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让家长签字,如果学生发生溺水或交通事故与学校无责,你认为这属于推卸责任吗?大家有何看法?

绿帽子派送员81


如果学生发生了溺水或交通事故,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绝不会因为学校让家长签个字就没了责任。学校让家长签字,应该是让家长知道学校对学生进行了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的教育,让家长也进行教育。如果说让家长签个字说,出现事故与学校无关,家长可以不签字。比如在一个封闭学校,学生外出校园,发生了溺水事件。家长不知道,学生生是咋出去的,说明门卫管理不严,学校是要负责任的。如果学生请假外出,学校没有及时告知家长,学校也是有责任的。如果告知家长,又在班级班课活动讲过安全教育,我认为学校没责任。真的在实际生活中可能有这样的学校这样做了,他是为了避免纠纷,实际上,这是没意义的。


水煮月亮1


签吧,那那么多废话啊!

而且题主还刻意的把“校外”、“非上学时间”等关键词给省略了,说白了题主是怕签订这个协议之后就没法张嘴问学校要钱了吗?

放心吧!

一纸协议而已,有跟没有没有任何区别!

因为只要孩子是在上学期间那么学校就有这个责任,任何“协议”都打不过法律!而只要非上学期间,学生发生任何意外都跟学校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即使没有这个协议,那么法律也是可以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的!

说白了说“推卸责任”是没道理的,因为这完全就是多此一举!“协议”的本身就毫无法律依据,跟不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即便如此,我还真觉得应该让每一位家长签上一次,这是因为真的有家长根本就不知道这个最最基本的问题,搞不清楚“责任划分”!

现实中你没见过但是也总听说过那些明明是自己看护责任不到位,却来在学校身上的案例吧?他们有的还真的就成功了!也正是因为一些“成功案例”的出现,这才导致这种事儿频频上演不是吗?


所以让家长钱这个协议的本身,就是告诫家长们:看好了自己的孩子!少给我们彼此惹事儿!

因此我的建议就是:认认真真阅读协议内容、老老实实签字!时刻记着自己的看护、教育责任!即使你能在孩子出事儿之后找学校赔偿,但是那又怎样呢?赔偿了就能换回来孩子吗?不要等到了发生意外之后再后悔,不要等到了不可挽回才意识到自己的责任是什么!


随便看看微笑不语


社会上这样的疑问还不少,学生在校外出了问题,以溺水为例,要追究学校、班主任任安全教育不到位,比如是否签字之类的,教育了,没签就是责任。类似这样的问题,问题全出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有安全教育,只要组织就足够了,无须为学生校外安全承担任何责任。但上级主管部门主动要求老师们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让家长学生签字,以规避责任。原本没有的事儿,主动揽起来了,还得寻求免责。表面上看是教育行业为学生安全负责任,实际上完全脱离了实际,属于滥用职权。这就好像是学生在学校学习,必须学到知识,如果学不成,那学校、老师是否也要寻求学生和家长签字免责呢?


得劲与罕点


第一我觉得学校做的没错,假期先做好安全提示。整个假期学校不可能完全监管你的孩子。我女儿的学校更负责至少一星期报一次安全情况。虽然麻烦点,但是孩子们的暑期安全,大部分还是监护人的责任。孩子的性格绝大多数跟父母有关,如果你的孩子从小就能明白这些安全常识,不能说绝对出不了问题,起码风险降到最低吧。我女儿还不到10岁,三年前就敢独立在家一个人过夜,在家的安全知识我一再灌输,学校也讲。总之,随时跟孩子灌输风险意识,孩子独处的时候反而没事。


天意囍


这个提问的潜台词是:不签字校方就有责任。



学校的老师有宣传教育学生的义务,而不是责任。学校宣传的措辞有毛病,宣传词语让人有推托责任的感觉。

其实学校没有必须保证孩子在家,在校外,在放假期间的人身安全的责任。也没有这个能力。

孩子的监护人是她他们的家长。学校让签字要说的是我们学校宣传教育学生了。至于每年全国几万的孩子在假期里溺水身亡,家长痛心,学校要负责的话,学校早关门了。

如果老师没教育孩子,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你教育了,他不听非要去野浴,谁有办法呢?

就是这样教育宣传,还有那么多的孩子溺水而死,大家说是谁的责任呢?


大美农村绿水


出了校门,生死本来就和学校无关!现在越来越多的无赖无良媒体加上一些无良的执法者硬是把学校和老师的责任无限放大:学生假期私自游泳淹死了,赖老师安全教育没做好!学生在校外出车祸了,也赖老师安全教育没做好……,昨天网上看到一条消息:为保证学生暑假不去河里游泳,老师被安排到河边轮流巡逻!那是不是为保证学生不出车祸,老师都要到大马路上执勤?真是笑话年年有,今年更奇葩!


风语142935566


一个法盲当老师还无所为,一个班主任就有问题,一个年级主任就是个害群之马,一个学校那就是集体法盲。


何安华168


亲身经历,老师叫我去签免责协议,因为我女儿打开了学校的配电箱,把老师的办公室,电闸断了,老师说如果孩子出事了,全校老师都跟着遭殃,工资奖金全没了,我女儿二年级,8岁,学校的配电箱门是坏的,而且八岁的小孩就可以轻松够到,虽然孩子有错,但是学校的责任呢?配电箱坏了没有人修,而且还设置在了小孩子都能够到的地方,学期结束果断转学。


红色的雪7


学校让家长签字,实际上这就是一份协议,只要家长签字了,就相当于认可了法律合约。但是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文本,双方都会考虑到是否对自己有利。就拿学校来讲,让家长签字,目的旨在学生在校外时,如果发生溺水或交通意外事故,学校可以免责,不承担任何后果。

如果仅从表面上看,学校这样做无可厚非,因为孩子只要正常放学,离开学校门口便意味着结束了自己的教育与监管责任,而家长必须要接过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责任。但是这里有一种极特殊的情况,即孩子如果在上学期间,私自从学校里跑出学校,出现任何意外事故,学校绝对逃不了承担法律后果的责任。

学生在校上学期间从学校里私自离开,属于学校没有做好监管责任,出现问题需要学校负全责。但如果正常上学期期间,孩子上学时未进学校大门,或放学后离开校园,出现任何问题学校则无监管责任,而是家长监护失责。

因此,学校和家长签定监管责任协议,本身是为了明确责任和后果承担,同时也是为了让家长清楚自己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和范围,避免双方对孩子的监管失控,杜绝危险事故的发生。因此说,学校并没有推卸责任,这样做是合理又合法的。但是家长必须要看清楚协议文本内容,然后再签字。


寒石冷月


学校让家长签字,这种事情,我也被学校要求,做过若干次,但我一直以来都保留自己的观点,这完全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该是学校的责任,签字也跑不了,不该是学校的责任,不签字一样无责,跟签字与否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学生发生溺水或者交通事故,这个地点是在学校还是在校外,是在假期中还是正常学期中,是因为学生违反校规还是教学活动中导致的。学生发生事故,学校是否有责,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而定,无法一概而论。

比如,暑假中,学校让家长签字或者没有让家长签字,学生在家外出戏水溺水身亡,学校没有任何过错,也不存在监护责任,签字与未签字,结果是完全相同的,学校不负担任何责任。

而如果学校在搞某个活动中,因为方案不科学或者管理不到位,导致学生发生重大事故,签字也一样担责,跟签字与未签字同样没有多大关系。

所谓签字,是学校对所做的事情,留下痕迹,收集资料,以此资料说明,安全教育到位,其作用不过如此,没有什么特别的作用。该担责时资料不能让其免责,不该担责时,没有资料也不会就变成了担责。

问题中,说的很清楚,学校无责。既然无责,还存在推卸责任的说法吗?无责,没有这东西,学校推空气吗?问题本身就自相矛盾,不值得一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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