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藺縣公安局大村派出所原所長祝波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民網成都12月1日電 (任重)據瀘州市紀委監委官微消息,日前,經瀘州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江陽區紀委監委對古藺縣公安局大村派出所原所長祝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祝波喪失理想信念,紀法意識淡薄,在任古藺縣大村派出所所長期間,採取隱瞞、包庇手段,縱容當地惡勢力團伙違法犯罪,充當“保護傘”。

祝波身為黨員幹部,基層派出所所長,缺乏對紀律和法律的基本敬畏,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明知涉嫌犯罪的人員故意包庇、縱容,使其不受追訴,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古藺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古藺縣委批准,決定給予祝波開除黨籍處分;由古藺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由江陽區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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