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生意人的天堂”

荷蘭:“生意人的天堂”


荷蘭:“生意人的天堂”

窮則變,變則通的荷蘭,

如何成為“生意人的天堂”?

荷蘭:“生意人的天堂”


荷蘭:創造經濟奇蹟

起初,歐洲官方為了能把金銀收進教會和政府的金庫裡,大多都在生財之道上設了關卡,猶太人和錫耶納的三大家族,以及神話的美第奇都未能倖免。但隨著貿易的發展和資本的積累,重商主義成了經濟政策的重心,和英國王室一樣,荷蘭官方也開始為商業保駕護航,從而創造了令許多歐洲國家眼紅的經濟奇蹟。


荷蘭政府非常開明,但凡和商貿沒有直接關係的行政服務,幾乎都可以外包,別說市政廳辦公大樓最初是租的,連打仗都可以僱兵。這一舉措的最大利處在於控制了行政成本,避免了戰爭引起的苛捐雜稅,從而為資本運作創造了相對穩定的環境和空間。因此,荷蘭政府能夠一門心思地推動資本擴張,集中力量搞經濟建設。

17世紀初,荷蘭對貨幣進行了改革,將各省五花八門的貨幣都統一為荷蘭盾,後又對幣值進行了確定。這種金幣信用度非常高,在之後的一個多世紀裡,英國和亞洲之間的貿易。

都用荷蘭盾付款,連波蘭的糧食生產商都希望買家用荷蘭貨幣結算。而同期的西班牙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卻發行了大量的劣質銅幣,其結果是,西班牙從殖民地採來的白銀源源不斷地流進了荷蘭。

統一貨幣和穩定幣值為儲蓄擔保做足了準備,政府又通過發行國債來籌集資金。可以說,國家信用是發展的重要資本,這是荷蘭最早發現的。英王詹姆斯一世的兒子出世時,荷蘭送去了一個純金打造的箱子作為賀禮,裡面裝滿了由阿姆斯特丹證券市場發行的債券。在當時的人們看來,那可是能夠不斷獲得溢價的“純金”啊!

荷蘭政府還認為,企業最重要的工作是去發現市場、適應市場需求,從而建立一個新的貿易體系。因此,荷蘭的公司發展迅速,與荷屬東印度公司相比,英屬東印度公司的資本小得多。


一個法國人曾說:“在荷蘭,貿易使國家獲利,也使個人獲利,兩者是並行不悖的。投資和貿易是自由的,沒有任何事情對商人而言是絕對禁止的,只要他們遵循利潤法則就可以了。”

貿易的自由使荷蘭成了“生意人的天堂”。



“生意人的天堂”


由於風險投資的狂熱刺激以及政府的大力推動,荷蘭人將自己在金融創新中的聰明才智發揮得淋漓盡致。銀行、證券交易所、國債市場、代理人、信用制度、有限責任公司等,說其是現代經濟制度的奠基者也不為過。銀行為證券交易所提供了結算上的便利,推動了資本上千倍地擴張。

1609年,阿姆斯特丹創辦了能夠提供高質量貨幣的貼現銀行,只要交易雙方都擁有該銀行的賬戶,就可以直接轉賬,甚至取現,從而避免了貨幣轉換及價值波動帶來的風險。而且,買賣雙方只見金錢不見人,有票據就能付錢,因而取消了身份限制,大大方便了結算和資本運作。

由於荷蘭的銀行所提供的貨幣和票據兼具安全性與便利性,加上荷蘭商人在世界市場的迅猛擴張,阿姆斯特丹很快成了歐洲儲蓄和兌換的中心,並在之後近九十年的時間裡一直處於領先地位。


1640年以後,阿姆斯特丹成了世界貴金屬貿易中心。1683年,阿姆斯特丹的銀行建立了新的貸款制度,規定可以用金塊或硬幣作為抵押獲取最長六個月的貨幣貸款。這一制度創新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繁榮的貴金屬貿易使阿姆斯特丹的匯率能夠保持穩定,反過來又鞏固了其在國際貿易中的主導地位。到了1660年前後,阿姆斯特丹無可爭辯地成了多邊支付體系中的核心角色,並且一直保持到1710年左右。

荷蘭的另一個金融創新體現在金融市場方面。同樣是在1609年,阿姆斯特丹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證券交易所。政府官員、大資本家,以及普通老百姓都參與了進來,共同享受著高風險帶來的高利潤。1605~1720年,荷屬東印度公司的紅利回報為22%,其中,1670年,荷屬東印度公司的紅利分配利率高達40%,交易所的股票牌價猛躥到510%。


1612~1654年實現的利潤總額約970萬佛羅林,平均每年44萬佛羅林,和股東們的收益相比,這實在是少得可憐。1724年以後,公司不惜借錢給股東發紅利,1699年的一項賬目表明,最初的650萬佛羅林的投資所創造的價值約等於64噸黃金。整個17世紀,荷蘭積累的資本比歐洲各國的總和還要多,對外投資是英國的十多倍。


歡迎“夏洛克”



阿姆斯特丹的證券交易所是國債買賣的主要場所,也是歐洲最主要的債券市場,在這裡還可以觀察到外國的債券價格起伏。在1747年的一張證券行情表上,我們可以看到44種證券、3種荷蘭的股票、25種尼德蘭的公債券、4種英國的公債券,以及6種德意志的公債券。1796年,交易所還有39種外國債券的交易,儘管英國退出了,但波蘭、西班牙、美國、瑞典等國卻相繼加入了。荷蘭在歐洲、東印度和美洲的外國債券總資金超過3.4億荷蘭盾,難怪有人曾形象地說,荷蘭就是一個由各國艦隊守衛的賬房。


整個17世紀,實際掌控“歐洲央行”的是荷蘭人,連羅馬皇帝都認為如果歐洲少了荷蘭的資金將無法生存。而事實上,真正的“歐洲央行”是十來名阿姆斯特丹的頭等批發商。他們聚在一起研究信貸業務,如果有需要,當場就能讓2億多佛羅林在全歐洲流通起來。因此,說阿姆斯特丹是“17世紀的華爾街”並不為過。

在中世紀,最常見的籌資目的是打仗,雖然利息具有剝削性,可為了招募並養活軍隊而抵押領地或城堡是合情合理的,尤其是當為了完成上帝旨意時,這一做法就更無異議了。

當政治動盪,就會出現高利貸,中世紀絕大多數時候以及文藝復興早期均是如此,也就是說,低利率和政治穩定性密切相關。


儘管莎士比亞在《威尼斯商人》中非常巧妙地描述了對待借貸的傳統態度,但到了17世紀末,歐洲絕大部分地區都開始伸出雙臂歡迎“夏洛克”。合理的利息和高利息涇渭分明。古老的高利貸禁令開始改變,不過仍有人揪著不放。資本主義精神成為商界主宰力量,之後將會讓貿易的重商主義體制主宰社會三百年之久。當面對割掉對方一磅肉,但不能讓對方流一滴血的無奈抉擇時夏洛克很知趣地溜走了,因為他深知為了要回錢非要和傳統對著幹是徒勞無益的。對方扭轉了蓄意傷害的局面。一百五十年後,波西亞的辯護自然將更具技巧性。不幸的是安東尼奧,16世紀的威尼斯尚未出臺《破產法》。要是當時有這法律,他就不用擔心債權人對自己造成身體傷害。


事實是,自放貸出現之日起,人們就已經歡迎放貸者了,儘管一開始並不是明目張膽的。歐洲的貿易飛速發展,重商主義政策進一步推行,“以鄰為壑”的概念已經擺脫其雛形,併成為一種體制,納入國家官方政策,而不再侷限於有待商榷的放貸行為。

不過,對這一術語的古老闡釋並未消失,在關於借貸和利息的爭辯中不時被提及。


荷蘭:“生意人的天堂”

素材來源:《借錢:利息、債務和資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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