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郴州城区餐饮业有序恢复营业

3月13日,记者从苏仙、北湖两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获悉,市中心城区餐饮行业已经有序恢复营业,截至当天,

苏仙区1334家餐饮店和北湖区1220家临街餐饮店恢复营业。

当天,记者走访部分餐饮店发现,店内均张贴了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提示,详细填写了餐饮从业人员的晨检和体温监测情况,工作人员则全程佩戴口罩。而市民进入店内也均佩戴了口罩,绝大多数人都选择打包带走,仅有少部分人选择堂食。

我市中心城区餐饮单位将逐步有序开放堂食和包厢服务,对顾客进入餐饮场所前进行体温测量和“疫情防控行程卡”查询,若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店内就餐容量也将予以控制,餐桌实际使用数量将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同时对每个包厢内至少登记一名顾客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同时,市城区餐饮单位一律禁止接待任何形式的婚宴、喜宴、会议、庆典等大型聚餐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相关部门将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对防控措施不到位或者未实行承诺告知的餐饮单位要督促整改、依法处理;对整改不到位,又不听劝阻的从严查处,勒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将吊销食品经营(小餐饮)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在此,小编也提醒广大市民,在进入餐饮场所时要戴好口罩,坐下饮食最后一刻再脱下口罩,饮食完成后和离开座位时都须立即戴好口罩;就餐时应隔位、错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使用公勺公筷,文明就餐。

好消息!郴州城区餐饮业有序恢复营业
好消息!郴州城区餐饮业有序恢复营业
好消息!郴州城区餐饮业有序恢复营业

为满足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进一步推进我区餐饮服务业有序复商营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区各餐饮经营单位可有序复商营业。

二、各餐饮经营单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配备满足防疫必需的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物资,达到防控要求后,告之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作出承诺即可复商营业。

三、各餐饮经营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为疫情防控直接责任人。全体餐饮从业人员必须填报健康信息和旅居情况,上岗期间必须落实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口罩,并建立从业人员台账。餐饮经营单位首次恢复堂食,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要在醒目位置对本单位的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进行书面提示。营业期间,每日对就餐场地、保洁设备、人员通道、电梯间等场所进行消毒保洁。

四、推行“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码”管理,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店消费;“黄码”和“红码”人员不得进入。未测量体温、未戴口罩者不得进入。除就餐时间外,用餐人员应佩戴口罩;用餐后必须及时佩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用餐人员用餐完成后,餐饮经营单位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

五、大堂应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 1 米;大堂长条桌同排隔位相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 米;包间(包厢)限开一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 1 米;堂食每桌不超过5人(小吃店、早餐店堂食每桌不超过2人),包厢每桌人数不超过8人,连桌包厢同一时段只开1桌,每桌至少登记一名用餐顾客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六、全面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

七、倡导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及非现金结账;鼓励实行打包外卖、预约就餐、错峰就餐。暂停婚宴、喜宴、庆典等各类集体用餐(宴席)活动。

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有序复商营业,对不符合防控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商务部门要落实餐饮行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卫健等部门要落实防疫工作指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进餐饮业复商营业。

苏仙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

好消息!郴州城区餐饮业有序恢复营业

为有序安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区餐饮行业复工复业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要,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就有序推进全区餐饮行业复工复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复工复业条件。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酒店、餐饮店、夜市、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逐步有序开放堂食和包厢服务,复工复业条件如下:

1.开放堂食和包厢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配备体温枪,备好五天以上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2.顾客必须戴口罩进入餐饮场所,坐下饮食最后一刻才能脱口罩,饮食完成后立即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

3.控制就餐容量。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顾客隔位、错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使用公勺公筷,文明就餐。堂食每桌不得超过5人(小吃店、早餐店堂食每桌不得超过2人),包厢每桌不得超过8人,连桌包厢同一时段只开1桌,每桌登记至少一名顾客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4.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后立即对桌椅进行酒精消毒,再安排下一批次,时间间隔不少于15分钟。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餐饮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单位法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门店店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责任人。严禁有疫情发生地接触史或从疫情发生地(特别是境外)抵达北湖区且尚在隔离期的餐饮从业人员上岗,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餐饮从业人员上岗。全体餐饮从业人员必须填报健康信息和旅居情况(通过“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查询);上岗期间必须落实晨检和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口罩,并建立从业人员有关信息台账;尤其要加强消毒液、酒精等防控物资管理,专库储存,专人管理、专人消洗。

三、强化营业场所防控管理。餐饮服务单位首次恢复堂食,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要在醒目位置对本单位的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进行书面提示。必须每天对就餐场地、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等场所设施进行消毒保洁,不得使用中央空调、回风系统。对顾客进入餐饮场所前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疫情防控行程卡”查询,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应立即登记造册并及时向当地社区卫生中心报告,并提醒其及时就诊。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营业前,必须对备存的所有食材进行全方位清理,严禁使用过期和变质食品。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采购验收及台账登记工作,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严格餐具消毒措施,鼓励实行打包盒外卖形式营业,切实做好不接触送餐。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和整洁,避免造成再次污染。

五、实行承诺告知制度。优化餐饮行业复工复业流程,实行承诺告知制,符合开工条件的单位根据本通告自行签订《餐饮业复工复业承诺书》,告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区市场监管、卫健、商务等部门实行上门查验,参照本通告相关条款予以指导和帮扶。

六、严禁大型聚餐活动。一律禁止接待任何形式的婚宴、喜宴、会议、庆典等大型聚餐活动。

七、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切实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商务部门餐饮行业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卫生健康部门防疫工作指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和各责任部门要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对防控措施不到位或者未实行承诺告知的餐饮单位要督促整改、依法处理。对整改不到位,又不听劝阻的从严查处,勒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经营(小餐饮)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北湖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

记者:郑翔

一审:刘芳瑗 二审:肖勇 终审:叶龙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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