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合作市法律援助中心積極為首例涉疫刑事案件提供法律援助


3月5日,合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主動擔當作為,本著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和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利的原則,為疫情防控期間周某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案及時開闢法律援助綠色通道,迅速指派劉光燕律師為周某某提供審查、起訴、一審階段的法律援助,這也是我市首例涉疫刑事案件。

時間緊,任務重,援助律師接到指派後立即趕往法院與承辦人溝通案情,利用開庭前短短一天時間,及時有效完成了閱卷、會見、撰寫辯護詞等出庭辯護準備工作,並針對周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引起新冠肺炎傳播的嚴重危險的案件事實。合作市法律援助中心在2月23日接到檢察院通知的當天便安排好值班律師會見了周某某。詢問了周某某相關案件細節,為周某某解答相關法律問題,講解“認罪認罰制度”適用的前提和法律後果。隨後,在檢察機關詢問時,周某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律師見證下籤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確保案件得以順利開庭審理。

抗疫期間,合作市法律援助中心堅持疫情防控不缺位,為民服務不斷檔,為全面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從速協助處理涉疫刑事案件,充分發揮了法律服務的職能作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的法律援助工作。根據疫情需要,對法律援助服務方式進行調整,採用張貼公佈24小時服務熱線“12348”和在合援助律師聯繫號碼,引導群眾通過電話、預約等方式諮詢、申請法律援助,使群眾少出門、少跑腿,減少人群聚集風險,同時協助市局收集整理印製發放藏漢雙文《合作市司法局告知書》、《疫情防控有關法律知識問答》和《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應當注意的法律問題》等宣傳單,加強疫情防控相關法律諮詢的解答和引導,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涉疫犯罪,切實保障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開展。

疫情防控期間,共受理援助案件7件,辦結2件,提供法律幫助1件,來電解答諮詢1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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