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面試!“公民同招”!2020年入學政策來了

3月11日,江蘇省教育廳向社會通報,明確該省今年將全面實行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註冊學籍的公辦民辦學校同招政策,招生時間將從5月中旬至8月中旬,同一時間段內舉行。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從今年起,義務教育階段特長生招生也將全部取消。

禁止面試!“公民同招”!2020年入學政策來了

教育廳發佈的《通知》強調了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規定要求,具體提出以下措施。一是加強招生計劃審核,明確由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編制和下達年度招生計劃,學校須嚴格按照計劃招生。二是明確學校招生範圍,公辦學校根據劃定的學區招生,民辦學校在審批機關的轄地內招生,原則上不得跨設區市招生。三是全面實行公民同招,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註冊學籍。招生時間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至8月中旬。四是嚴格執行免試入學要求,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都不得通過筆試、面試(談)、評測等方式招生,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所有報名人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通知》還重申了嚴格均衡分班的要求。

禁止面試!“公民同招”!2020年入學政策來了

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要求

加強招生計劃審核 2020年開始,全面取消特長生招生

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核准的辦學規模和學校的辦學條件、標準班額等,審核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編制和下達年度招生計劃。學校須嚴格按照公佈的招生計劃實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計劃。招生前,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在省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為所轄學校設定招生計劃數量,做到招收學生數與註冊學籍數一致,並按規定控制班額。2020年開始,全面取消特長生招生。

明確學校招生範圍

公辦就近入學,民辦原則上不得跨設區市招生。各地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原則,根據縣域內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佈與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由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為每所公辦學校劃定服務片區範圍並向社會公佈。公辦學校要嚴格按照就近入學要求,根據劃定的學區招收學生,未經法定程序批准不得變更服務片區範圍。服務片區範圍確需調整的,要進行風險評估,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和報批程序,確保招生工作平穩順利。民辦學校堅持屬地化管理原則,在學校審批機關的轄地內招生,具體報名對象範圍由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明確;滿足審批地入學需求後仍有空餘學額的,經設區市教育局批准可適當擴大範圍,原則上不得跨設區市招生。

禁止面試!“公民同招”!2020年入學政策來了

全面實行公民同招

招生時間不得早於5月1日,所有學校不得拒絕或變相拒絕適齡兒童少年報名 。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堅決杜絕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招生時間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至8月中旬,不得早於5月1日。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公辦民辦學校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註冊學籍。嚴格公民同招紀律,規範招生宣傳行為,所有學校不得通過任何形式提前摸底爭搶生源,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增設限制條件,拒絕或變相拒絕適齡兒童少年報名。公民同招的基本流程和具體步驟由各設區市或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設定並向社會公佈。

禁止面試!“公民同招”!2020年入學政策來了

加強過程監管,建立招生入學預警制度和招生信息平臺

全面實行“陽光招生”。依法公開招生入學工作信息,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向社會公佈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方案及實施細則,所有公辦學校的報名入學辦法和民辦學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諮詢、監督舉報電話、信訪接待部門地址等。學校應通過校園網、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的相關信息。

建立招生入學信息發佈與預警機制。各地要加強對本地區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分析和摸底調查,出現常住人口中適齡兒童少年逐年增加、學位供給不足的情況,要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報告,合理引導家長和社會預期。同時,加快學校規劃建設,有效增加學位供給,加快消除大班額辦學。

開發建設招生入學信息平臺。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研製開發義務教育招生入學信息平臺,2020年起各地各校全面通過平臺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省級建立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大數據監控平臺。在確保招生工作規範運行的同時,進一步清理不合規的入學證明材料,優化招生入學流程,方便家長辦事。

禁止面試!“公民同招”!2020年入學政策來了

嚴肅招生紀律,構建義務教育招生的良好生態

健全監督機制。各地要加強對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監督檢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學監督工作機制,主動公佈投訴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解決招生工作過程中出現的突出問題,並建立違規問題曝光機制和通報制度。各地教育督導部門要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督導,適時對轄區內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

嚴格問責制度。對於違規招生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取消榮譽稱號、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於非起始年級掐尖招生的民辦學校,可採取削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的懲處辦法。對監管不到位、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地區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營造規範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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