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究竟有沒有合法權力拒絕非業主人員的進入?

醉流聲


【小區物業的門禁制度是職責所在】

小區物業如建立了政府及公安部門批准並註冊的保安隊伍,並按相關規定履行小區保安職責和門禁制度,當然有權制止非業主人員進入。

現在規範管理小區都設有安全大門,執行嚴格門禁制度。既使是小區業主也是一人一磁卡,業主使用磁卡方能進入。

總之各界人等隨意進小區辦事溜達,是物業不允許的。現在許多小區不僅大門有門禁,樓門也須磁卡劃卡進入。


畔青


你是什麼東西,這個時期敢提這樣的問題?

就算不是非常時期,小區物業也有保護業主的責任,對外來人員也有審核之責。

何況非常時期,有政府,法律的授權,更有保護一方淨土的之責,阻止外來人員入內,更是義不容辭。

非常時期,作為外來人員,更應有遵規守紀之責,更要有大局觀念,這是法律的要求,也是道德的要求,也是一個正常人的良心要求。


文藝老年


你在這個時候提這個問題,就是找罵的,我告訴你一個問題,那就是,在特殊時期,任何一個人,必須服從政府或者委託的有關單位採取的限制措施,不執行,可以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如這一次疫情後,很多地方公安部門下發了通知,裡面提到,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多項違法犯罪行為。

其中第一條就提到:拒不執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發佈的防控措施的;在公共場所不佩戴口罩,不聽勸阻的;拒不配合衛生防疫、醫療衛生機構、街道辦事處(片區管委會)、社區、村委會等基層組織採取的體溫檢測、傳染病調查、樣本採集檢測、環境衛生整治和病菌消毒等防控措施的。

而小區物業,大多數在防疫期間,履行社區或者街道、片區管委會提出的各類要求,如為了小區安全和業主的生命健康,禁止小區外來人員進入,或者要求測溫、佩戴口罩等,你不是小區的人,在疫情防控期間,進入小區,物業有權利要求你離開,因為:

第一、不知道你是否有病毒,是不是B。

第二、進入後,可能會聚會聚餐,導致傳染,害人害己。

第三、特殊時期,必須採取特殊限制政策。

第四、這個地盤就是小區物業在負責,他們的職業就是為了業主的安全,它的地盤,他做主。

第五、小區物業受業主委託,執行業主生命健康的守護,因此,他們有權對外來人員說“不”。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可以肯定的講,物業公司是無權阻止業主進入小區的。物業公司僅僅是服務者,而不是小區的主人,它是服務於全體業主的,而與其簽訂服務合同的主體是業主委員會。當然,在這個非常時期,一般的業主還是尊重物業“戴口罩”的勸誡的。我們小區的保安就乾脆來個強硬的警告:不戴口罩不準進入小區!而且口頭也是分生硬:不戴口罩,不管你是誰,下次肯定不行。一時間,保安把自己看成了小區的主人。甚至規定你只能走南門,別的門禁止通行。雖然業主是園區的主人,在這個非常時期,大家也不好計較。其實,為了自己的健康,即使物業公司不硬性管理,我們業主也會自覺自願的帶口罩出行的,只是物業的人員態度生硬的許多,如家長呵斥孩子一般,讓人無法接受!一時間不知道誰是服務者了!


陳律12


按照法律規定沒有,按照現在疫情時期也沒有,但是物業的這種行為為了誰你知道嗎?你知道來找你的人有沒有傳染病毒🦠,你又能擔負起全小區業主不被傳染,我想你擔不起,物業就可以,因為物業做這個事有政府支持,物業不這麼做對不起全體業主。



物業工作者


[社會教育]

平時肯定是沒有這個權力。

但是,如果小區封閉管理,每個人有門卡開門,你外來人員想進入,保安可以不給你開門。我覺得。

但現在,防疫期間,小區可以得到上級政府部門授權,然後執行封閉管理的職能!這就名正言順了!因為,得到了授權。

如此而已,有木有權力,分天然有權力,如政府部門。沒有權力的,可以獲得授權即可。


城市教育研究員


非常時期就要用非常的辦法,小區保安不讓外人進入小區,也是為小區業主負責,如果隨便外人出入,一旦傳染了病毒,小區業主要責怪誰?到時一切都晚了!


釣大魚的達達人


這個問題提得有問題。大災大難面前,小區物業執行防控措施,協助政府加強人員流動性管控,這也是保護本小區居民的正確選擇。堅決支持!


張三新


物業不但有這個權利,而且更是責無旁貸,這也是我們的政府部門和業主們交給他們重要任務。業主們為什麼要邀請物業來對自己居住的小區進行管理,其中最主要的一項就是環境衛生,尤其是當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已經到了如此緊迫的情況下,更是要堅守崗位、嚴防死守,防止疫情擴散至本小區,這也是他們的職責所在。否則的話,疫情一旦是傳播到了本小區內,他們的工作量將是數倍的增長,不但要投入大量的人力來進行滅菌消毒,還要花費大量的資金來購買消毒工具藥物,這個賬恐怕連小學生也會算的吧?


鵬程萬里38563171


就像這次疫情,如果物業不管。小區人員雜亂隨意進出,,如果有一個傳染源,那整個小區就麻煩了,所以還是嚴好,為了你我他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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