵吞,这个词好吓人,好像物业就是罪犯,公检法咋不抓呢

凡事要的公平,打个颠倒,好多物业就是经费紧张物业费又涨不起来才想到开源节流,少数人就觉得犯了死罪,还是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就是因为入住之后没有一家物业公司能涨物业费,所以现在新小区从一开始就定价比较高,保证几年内不涨价也不会亏,而老小区维修越来越多,工资越来越高,物业费却一分涨不上去,大多数只是维持,导致业主有怨气,说白了,主管部门没有一个正常的管理程序,物业公司又不能按正常的市场经济运行,大家都不容易,互相理解,期待管理正常,期待国民素质提高,期待物业这个新事物慢慢被大家接受并支持,期待物业公司的服务更完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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