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不忘初心,争创雷锋式检察院


中阳:不忘初心,争创雷锋式检察院

雷锋简介

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共产主义战士。1954年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5月,雷锋作为全团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2月19日,雷锋以特邀代表身份,出席沈阳军区首届共产主义青年团代表会议,并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在大会上发言。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

世界上最光荣的事----劳动 —— 雷锋语录

中阳:不忘初心,争创雷锋式检察院

3月5日,在第57个学雷锋纪念日,中阳县院党组组织召开以“不忘初心,争创雷锋式检察院”为主题的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马宇峰主持会议,院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及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中阳:不忘初心,争创雷锋式检察院

会上,中阳县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马宇峰同志以“学雷锋日”为契机,通过对雷锋的四种精神即奉献精神、钉子精神、螺丝钉精神和艰苦奋斗精神的阐述,警醒与会干警对自己的工作要时常自省,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我们手中享有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从事的职业具有很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要求,如何用好手中的权利,是不是能对得起党和国家给予我们的待遇,能否给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成为我们当前需要思考的问题。


在听取中阳县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马宇峰的发言后,干警们纷纷分享了自己从检以来的工作以及心路历程。表示一定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发扬雷锋精神,强化自身党性修养,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争做雷锋式检察官。

最后,中阳县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马宇峰用“知足、学习、谦虚、敬业、敬畏”五个词总结,希望全院干警能够以雷锋为榜样,把崇高的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质追求融入日常的工作生活,争取在自己岗位上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