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物業,實行居民自治,你同意嗎?

大話西遊之夕陽武士


我建議是不要取消物業,但要控制物業收費問題。按照一家一年三到五百之間收費,現在很多物業一年物業費高達1500-2000左右(甚至還多),趕上很多業主一個月的工資了。按一棟樓平均30層一層四戶就是一百二十戶,按照四百一戶算,一棟樓就是四萬八。四萬八公共電梯,樓燈水泵加壓電費等算上一年一萬八還剩三萬,三萬拿出一萬電梯保養公共設施維修等還剩兩萬,一萬給物業員工分,還剩一萬可以用作公共維修基金或小區綠化!還有車位收取管理費費用也很高。一個車位一個月最少二十元一年二百四十元,一個小區太多車位收取費用也是很高,車位管理就是一套系統加上設備,長久使用。偶爾衛生清掃一年物業賺取很多錢。現在很多物業都是為了盈利,盈利方式太多,小區廣告,電梯廣告等物業收取費用,物業擁有小區所有業主資源人口密集廣告是一大盈利大頭。再加上小區業主的物業費物業公司一年收入最少百萬。比普通家庭收入高很多倍。只是簡單規劃,分析,建議討論~


一眼今朝


我認為「同意」解散物業,業主自治我不同意,小區應該交給社區管理,小區成立社區街道委員會,他們監管小區的服務還可以參與小區服務,小區貧困戶生活工作也可以得到安置,也體現黨對貧困戶的關懷,拉進群眾與黨員的關係,減少很多社會矛盾,對每個小區都有效的監管,小區的鄰里關係社區更好的瞭解,好處多多。


阿成9965


取消物業,我堅決支持,讓社區,組建綜合物業管理服務單位,提供小區的一般管理,提供衛生,水,電,暖等服務,這樣既能為居民服務,又能安置就業,又可以減少糾紛,也可以增收適當的管理費,社區可以綜合的把它們進行外包服務,自己只是加強管理,這樣可以減輕住戶的負擔,又可以提高服務質量,一舉兩得,別讓住戶的錢,讓黑物業拿走!


北塔山26325426


物業乾的活始終要人幹,問題不是取消物業,而是取消寄生蟲,取消只吃飯不幹活的物業,換個能幹的物業。

物業需要一次變革



贛州房產諮詢


我認為「同意」本來物業公司就什麼都沒有,門衛保安及小區維修工還有綠化管理等都是用我們業主交的物業費在外面請來為小區服務的,所以廣大業主想想就明白了,他能請我們也能請是不是呢?所以物業公司本來就是空麻袋背米什麼都沒有就是倆三個人,收停車費收管理費,而且還年年要遞增物業管理費,而我們自治的目的管理好自己的小區,而他們是要賺錢的因為他們是企業,這純粹是我個人觀點對不對供大家參考,以後有機會再聊吧。


宏楊


這個問題前年國務院已經明確答覆了你。取消物業資質考試,鼓勵小區業主自制管理。基層鄉鎮政府由於和物業公司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所以沒有制定相關政策,也沒有組織各社區選舉業主委員會自制管理。根據選舉法規定村民委員會必須在鄉鎮政府監督下召開村民大會選舉產生。


醉臥西山問斜陽


我認為「同意」政府牽頭設立公益崗位,配合業主委員會管理社區,制定強制輪換機制,並開設專門的舉報投訴平臺,由政府和第三方民間組織共同監督。

對於現階段物業改革的個人觀點:

現階段的物業進駐辦法也應該做出修訂,比如開發商先期指定物業公司,待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當地居委會組織業主進行公開投票,決定當前物業是否繼續存在還是要進行更換,且每兩年組織業主對物業進行服務公開評價,滿意度差的設觀察期組織二投,持續不滿意的招標新公司入場,業主手裡沒權力,怎能讓物業積極主動做真正服務,所以需要政府相關部門來牽頭,把好的辦法訂立成規,形成長效機制去做,解決民生矛盾!


四處奔波的蝸牛


相信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當然,得是專業的物業公司,我們邊上有棄管的小區,一開始還好,大家都比較注意,時間長屁玻璃窗效應就來了,而且,當有人站出來的時候,那些不自覺的人,反而為你算幹什麼的。而且不可能讓業委會免費為大家工作,只要拿錢,就有人認為他們這樣那樣。時間長矛盾出來了。有物業公司,大家可以有問題一致對物業,沒有物業,大家就是互相攻擊。


Mr-Right9527


物業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回家不讓進門,車輛沒處停,亂收費,高收費,打人罵人,邪惡致極,就該消失!淨給房主添堵。


手機三言兩語


我認為「不同意」,因為現在的人工作效率緊張,取消了屋業首先一個是清潔衛生問題,誰做?現在的人不比6O年代,70年代的人,當年一聲號響每個星期六每家每戶拿上掃帚,帶上抹布樓上樓下,房前屋後大家極積響應,現在的人一個是工作緊張,一個是個人的集體觀念淡溥(自私)叫他們每個期星大掃除,有幾個願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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