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打官司輸了要賠錢,想把他的車過戶到我的名下,對我有影響嗎?

浪裡個兒郎兒


前提:交通事故,已經判決生效,屬於涉案車輛。你的朋友並不想賠償。

第一,如果他只是把車過戶到你名下,你們之間沒有買賣合同,沒有轉賬憑證,車的實際使用權還是他,那麼你的風險很大。如果他把車過戶之後不賠償對方,就是惡意轉移財產,而你就是幫兇就是共犯。再假如車子在你名下期間,他開車又出了其他的交通事故,哪怕是交通違章,那麼責任人是你。你想想你自己要不要擔這個風險?

第二,就算你們做戲做全套。籤合同,車輛、保險都過戶,轉賬一應俱全。那麼太低於市場價肯定不行。假如是按市場價,那你考慮清楚,你願不願意買一輛有事故又涉案的二手車。萬一對方假戲真做呢?那可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

所以,不管哪種情況,你的風險都是顯而易見的。不但是有可能錢財損失,還有可能一同成為被告,壞了自己的徵信。這可是比逾期嚴重多的壞記錄。退一步講,法律上沒糾到你的過錯,你也沒有其他損失,但你這是助紂為虐啊,良心上過得去嗎?[靈光一閃]這事做不得,真做不得,於情於理都做不得。


凌波微步4562


1.這種行為屬於惡意轉移財產行為,一旦勝訴方拿到證據,可以直接到法院刑事審判庭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你朋友的拒執罪的刑事責任;2.如果有證據證明你是共謀,你就可能被以共犯追責;3.即便勝訴方拿不到證據,但法院也會以你朋友在敗訴後將車子過戶涉嫌轉移財產,進而啟動法律程序,查封車輛。


稅務律師菅峰


可能涉嫌構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並將自己名下的財產轉移至其朋友名下,逃避履行賠償義務。該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之規定,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蘇州宣超群律師


老賴分兩種,一種是客觀原因導致失去財產無法還債,例如創業、生病等等;還有一種就是你朋友這種,有財產拒不執行而且想方設法轉移的,這種才是真老賴。

有幾個嚴重後果:

1,你朋友因為這3萬拒不賠償,會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受到很多限制,考慮一下值不值;

2,車輛過戶到你名下,應該還是他開,他如果下次再出事故,按你朋友的尿性,可能也會想方設法拒不賠償,那麼所有法律意義上的賠償責任都在你身上,你或者跟他一樣轉移財產成為老賴,要麼乖乖自己賠償,假如是大事故呢?你可能會傾家蕩產;

3,如果被法院查到證據證明你們非法轉移資產,你是包庇窩髒涉嫌犯罪的;

……

以上的情況你要考慮清楚,他如果是理智的真正的朋友,不應該把這把達摩克利斯之劍懸在你頭上;而你做為真正的朋友,也應該勸他這樣做不值得,堂堂正正做人不香麼?




丹鳳朝陽RP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你是要承擔責任的。

別人的車過戶到你名下的影響:

1.如果他開車出事故的話,那麼責任是算在你頭上的,相當於你為他的擔保了這輛車的所有法律責任。但車並不是你的,事故也不是你出的,責任卻要你擔。

2.法律責任是指因違反了法定義務或契約義務,或不當行使法律權利、權力所產生的,由行為人承擔的不利後果。就其性質而言,法律關係可以分為法律上的功利關係和法律上的道義關係,與此相適應,法律責任方式也可以分為補償性方式和制裁性方式。


北京杜克律師事務所


你要攤上大事兒了,千萬不可以這樣做。你的朋友在非法轉移資產,你明知道他在訴訟期間,還協助他轉移資產,疑涉嫌犯罪。再好的朋友也不能幫他扛官司,他這樣做本身就是害你。牽扯訴訟案件的財產是不可以過戶的,即便他想辦法過了戶也是非法無效的。你幫不了他。


關寶慶1


個人理解:車子有事故未處理完,而且還涉法律訴訟,這個車子應該不能交易,沒有辦法辦理過戶手續。

如果你朋友要賣車賠錢,那也要法律判決執行完畢以後才能說這個事。你朋友不至於三萬元拿不起。

注意自我保護原則:涉及到法律(如訴訟)的事,不要輕易介入。防止有人給你挖坑!


北風中的石頭


你朋友這是轉移財產,可以根據情節依法追究其相關刑事責任,如果是與你合意而為,你可能涉嫌共同犯罪,建議不要因小失大,及時勸阻你的朋友履行判決確定的賠償義務,避免因小失大。


報聲平安


這叫朋友嗎這是在害你。。不可取。。腦殘了。。。這就是同流合汙轉移財產間接連罪。這個好人不能當。。你低估法能力了。。如果法院查出來你的一世英名毀於一旦。。。😄


夢魚悟空


你明知朋友打官司輸了,把車過戶給你,他是為了躲僻法院執行,故意隱藏財產,過戶到你的名下也不行,過戶時間一查就明瞭,你還得受牽連,所以,這事咱別幹。他違法咱不能跟著違法,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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