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通知直接降薪,怎么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罗玉冰QT


各路网友都已经给出了正确的方法,我就不再赘述了。

只是提醒一下,三思而后行。

不管是投诉,还是劳动仲裁,你所花费的精力,时间,这些都值不值得。

没有永远的敌人,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你记得采用最稳妥的,又不伤人的方式,还有就是想好这份工作对你而言意味着什么,如果走到最后一步,公司会怎么做。


favourite巍澜可期


辞工时间点让我有点乱。2020年1月24日是除夕,应该都放假了。1月31日是大年初七,又遇疫情,应该都没有上班,上那里去辞工?

公司无通知直接降薪,要么找老板了解是什么原因,合理就好聚好散。不合理又谈不拢,只有走法律途径。

我在2017年遇到过这样的事。在一个小公司做项目经理,上班前跟老板口头谈的工资是12K。公司效益不好,发工资不准时,但是每个月没有少发。我看公司早晚也是关门大吉的,就跟老板谈好不做了。当我走之后,到月底剩下一个月的工资没有发给我,打电话去问,为什么没有发工资,回复我说老板没有说给我发。一下子就来气了,想打电话狠狠D老板一顿。一打通电话,还没等我问,老板就说过几天给我。过了一个星期,打电话去问,老板说没有,要过几天。一连几次,过去一个多月都没有给我,越想越气。那时缺钱用,就直接去公司找老板。去到办公室,老板见到我就说,你不用过来的,会把工资给你的,原本想好怎么骂他的话也就烟消云散了。到了第二个月底,收到工资8K,少发4K。打电话问老板什么原因,老板说考虑到我困难,思前想后还是酌情给我发的这个数。说我离开公司后,项目出现问题,扣的合理。我也以事论事,诉说困难去争取。有争吵,有缓慢请求也没能说服老板。

最后想想,一是没有劳动合同,二是公司规模小,三是自己项目上确实存在错误,这个事就不了了之了。

生活有十之八九不如意的事,有时不能过于计较,也不能吃亏了无动于衷。要想生活如意,还需自己做强做大,灵魂觉醒,否则随波逐流,淹没在人海茫茫当中。



老狼阅读


我是一个私人企业了,昨天我们公司正式上班了,今天全体员工开会,我是这样解决的,2月份工资推迟年底,作为年底奖金,3月份工资按着本市最低标准支付工资,我们公司行业不一样,我们可能要5份才能正式有劳务,这几个月基本上没有活,我们公司员工也很支持这么做,公司无论做什么决定都要提前通知员工知晓,否则都属于强制性质,但是也看公司规模和企业是否正规,规模小在不正规,那就没办法了。既是你通过劳动仲裁也没用,因为疫情期间这种案子太多,根本就没有办法管,银行不给他贷款,他完全可以说,我没享受着政策,我降薪是公司没有办法生存下去,这是疫情原因,不是公司经营原因,所以没办法说的清楚


喜欢低调的奢华1


公司延迟发放工资,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直接降薪,都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要求足额发放工资,并可以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下面从降薪,离职,补休日及年休假三个方面分别进行分析。

关于降薪问题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降薪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双方都可以提出变更工作岗位,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劳动合同,并将变更的内容,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企业无通知,未协商,直接降薪,是违法的。应及时足额补足劳动者工资。

二、根据《工资支付规定》对于降薪的规定

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需要降低工资标准或者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的意见,向全体职工说明理由。需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可是楼主的公司并没有履行此程序,也是违反了工资支付规定。



三、根据劳动合同法对于工资发放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否则劳动者可以据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可以看一下劳动合同关于工资发放日的规定,如果是15日发放工资,那么企业24日发放工资属于延迟发放,但是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延迟几天发放工资,没问题的,员工都能理解,特殊时期,共患难。但是单方面降薪,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补足工资且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四、关于降薪的合理的做法: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据此调整劳动者岗位,并采取定岗定薪的原则,按照调整后的工作岗位调整薪资。(但是需要用人单位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者是怎么不适合工作岗位的,比如明确的绩效考核,怎么调整的,需要有书面证据,及劳动者同意并签字的调岗书)



关于提出离职,未办理离职手续,宿管要求缴纳房租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已经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三十日后,都可以行使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权利。

况且单位已经批准,并要求在2月25日办理离职手续,那按照规定,2月25日办理离职即可。

企业因经营困难,与员工协商轮岗轮休,减少人员上班,而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虽在宿舍休息,而宿管要求23日自己交房租,则是不合理的。



三、关于休息日及年薪假工资问题

根据工资支付规定,劳动者在休息日上班加班的,而用人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200%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应支付职工300工资报酬,但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且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楼主写了自愿放弃补休日及年休假日,可否搜集一些证据,当时的录音,有没有用人单位无安排职工休假,又要求员工主动放弃之类的言辞,向劳动部门投诉。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降薪,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工资,并要求经济补偿,补休日及年休假,可搜集一些利于自己的证据,向劳动部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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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聊社保


这个情况,公司肯定是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的,属于很典型的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纠纷。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呢,双方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单位所在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上述组织调解不成或者一方没有调解意愿的,争议事项如果在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一般劳动监察大队的回馈速度比较快,程序也相对简单;如果监察部门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受理后一般会先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正式立案开庭处理;对于仲裁委员会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说来,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当然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跳过仲裁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如果涉及到的是社保问题,这个只能是向检查部门或者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仲裁和法院是不处理的。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知无不言鸿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古奈的为您解答如下:

👨🏻‍💻针对您1月的工资解决方案为:

一、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暂无工资支付能力时:

1、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可以延期支付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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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需要核实你所在的公司是否有职工代表大会,如果没有企业是否和您们职工协商过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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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没有,你可以询问公司降薪原因并同步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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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集劳动合同及录音,联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应您的情况。

👩🏻‍💻针对您2月份的公司

二、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

1、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可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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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以与公司协商,为正常复工期间工资您可以放弃,但是一月份公司公司必须足额支付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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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您和公司从未签订过合同,可以等疫情结束,提起劳动仲裁,不足一年可以要求二倍工资。

【古奈是否为您解释清楚了呢?】





古奈说法


简单地说吧,通常情况下,这件事儿完全不是你公司能决定的,而是取决于你的意愿。只要你不愿意,公司就不能给你降薪。他要是敢给你单方面降薪就违法,你就搜集证据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仲裁,要求赔偿。这种情况一仲裁一个准,也没什么可怕的。我们国家的劳动法整体上是偏向于保护雇员的利益的,仲裁也不是那想象的那么复杂,完全可以实现。也许你们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人事根本就不知道公司不能单方面降薪吧。他可以给你换岗位,但是薪水不能降,要降就得经过你同意。你也可以先跟他们协商协商,给他们普及普及知点,看他们怎么说。反正你是完全占理的这一边,别怕。

网友:现在的用人成本很高,用人单位也不敢轻易地解除与某人的劳动关系,但出于各种原因,你会成为被裁对象,用人单位给你调岗位或者降低工资,但是就不开除你,让你难过,自己受不了提出主动离职。告诉大家,这是用人单位的惯用伎俩,我在代理劳动纠纷过程中,最常碰见的情形之一。那么,这种情况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怎么离职还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呢?如果劳动者的岗位下降或者工资降低,满足其中一点,劳动者想要离职的,我们都会建议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项的规定(即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随后提起劳动仲裁来主张经济补偿金及其他权利。当然,劳动仲裁的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收集,比如公司通知你调岗位的证据(岗位降低),比如你的工资降低的证据等等。





尛吉


你好,首先对你被公司扣发了部分工资,需要寻求解决办法的态度表示理解。无论是谁,被单位毫无事由,或者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克扣员工工资的行为都会有看法。

鉴于你的情况,有三种解决方式。一是直接通过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二是寻求当地劳务仲裁部门启动仲裁程序;三是与公司协商解决。第一种方式,政务服务投诉的方式,可以打电话,可以直接登陆政务服务网或APP直接提出诉求即可;第二种方式,需要你提出申请,以及相关证据材料。这两种维权渠道,属于公共资源,办理起来需要一定的程序,从受理,到调查,再到裁定,需要一段时间。不知你有没有充裕的时间等候。第三种方式,需要你主动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了解是由以及公司的规定,协商解决。这种方式,时间短、方便快捷,便于解决实际问题。


建议:如果你对你的公司不太信任,或者你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资料,并且你有足够的时间,熬得起个人损失,通过劳务仲裁还是很不错的选择。政务服务热线,结果还是要通过你所在的公司解决问题。


一点提醒: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趋势向好,但是疫情防控工作不能松懈,加强员工个人保护十分重要,一刻也不能马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要统筹兼顾,各地都在采取措施扶持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动员职工尽快正常到岗上班。受疫情影响,你公司的生产、销售可能受到一定的损失,按照原先的生产计划,可能已经滞后,齐心协力、共渡难关,这是公司和所有员工心中的希望。公司产销两旺,绩效上去了,年终奖、绩效奖肯定会多发一些。公司有公司的规定,特别是薪酬制度一定是健全的。从另一个层次上讲,公司不会单独对你一个人实行一套制度。你现在,如果已经到达公司驻地,可以先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如果公司是“对人不对事”,或者说和你同样的情况处理结果不一样,你可以继续维权。否则,鉴于公司复工复产需求,对有一定经验的老员工还是非常欢迎的。


结语:

如果你现在还没有最好的地方可去,或者说公司的处理是参照历史惯例,或者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进行的,也就是说“对事不对人”,你可以和人力资源部门商量,可以暂时继续上班。再次说一遍,非常理解你现在的处境和心情,但是,凡事要从大局方面去考量,换位思考是一种风度。为公司着想,为企业复工尽力,为公司效益奋斗,你的未来会更加美好!


明月坛主


根据提问朋友所描述的情况,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关于薪资方面的相关条款。



劳动法第五十条和九十一跳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或是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所以提问的这位朋友完全可以通过当地劳动仲裁申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拖欠工资

虽然公司已经补发了工资,但任然可以追溯公司延迟发放工资的经济补偿。虽然补偿会很少,但个人觉得既然离职了很多事情就要据理力争,现在很多人都缺乏“较真”二字,该是自己的就要努力去争取。

克扣工资

没有任何通知降低劳动者报酬,说白了就是克扣工资,这里要提醒提问朋友就是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个月被无故克扣工资。比如每月工资条、公司工资发放标准、工资卡流水等。

签署自愿放弃加班和年休协议约定

该约定已经剥夺了劳动者依法所享有的休息、休假及劳动报酬的权利,违反了劳动法的强制规定 ,并且排除了劳动者的主要权利,所以属于无效约定。劳动法中任何一条都属于强制约定,不能因为企业和劳动者私下签订的其他任何约定而改变,因此提问朋友可以收集证据进行劳动仲裁,追溯自己合法权益。

后面提到办理离职手续和住宿等问题

突来疫情确实给我们企业个和个人带来了很多的麻烦。人事部门因疫情原因没有上班,无法办理离职手续,就说明你现在还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应当享受公司提供的正常福利。正式离职不是看你提交的离职申请,而是你办理正式离职手续的时间。因此你正常入住员工宿舍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只是要費一番口舌和宿舍管理员好好解释。

最后要提醒一下进入劳动仲裁后最关键的还是举证问题,好多劳动关系问题都出在无法举证的问题上。在企业上班的时候,认为什么都没问题,从而疏忽了保留证据,等你与公司关系破裂需要打官司的时候,结果因为证据不足而被不支持。所以大家在日常工作中要有意识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大家还有什么职场问题可以关注私信我进行咨询,本人也将竭尽所知为您解答,谢谢!


路边黄角树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可根据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履行法定义务,也可通过协商变更合同内容,但不能无故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更不能非法降低员工的职务和劳动报酬,有以上违法行为的,员工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1、我国《劳动法》规定,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2、《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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